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

過 年(出12:21-28)

過 年(出12:21-28)


一、逾越節vs.農曆年

有些學者認為,華人的「過年」極有可能是源自於以色列民族出埃及之時的「逾越節」,因兩者之間的習俗、禮儀非常類似:舊約聖經出埃及記十二章7、12節的記載,是因為逾越節那夜有滅命的天使巡行埃及全地,把埃及人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或是牲畜全都擊殺了。那日黃昏的時候,以色列人家家戶戶都殺了羊羔,並把羊羔的血塗在房屋左右的門框和門楣上,以作為記號,如此的話,天使就會越過那家,不殺害那家頭生的人和畜,那夜以色列人不可在外游蕩,一定得趕回家吃羊羔的肉、無酵餅、苦菜,一家圍爐團圓,等到次日早晨才可外出。

而在華人的「年」獸傳說中,那專吃人的惡獸也是在每年歲末黃昏時分出來吃人,為此之故,除夕夜也不可在外,一定要返家吃年夜飯,與家人團聚守歲,並要在門框與門楣上貼紅紙,以免被年獸所殺害。

以色列人守逾越節的那夜,主要的食品有羊肉、苦菜、無酵餅等等(出埃及記十二章8節)。在我們年俗裏,除夕的圍爐年夜飯也必吃肉、芥菜(長年菜)、年糕、紅龜果、餃子。

二、從農曆年看民俗

客家習俗期待天神下降,不准罵人、打人、打破碗。要說吉利話,討神、人喜悅。傳統過年之前家家戶戶、各公司行號都要找一天作大掃除,除舊佈新。貼春聯、準備年菜。

除夕夜:除夕是台灣年俗中最重要的一個日子,年俗中包括辭年、吃團圓飯、分壓歲錢、守歲,春節:過新年:農業時代家家戶戶過新年,穿新衣、戴新帽。今日台灣大多以旅遊、麻將、廟會為主。初二:回娘家:女兒、女婿準備禮物,娘家也以豐盛佳餚招待。初三:闔家出遊:年初三也是俗稱的「小年期」早期有許多習俗,近年國人大多以全家人,利用難得的假基一起出遊為主。初四:立春:廿四節期的第一個,從這一天起,揭開春天的序幕,草木萌生新芽,農人開始播種、插秧。初五是一般商家開張的日子,擇定吉時後,鳴砲祭神,以求新的一年生意興隆,日進斗金。

農業時代,初六需脫下新衣新帽,換上粗舊衣裳準備播種,為另一個豐收的年奠下根基。傳統客家人在七元日,家家戶戶要點臘燭,置生果,求長生不老。初八:天公生:在民俗中,民間因對大自然的敬畏,而於此日祭天。古時僅天子能祭天。初九:摸春牛:元宵前後廟內提供雕塑的春牛,讓善男信女進前摸撫,以祈好運。

三、注入福音新意

一、除舊布新:依照我國優良的風俗,年前實行全家大掃除,此時應提醒家人也要同時打掃心房,讓聖靈更新,討神喜悅,使主永住內心,「…要能脫去舊人,穿上新人」(以弗所書四17~五14)。

二、除夕團圓:(一)張貼福音春聯 (二)團圓吃年夜飯:飯前由家長讀一段聖經(如出十二l~14),然後一同祈禱感恩。飯桌上可藉逾越節故事,分享神的揀選與生命的改變;年夜飯應預備長年菜(俗稱苦菜),並吃年糕(無酵餅),家長可勸勉家人當在除夕夜把一切邪惡、陰毒徹底除去(林前五7~8),以迎接新的一年。

守歲感恩:團圓飯後守歲往往因時間較長,易受誘賭博;有的雖不玩牌,卻整夜面對電視。此段時間,全家人可用來數算一年的恩典,在自由、歡欣和輕鬆的氣氛下,分享個人見證、唱詩、玩聖經遊戲或其他正常活動,取代玩牌。再者,發壓歲錢往往是除夕夜的高潮,但各人應記得取出感恩奉獻,裝在大紅包袋內,在大年初—獻給上帝。

