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

興盛



興盛

親愛的朋友,我祝你事事順利,身體健康,正如你靈性健全一樣。(約翰叁書:2)

 

  服事者必須注意自己身體的健康。誰比忙碌的服事者更需要健康的身體?服事者身體的狀況影響他的精神和靈命。他需要記得,就像是任何一位基督徒一樣,他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哥林多前書六章1-12節)。服事者的身體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上帝的,所以他對待自己的身體的態度就應該像是對待上帝的事務一樣。配合這樣的觀念,以下幾件事情是服事者必須密切注意、殷勤持守的。

 

晚上充分的睡眠

服事者晚上必須得到充分的睡眠。雖然每個人所需要的睡眠時間不盡相同,但大部分的服事者如果想要在每日的教會事工中,發會最佳的事奉效果,那他需要七、八個小時深沈的睡眠。Dr. Theodore L. Cuyler引用Dr. W. B. Riley談到理想的服事者的一段話,Dr. W. B. Riley說:「如果你想讓你的會眾在主日崇拜的時候全神貫注,那麼你就需要睡得越飽越好。」。有一個關於睡眠的愛爾蘭俗語值得我們深思:「那些活得比較久、做事情比較有效率的人,通常都是睡得好的人。」

服事者確實是二十四小時「待命」的,但在實際的事奉上,信徒三更半夜來電求助的機率也不屬經常(若是,很可能是我們不懂得如何分辨,連極小的事也要親自出馬)。不規律的生活造成身體和精神疲累,結果需要花更長的時間來做完原來較短的時間就能完成的事情。此外,不規律的生活使傳道人平時沒有花時間給家人和朋友,與他們關係疏遠,待危機顯露出來的時候,反而需要花更多的精神體力去解決這些平時輕忽的問題。

 

身體心靈的鬆懈

服事者必須在週間安排一段讓身體、心靈鬆懈的時間。牧會時要面對百樣人,要面對失敗與批評時,要「學習不要求別人都欣賞你;你可以變得更堅強,不用一遇見衝突便退縮。」這是因為「真正的自由不只是『脫離』不如意的景況,也必須『進入』更好的景況。」服事者在週間找一天休息也不錯,藉此能夠抒解過去幾天累積的緊張。每一位服事者都必須找到最適合自己的休息時間,並且充分在這段時間獲得身心的鬆懈。沒有合適的休息,服事者的事奉效果將因為身體疲乏而大打折扣。帶著疲憊的身心靈,服事者無法為主做光做鹽,而也會影響他做出不好的決策。忠心事奉的服事者為講台的事奉、教會事工付出大量心力,他必須要有足夠的休息機會。這樣的休息不單是為了他自己,也是為了他的家人、教會,當他充分休息、重新得力之後,他更能成為有能力的服事者。

耗竭與身體及情緒健康是息息相關的,服事者保持身體健康,情緒平穩,非但能避免崩潰,辦事亦能事半功倍。

 

休假

忙,是服事者生活的普遍描寫,然而,畢德生(Eugene Peterson)提出一個極為顛覆性的觀念:我們當追求做一個「不忙」的牧者。他說,忙碌有兩個原因,一是出於虛榮心,想顯出自己有多重要,另一則是懶惰,因為他讓別人來幫他編排時間表。可見,「忙」非但不一定顯出忠心,反而中了魔鬼撒但的詭計。心理學教授阿奇伯·哈特警告:「撒但是個詭計多端的敵人,如果牠不能把你的腳從油門上挪開,牠就會幫你踩得更猛力,好讓你加速滅亡。」法里斯更把「為信徒的要求立界限」列為新傳道人的十大誡命之一。

每位服事者一年之中都應該享有幾天的休假(長執的輪休制度是必要存在的),他需要一年有幾天能夠出去走走。有些服事者則偏好將休假分成兩個階段,認為這樣的安排比較能夠幫助他們保持整年精神充沛、服事有力。有些教會覺得除了夏天的休假外,在忙碌的聖誕節期之後,也讓服事者有一週的休假時間。無論什麼樣的休假計畫,合適的休假都能夠帶給服事者身心靈的益處。休假之後,他會帶著新的衝勁回到教會,他會成為更好的服事者,他的會友更能從他得到幫助。

