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主的桌
『我所傳授給你們的是我從主所領受的: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拿起餅,感謝上帝,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是為你們犧牲的;你們應該這樣做,來記念我。」吃過後,他照樣拿起杯,說:「這杯是上帝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次喝的時候,應該這樣做,來記念我。」所以,直到主再來,每逢吃這餅喝這杯的時候,你們是在宣告主的死。』(哥林多前書11:23-26)
聖餐的信仰意義
1.獻祭與立約
在聖餐儀式中,第一個最先被彰顯出來的信仰意義乃是「獻祭與立約」。在主耶穌親自設立聖餐時,祂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
這個新約的內容簡單的說就是:主耶穌願意成為我們的代罪羔羊,為我們犧牲自己,將自己的身體與血奉獻出來,使上帝能因著他的犧牲而寬恕我們的罪。只要我們願意相信耶穌已經為我們的罪受死,那麼我們的罪就能被上帝給赦免了,與上帝和好,蒙上帝祝福。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說:「成了」(約19:30)。雖然這個新約是在十字架上被完成,但是卻是在主的「聖餐」之中就被設立的。當主在眾人面前宣告:「這杯是用我的血立的新約」時,就是宣告一個上帝與人之間的新約定在那一個時刻被設立了。主耶穌並不是在十字架上才迫不得以將自己的生命給奉獻出來,而是在聖餐之中就表明祂願意為我們犧牲自己。就在這樣的宣告、就在這個聖餐之中、主耶穌「已經」為我們奉獻出他的身體與血。也就是在這個第一次的聖餐時刻,人類與上帝的歷史有了根本性的轉變。
從這個意義來說,聖餐的餐桌乃是主耶穌獻祭的「祭壇」,聖餐的本身乃是一個「獻祭」與「立約」的過程。
2.與主合一
接下來我們要討論聖餐的第二個信仰意義。這一個部份是很多基督徒比較忽略的部份。主耶穌在設立聖餐時,他宣告說:「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當主耶穌說:「那是他的身體」的時候,他手上拿著的就是他的身體。那麼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原本的那一個無酵餅,當在聖餐的儀式中,經過主的宣告及祝謝之後,那個餅就不再是一個餅,乃是成為主的身體。相同的,當主宣告:「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時,請問這時候他杯子裡面裝的是什麼? 是他的血。 再一次的,他不是等到在十字架上時,才為我們捨身流血,他乃是在設立聖餐之中就已經獻出他自己身體與血。
早期教會基督徒在守聖餐時,特別強調他們吃的是主的身、喝的是主的血。所以當時羅馬帝國才會有很多人指控基督教是一個吃人肉、喝人血的新宗教。天主教是非常認真的持守著這個神聖的傳統,他們深信:在聖餐儀式之中,當主持聖餐的神職人員按照主的話語為餅和杯祝謝之後,這時餅和葡萄酒就變成了主的身體和主的血了。也就是說,天主教徒每一個主日早上,從神職人員手中拿到的不是餅和杯,而是主的肉與血。
不過,這種信念也會產生一個困難的問題。那就是當聖餐儀式結束之後,應該如何處理那些剩下的餅和杯呢? 把它丟掉? 把它放到冰箱下次再用? 天主教只有一種處理方式,就是主持聖餐的神職人員要把剩下的都吃完。
假如我們所領到聖餐的餅和杯,不是餅和葡萄汁,而是主的身與主的血,那麼這意味什麼? 這意味著:在「聖餐」儀式當中,我們乃是與主的身與主的血聯合,也就是在實質中的肉身之中,與主合一。
當我們在決志成為基督徒的那一刻,我們迎接主住到我們心裡。而在領受聖餐之中,我們乃是迎接主的身與主的血,住到我們的肉身之中。從此之後,我們成為主耶穌基督肉中的肉,血中的血;我們成為耶穌基督血緣中的親人,成為擁有神聖血統的上帝兒女。因此,我們不只是一位名義上神的兒女,而且在血緣上我們也屬於上帝的兒女。藉由領受主的身體與主的血,我們屬於上帝兒女的身分才真正得到了實質上的確立。
約翰福音6:55記載主耶穌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以喝的。」
3.與家人合一