新春敬拜:一年中,第一件事就是全家去敬拜上帝,應是最有意義。臺灣有不少的教會都在大年初一舉行新春感恩禮拜。民間拜拜的人都會在這天去膜拜他們的神祗,神的兒女豈不更當在一年之始去敬拜天父,向祂感恩!然後再去向親友拜年。春節也是中國基督徒的感恩節,不是嗎。

2011年1月26日 星期三

言行一致(耶利米書29:13)

言行一致(耶利米書29:13)


對禱告來說,聖潔很重要,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12:14),當耶穌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馬太福音五:8)這句話時,還特別強調了這項真理。這些經文並不是指著我們死後到天上見神,它指的是我們的日常生活。這些經文意指現在就面見神,也就是說,與神建立愛的親蜜關係並時時來到神的面前,藉此就能領會祂的心思和意念。

聖潔不是甚麼神秘、模糊、詭異、迷離、朦朧的玩意兒,它是很實際、很真實的。聖潔意指「一」--不是數字一,而是指「完全」。聖潔有成為一體的含意,而成為一體跟「誠信」這個字同源。神是誠信的,因為祂所說、所做和所是都是一致的。聖潔正是這個意思。

神言行一致,因為祂與自己為一。為甚麼對禱告來說,這很重要?不聖潔就無法留在神的面光中,在舊約中,如果有人不聖潔卻膽敢來到神的面前,就會被擊殺,其實神已警告祭司:「除非你是聖潔的,否則別到我面前來。不聖潔卻到我這兒來,會把你自己給毀了。」這些人不是因為神喜歡殺人才死的,他們會死是因為聖與不聖無法並存。神說:「清心的必得見我。」(馬太福音五:8)換句話說,不清心的就不能見神。

我們藉著禱告來到神的面前,也必須跟神一樣言行一致,因為聖潔就是出真理並且遵行之。神說:「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利米書29:13)我們不能光嘴巴說要尋求神,如果想尋見祂,就必須真正去尋求祂。換句話說,我們必須專心渴望尋見祂,我們必須像雅各那樣說出心裡的話:「你不給我看見,我就不容你去。」(創世記32:26)

這是你尋求神的方式嗎?如果你全心、全意、秉持良心尋求神,如果你盡一切來尋求神,祂應許你必尋見祂。如果你沒有全心、全意、熱切、專注的尋求神,而神卻對你顯現,這就表示神給自己的話不信實—因為祂說過,只有當你專心尋求時,祂才會對你顯現。

如果神不忠於自己所說的,那就是不聖潔;如果神說話不算話,我們就不能信靠祂。神必須信守自己的話。同樣,若我們禱告不專心、帶著懷疑,神就不能答應我們。你要注意,當耶穌的跟隨者全都同心合意,也就是大家全都一心一意時,聖靈才降了下來(徒二:1-4)。

我們曉得神是聖潔的,所以我們才相信祂會成就祂所應許的,我們也相信如果我們照祂的話祈求,就會得到所祈求的。不過雅各卻說,如果我們疑惑,就是心懷二意,也就是說,我們不誠信—我們不聖潔。神是聖潔的,如果我們禱告想得到答應,我們就必須也是聖潔的。

這很重要,因此我要再強調:心懷二意與聖潔、誠信相悖。如果你誠信,你所說、所信、所做、所反應的都會是一致的。如果你告訴神說,你相信祂,但是工作、照顧孩子、跟朋友相處卻不是那麼回事、那麼你就是不一致、不清心、不聖潔,你是心懷二意的,而「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雅各書一:7)。



擷取:上帝還沒答應的一件事p80-84

作者:Dr. Myles Munroe

出版社:橄欖書房

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我們在天上的父(路加福音十一:2-4)


我們在天上的父(路加福音十一:2-4)


這不是主耶穌的禱文,而是主教導門徒的禱告。「你們禱告的時候,要這樣說」(太六:9)﹔是照這個方式禱告,卻不是每次只能用這些字句禱告。

 “我們”這是最大的特權﹗這是最高的榮耀﹗唯有在基督裏,我們才能有這樣的特權。既然如此,我們跟一切同蒙救贖的人。哥林多前書十二:12-27「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救世軍的創始人蒲威廉(William Booth,1829-1912)在救世軍國際集會的時候,本來想親自出席訓勉;但因為臥病不能前往。為了不使他所愛的與會同工失望,蒲威廉打一封電報,傳遞他的信息,只有一個字:“Others”(別人)﹗想到別人,正是救世軍的精神,也該是基督徒的精神,因為那是基督的精神。想到別人,才可以有主愛裏的團契,而在禱告時說:「我們在天上的父」﹗使徒保羅勸勉腓立比教會,效法基督的榜樣:「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就是「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5)這就是“愛”最簡單的定義。