在休假期間,服事者應該嘗試做一些跟平常教會生活不一樣的事情。他應該做一些他平常想做的事情,他應該去欣賞風景名勝、看一些久未見面的朋友以及享受一些新的經驗。當然,在安排服事者的休假時,服事者家庭的需要也必須一併考慮。

無論如何,就是要好好休個假,而且要記得,休假的時候,不要跑到別的地方講道。

 

運動

服事者應該為自己安排某些合適的運動,缺乏運動會使服事者變得遲鈍而無法勝任她的工作。許多時候,如果服事者感覺沮喪,對教會事工深覺厭煩,這時候,如果他能夠出去走走,或是做些運動,那麼當他再一次回來處理教會事工時,便能覺得擁有新的力量及方向。

有些人對這種說法大打折扣,因為他們認為保羅曾經對提摩太說過:「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提摩太前書4:8)」但是這段經文的真正用意並不在評斷運動是無益的。研究整段經文,可以清楚發現保羅在這段經文要強調的是,短暫與永恆價值的比較。我們也不能否認,由於適當的運動,能夠保持服事者身體的健康,而服事者擁有健康的身體,正是有效參與教會服事的重要條件。

服事者到底要從事哪一種運動?這個問題主要根據服事者的需求及年齡。如果可能,運動必須是令人覺得舒服、快樂的,但如果想要藉著運動得到幫助,那可必須持之以恆。如果服事者的運動是打高爾夫球,那他就要小心,不要花費太多時間在高爾夫球場。如果花費太多的下午時間在高爾夫球道上,反而會減低服事者的工作效率。你必須好好的分析你的需要,並選擇對你最有幫助的運動。

 

良好飲食習慣

服事者必須培養合宜的飲食生活。這也是他需要培養自我約束這一項美德(加拉太書5:22-23)。在今天資訊傳播如此發達的社會,服事者沒有理由說他無法取得關於均衡飲食的資訊。合適的飲食能夠幫助服事者保持良好體力,面對沈重的教會事工。缺乏合適的飲食,對服事者的事奉會有消極影響,例如服事者體重過重,會讓服事者變得無精打采、倦容滿面,而且容易感染疾病,大大影響他的事奉果效。如果服事者無法脫離打開冰箱的誘惑,那他又怎能批評酗酒的人手不離瓶呢?缺乏良好飲食習慣的服事者必須獲得妻子的幫忙,無論面對何種試探,也要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

 

健康檢查

關於服事者健康方面,最後一個要談的主題就是健康檢查,服事者每年都應該接受一次健康檢查。尤其過了卅五歲之後,更需要定期接受健康檢查。藉著健康檢查,早期發現初期病痛或官能失調,可以避免服事者罹患重病而不自知,而且早期發現的治癒率也比較高。

   

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參與主的桌




參與主的桌

我所傳授給你們的是我從主所領受的: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拿起餅,感謝上帝,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是為你們犧牲的;你們應該這樣做,來記念我。」吃過後,他照樣拿起杯,說:「這杯是上帝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次喝的時候,應該這樣做,來記念我。」所以,直到主再來,每逢吃這餅喝這杯的時候,你們是在宣告主的死。(哥林多前書11:23-26)

 

聖餐的信仰意義

1.獻祭與立約

在聖餐儀式中,第一個最先被彰顯出來的信仰意義乃是「獻祭與立約」。在主耶穌親自設立聖餐時,祂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 

  這個新約的內容簡單的說就是:主耶穌願意成為我們的代罪羔羊,為我們犧牲自己,將自己的身體與血奉獻出來,使上帝能因著他的犧牲而寬恕我們的罪。只要我們願意相信耶穌已經為我們的罪受死,那麼我們的罪就能被上帝給赦免了,與上帝和好,蒙上帝祝福。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說:「成了」(19:30)。雖然這個新約是在十字架上被完成,但是卻是在主的「聖餐」之中就被設立的。當主在眾人面前宣告:「這杯是用我的血立的新約」時,就是宣告一個上帝與人之間的新約定在那一個時刻被設立了。主耶穌並不是在十字架上才迫不得以將自己的生命給奉獻出來,而是在聖餐之中就表明祂願意為我們犧牲自己。就在這樣的宣告、就在這個聖餐之中、主耶穌「已經」為我們奉獻出他的身體與血。也就是在這個第一次的聖餐時刻,人類與上帝的歷史有了根本性的轉變。

  從這個意義來說,聖餐的餐桌乃是主耶穌獻祭的「祭壇」,聖餐的本身乃是一個「獻祭」與「立約」的過程。

 