主耶穌在設立聖餐時,宣告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在這段宣告之中,主耶穌連續強調了三次「你們」(「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你們每逢喝的時候」)!為什麼再短短的一句宣告中,卻連續強調「你們」三次呢? 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這是在基督徒「集體的行動」中才能被完成。
因此,聖餐儀式第三個所強調的意義乃是:屬於主的人,在主裡面的一起行動,在主裡面的合一。領受聖餐是教會裡面弟兄姐妹的共同活動,也就是一項主內家人的家庭活動。家庭活動就表示全體家人必須一起參加。舉行聖餐之前,要通知所有家人來共同參加這個聖餐儀式。作為家庭一份子的基督徒,也有義務必須參加。
當我們在聖餐之中與主耶穌合一時,我們大家就被連結在主裡面。我們在主裡面成為一家人,在主的身體與血中成為同一肢體。其他宗教的宗教儀式都強個人的修煉、強調天人合一;但他們卻沒有強調要信徒之間的合一。
天主教特別強調了在聖餐之中與其他基督徒合一這個信念。當他們在領聖餐時,大家乃是共飲一個杯。大家排一個長隊伍,等候領受一個杯。我喝了之後,你接著喝。我的口水流在杯上,你喝的時候,乃是先沾著我的口水,然後再喝到主的血。這種口水相交親密的行動,只有在與家人共處的時候才會發生。
保羅不但說我們是一家人、甚至還說我們是一個肢體(林前12:12-31)。每一個家庭都是不完美的,每一個家庭中都有一些比較古怪的成員。每一個人都覺得別人很古怪,其實他自己是更怪,因為別人的眼中只是一根釘子,但他的眼中還多了一根樑木。無論我們的家人有多怪,家應當永遠是我們的歸宿、是我們的安息、是我們的目的地。
許多浪子,年輕時為了要尋找夢想、為了要實現理想而離開家裡,等到他省悟過來時,他才發現:世界最美的夢想只有在家裡才能被實踐。他當初以為在家外面才能獲得的,他後來發現:原來只有在家中才能真正的擁有。他當初以為:家只是人生旅程的起點,他必須要離開家以後,人生才能真正開始。但是後來他才發現:沒有了家,也就沒有人生。當他離開家時,恰恰是他失去人生的開始。這就是路加福音中「浪子比喻」所隱含的意義。因此,家不但是人生的起點、是人生的舞台、是人生的圓滿、也是人生的終點。人生全部的旅程都被包含在家裡面。家就是我們的生命。
在主的聖餐台前,人人平等,不論貧富貴賤,不論骯髒可恥、只要是家人、是主的人,我們都要歡迎他和我們一起享用主的聖餐。
其次,聖餐的「餐桌」表明了:擺在桌上的餅和杯是在主裡面的家庭盛宴,所以是一家人圍繞在這個桌子一起共享餅杯。在耶穌時代,眾人們是圍繞著聖餐桌來領受聖餐。當大家圍繞在一起時,那一位家人沒有在當中,大家就會非常清楚。若是我們在領受聖餐時,發現有一些家人不在我們當中,我們應當要擔心他們。若是他們無法前來,我們應該要想辦法將餅和杯拿到他們所在的地方,將餅和杯遞給他們,然後跟他們一起共享主的身與主的血,與他們一起在主裡合一。只要我們少一位家人,我們的家就是破碎的,我們的合一就是不完整的。
4.紀念主
主耶穌吩咐我們說:「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在出埃及記第十三章3節記載,摩西對百姓說:「你們要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這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這地方領出來。」可見舊約時代的逾越節,是為了要記念神在埃及拯救以色列人的大恩。
主耶穌親自設立聖餐,目的是要他的門徒信徒紀念祂為我們死,並在神面前認罪悔改,儆醒持守,等候祂的再來。辦聖餐是要「記念主的死,思念主的愛」。為此在祝謝聖餐之前,務要把主為我們釘死十架的事,向會眾清楚述說,宣告主作代罪羔羊,流血捨命的大愛,藉此喚起會眾記念主的死,思念主的愛,感激主救命之大恩典。因為榮耀的救主,為了拯救祂的百姓,甘心道成肉身降生為人,出生在馬槽裡,終身貧窮,甚至為傳揚天國救人的福音,走遍各城各鄉,忍受文士、法利賽人的試探、迫害、譏笑;祂為困苦流離的人擔憂,醫治各樣的疾病,趕逐害人的魔鬼,辛苦忙碌度日,甚至無休息之處。
哥林多後書第五章14、15節所說的:「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因此每位基督徒,若明白主為你而死,你就要立志為主而活,在日常生活的每件事上,都想到討主喜悅,榮耀主名。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也就是在主耶穌從天再來之前,可以常常舉行聖餐禮,記念主為我們受死的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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