 既然稱“我們”,最基本的認識,當然是這個合成詞包括“我”在內。

 主耶穌有一次到推羅西頓境內去。那裏有個迦南婦人,懇求耶穌治好她被鬼附的女兒。耶穌並沒有馬上回答她。為甚麼呢﹖耶穌不是專去度假;事實上,即使在安息日主還是治病,為何不理她的請求呢?那迦南婦人喊着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耶穌不理她,只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迷失的羊那裏去﹗」祂不僅不管她的請求,還說了一句種族歧視的傷人話:「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這很不像是柔和謙卑的主耶穌慣用的語氣,特別是對可憐需要幫助的人。

 如果把主所說的比喻,翻譯成簡單的話,那是對迦南婦人的信心的試驗:「你稱我為『大衛的子孫』嗎﹖好,那麼我是只施恩給以色列人了﹖」迦南婦人說:「不錯,但外邦人也可以多少有分啊!」主看出她的信心,就成全了她所要求的,使她的女兒好了。(太15:21-28)不要把自己和別人分得過度的清楚。

 「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羅四:16)「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而且藉着聖靈,受了心靈的真割禮,就是“真猶太人”(羅二:29),是神應許的兒女的身分。

 有了這兒女的身分,就可以大膽向神祈求。但還要照神的旨意祈求。明白神旨意唯一可靠的方法,是從聖經﹔因為聖經是神的話,顯明神的心意。這就不難推知,最會禱告的人,是深深明白聖經與神親密靈交的人。從聖經明白了神的旨意,然後,必然是向神祈求。結果是蒙神的垂聽。這就是神旨意的實現。這是何等奇妙的事。

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革命


革 命 高美香 傳道


引言 阿摩司書第八章十一節

耶穌往耶路撒冷去,…有十個長大痲瘋的,迎面而來。…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內中有一個…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祂;這人是撒瑪利亞人。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哪裡呢?」…(路加福音17:11-19)



說到「一比九」我們會想到什麼,十一奉獻?運動競賽?路加福音17:11-19,提到耶穌醫治了十個長大痲瘋的病人,卻只有一個回來歸榮耀給主。

如果我們為人做了一些事,別人卻像那九個得潔淨的人一樣,沒什麼回應,我們會有何感想?耶穌面對這十個人的反應,又是有何感受呢?

痲瘋病人的景況

痲瘋病人的器官會糜爛,嚴重時可能要被截肢,也可能失去知覺。我以前曾與宣教士服事痲瘋病人,在恆春基督教醫院。看到他們少了眼睛、缺了鼻子、掉了耳朵,甚至點火柴被燒到還不感覺疼痛。她他們除了身體有缺陷,內心也必有很大的傷痛,因為他們是被人歧視、被人拒絕、被人遺忘的一群,馬立哪宣教士耐心接送病人到醫院來,用溫水先泡腳在細心用刀刮角質層,讓皮膚新生長,卻常被病人斥責。

聖經舊約裡提到痲瘋病人如何被人對待。利未記13:1-3:「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人的肉皮上若長了癤子,或長了癬,或長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亞倫或亞倫作祭司的一個子孫面前。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災病,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這便是大痲瘋的災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為不潔淨。』」當時人的皮膚有了病變,就會給祭司判斷是否為不潔淨。利未記13:45-46:「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這裡提到一個已經被祭司判斷為得了痲瘋病的人,他要撕裂衣服,表示他內心的哀傷;他要蓬頭散髮,表達被人棄絕的感受;他還要宣告自己不潔淨,以免傳染給別人;更嚴重的是,他要獨居在外,不能與家人在一起。

大綱:



一:耶穌主動 -去--信心領受--有福的人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提到耶穌往耶路撒冷去,途中經過撒瑪利亞、加利利進入一個村子,那個村子就是痲瘋病人住的。耶穌要到耶路撒冷的路途,其實不需要經過這個村子,但是祂知道那裡有十個大痲瘋的病人,就特別繞道進入那裡;人們都棄絕這一群人,不想接近他們,但是耶穌卻進入這個村子。

耶穌進村之時,十個痲瘋病人迎面而來,遠遠站著,喊著:「耶穌,夫子,可憐我吧!」他們迎著耶穌而來,也許是要看看是不是另外也有患大痲瘋的人來了,發現不是,就遠遠站著,不敢靠近,因為他們是不潔淨的。當他們發現是耶穌,因為曾風聞耶穌能醫治病人,就滿懷希望地表明他們心中的呼求,求耶穌醫治

「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查看。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第14節)這裡顯示出耶穌的權柄;祂一個動作都沒做,只說一句話,用權柄醫治了這十個人。

這十位痲瘋病人能得醫治,也是因為他們願意相信耶穌的話,而不是先看到自己已得醫治才去找祭司,他們是去的時候就得醫治。摩西領以色列民過紅海時,是摩西先以信心向海伸杖,紅海才分開;約書亞帶百姓過約旦河,也是先以腳踏進河水中,水才分開。

這裡讓我們看見一件很重要的事,耶穌沒有做任何醫治的行動,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說了就必定成就,只看我們願不願意接受、願不願意相信。神的權柄與能力,會彰顯在有信心的人身上。當我們相信並且踏出去時,這件事情必能成就。

耶穌說這句話,也是給這十個人信心的測驗。當他們憑著信心相信「耶穌過去怎樣醫治人,祂也能夠醫治我」,願意跨出信心的腳步,去的時候,就潔淨了;信心的行動,會帶出神豐盛的恩典。

二::

人行動---說出來--回饋--傳揚

第15節說到:「內中有一個人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祂。」這個人做了三個動作:回來,歸榮耀給神,並俯伏在耶穌腳前。

他也可以不回來,像那九個人一樣,但是他卻回到耶穌面前,向祂獻上感恩。他大聲歸榮耀給神。他曾因為得了大痲瘋而被隔離在營外,得醫治後,見自己所蒙受的恩典,是極大的恩典,就回到耶穌面前,獻上感謝,並且俯伏在耶穌腳前,用謙卑的心,表達他的感恩。現在比較少人跪著禱告,「跪」表示我們俯伏在神面前。

這一個人是撒瑪利亞人,其他九個可能都是猶太人。撒瑪利亞人在以色列民中是被歧視的,但他卻懂得回來感謝耶穌,其他九個為什麼沒有回來呢?那九個人可能因為可以回到人群中,喜出望外,便忘了回來感恩。也許是他們認為自己是神的選民,理所當然要得耶穌的醫治。我們常常領受神的恩典時,也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就根本沒想到要感恩。有手有腳的我們、身體健康的我們,可能從來都沒想到可以為身體的健康而感恩;不去看、不去想,將這些恩典視為理所當然,就不知道要感恩。

三:::終身學習不忘本--牢記永恆生命

聖經中這九個人卻忘記了,惟有這外族的撒瑪利亞人懂得回來感恩,因為知道自己得了不配得的恩典。所謂的恩典就是原本自己不配得的,但卻給了我,就是恩典。這位撒瑪利亞人回來,到耶穌的面前,將頌讚榮耀歸給神,也俯伏在耶穌面前感謝祂。

第17-19節,我們可以看到耶穌的回應,「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那裡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就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

耶穌問那九個人在哪裡?同樣的,今天神也會問我們,我們領受了神的恩典,我們在哪裡?我們有沒有回來感謝神?耶穌對這位撒瑪利亞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神給他恩上加恩的恩典。耶穌不是現實地要人感謝祂,然而,越懂得感恩的人,越能領悟到處處都是恩典;不懂得感恩的人,就算是給他百般的恩典,他也不覺得那是恩典。

我們領受神的恩典,除了要感恩,還要用行動來報恩。對於神賞賜的恩典,要常常存記在心,不要將每一件事情都看作理所當然。當我們越懂得思想神的恩典,就越能發現所領受的恩,是恩上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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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類與行動--施比受更有福。

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信心與行為(雅各書2:14-26)


信心與行為(雅各書2:14-26)


※保羅的「因信稱義」觀※

保羅在他所撰寫的羅馬書、加拉太書及以弗所書中,都曾分別強調「因信稱義」的真理。其主要原因是為他要駁斥當時的猶太人,及其猶太主義者對律法的偏執,這些人以為單只靠著遵守律法便可以得到神的義。另外,當時亦有不少在耶路撒冷教會信主的猶太人信徒,他們除了相信耶穌外,卻仍堅持要繼續遵行摩西律法,並認為外邦的信徒在信主之後,若不遵守摩西律法和遵行割禮;就不能得到救恩(徒15:1,5)。

為此,保羅在此堅持信徒的「稱義」,乃是出於神的恩典,和憑著人對神的信心而來的(羅3:20-28;加2:16;3:11)。耶穌基督得稱為義」的公式裡,「信」這字是表示信靠接納神在基督身上所成就的救恩。它亦同時表示是一種完全委身於基督的表現與行動,而這種的信心,是包括 整個內在的人;即是衷心相信神叫基督從死裡復活(羅10:9-10)。除此之外,亦要口裡承認,以顯示其信心。而這信心的對象是基督。

※雅各的「因行為稱義」觀※

至於雅各在其書信中所表達出「因行為稱義」的道理,其實也是因著要回應 當時教會信徒所要面對的處境問題。而雅各在(雅2:14-17)中強調信徒要「因行為稱義」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醒當時在教會裡,那些只認為唯獨「信心」能使人得救;而不須要有好行為及見証,還自以為義的信徒。在這些信徒中,雖有些確是真心相信耶穌,但卻在其日常生活及信仰中,仍存著對富人偏袒及對窮人藐視的不良態度與行為(雅2:3-4);甚致對自己鄰舍也沒有絲毫表達出任何愛心的行動(雅2:5,8,15)。雅各因著信徒以上不良的態度與行為,實在是與基督的信仰完全不相稱;故此,雅各便堅持教導信徒,「信心」若是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7)。 他認為一個「活的信心」是必然有著好行為的表現。正如他在(雅2:14-17)中的表達,肯定能從行為中表現出來的信心,才是真實的信心。否則,這種所謂對神的「信心」,只是空談而已。之後雅各再從(雅2:18)中指出,真「信心」與好行為乃是不可以分割的,換言之,真的信心是會顯明於行為之中的。

雅各特別提到行為可以成全信心,這代表什麼呢?代表經歷神,使信仰變真實。因為真正「有信心的行為,焦點會在於神」。信心與行為的一致,有賴於我們持續的把焦點放在神身上。你要進入永恆的大門了,要與愛你的耶穌面對面,但你對祂的體會卻停留在聖經知識中或是別人的見證裡,沒有真實的經歷與互動,可以活出你對神的認信,這不是很奇怪嗎。我們並非靠自己的努力,來成就什麼榮耀,或有偉大的作為。聖經說,「我們既靠聖靈入門,豈不靠聖靈行事?」所以我們回過頭來思想,當我們反省我們的信仰生活,信仰生命的狀況時,成長的關鍵在於靠著神的引導,把所信的,所曉得的用行動表達出來。

亞伯拉罕把以撒獻在祭壇上的時候,是一個應驗「因信稱義」的行為。他從一開始就是在沒有兒子的時候,相信神所應許的事,後來又真的領受神所應許的兒子,年邁時仍願意獻回神所賜給他的兒子。他一步步的跟隨,實實在在一步步的順服。

因信稱義是神對普世的偉大恩典,只要每個罪人肯到基督的面前認罪悔改,不論是他們犯了多少的罪,若真心地相信衪,便可以得以稱義,這恩典直到今日仍然有效,救恩的大門仍開著,這是神給予世人最大最好的禮物。但是我們要特別小心,不要將神所賜因信稱義的恩典看得太低廉,太輕視,而這救恩乃是神智慧的發計與安排,並是基督在十架上所受的痛苦而換來的,因此我們當存著一個感恩與警剔的心去領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