2.與主合一

   接下來我們要討論聖餐的第二個信仰意義。這一個部份是很多基督徒比較忽略的部份。主耶穌在設立聖餐時,他宣告說:「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當主耶穌說:「那是他的身體」的時候,他手上拿著的就是他的身體。那麼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原本的那一個無酵餅,當在聖餐的儀式中,經過主的宣告及祝謝之後,那個餅就不再是一個餅,乃是成為主的身體。相同的,當主宣告:「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時,請問這時候他杯子裡面裝的是什麼? 是他的血。 再一次的,他不是等到在十字架上時,才為我們捨身流血,他乃是在設立聖餐之中就已經獻出他自己身體與血。

  早期教會基督徒在守聖餐時,特別強調他們吃的是主的身、喝的是主的血。所以當時羅馬帝國才會有很多人指控基督教是一個吃人肉、喝人血的新宗教。天主教是非常認真的持守著這個神聖的傳統,他們深信:在聖餐儀式之中,當主持聖餐的神職人員按照主的話語為餅和杯祝謝之後,這時餅和葡萄酒就變成了主的身體和主的血了。也就是說,天主教徒每一個主日早上,從神職人員手中拿到的不是餅和杯,而是主的肉與血。

  不過,這種信念也會產生一個困難的問題。那就是當聖餐儀式結束之後,應該如何處理那些剩下的餅和杯呢? 把它丟掉? 把它放到冰箱下次再用? 天主教只有一種處理方式,就是主持聖餐的神職人員要把剩下的都吃完。

  假如我們所領到聖餐的餅和杯,不是餅和葡萄汁,而是主的身與主的血,那麼這意味什麼? 這意味著:在「聖餐」儀式當中,我們乃是與主的身與主的血聯合,也就是在實質中的肉身之中,與主合一。

  當我們在決志成為基督徒的那一刻,我們迎接主住到我們心裡。而在領受聖餐之中,我們乃是迎接主的身與主的血,住到我們的肉身之中。從此之後,我們成為主耶穌基督肉中的肉,血中的血;我們成為耶穌基督血緣中的親人,成為擁有神聖血統的上帝兒女。因此,我們不只是一位名義上神的兒女,而且在血緣上我們也屬於上帝的兒女。藉由領受主的身體與主的血,我們屬於上帝兒女的身分才真正得到了實質上的確立。

  約翰福音6:55記載主耶穌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以喝的。」

 

3.與家人合一

  主耶穌在設立聖餐時,宣告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在這段宣告之中,主耶穌連續強調了三次「你們」(「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你們每逢喝的時候」)!為什麼再短短的一句宣告中,卻連續強調「你們」三次呢? 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這是在基督徒「集體的行動」中才能被完成。

  因此,聖餐儀式第三個所強調的意義乃是:屬於主的人,在主裡面的一起行動,在主裡面的合一。領受聖餐是教會裡面弟兄姐妹的共同活動,也就是一項主內家人的家庭活動。家庭活動就表示全體家人必須一起參加。舉行聖餐之前,要通知所有家人來共同參加這個聖餐儀式。作為家庭一份子的基督徒,也有義務必須參加。

  當我們在聖餐之中與主耶穌合一時,我們大家就被連結在主裡面。我們在主裡面成為一家人,在主的身體與血中成為同一肢體。其他宗教的宗教儀式都強個人的修煉、強調天人合一;但他們卻沒有強調要信徒之間的合一。

  天主教特別強調了在聖餐之中與其他基督徒合一這個信念。當他們在領聖餐時,大家乃是共飲一個杯。大家排一個長隊伍,等候領受一個杯。我喝了之後,你接著喝。我的口水流在杯上,你喝的時候,乃是先沾著我的口水,然後再喝到主的血。這種口水相交親密的行動,只有在與家人共處的時候才會發生。

  保羅不但說我們是一家人、甚至還說我們是一個肢體(林前12:12-31)。每一個家庭都是不完美的,每一個家庭中都有一些比較古怪的成員。每一個人都覺得別人很古怪,其實他自己是更怪,因為別人的眼中只是一根釘子,但他的眼中還多了一根樑木。無論我們的家人有多怪,家應當永遠是我們的歸宿、是我們的安息、是我們的目的地。

  許多浪子,年輕時為了要尋找夢想、為了要實現理想而離開家裡,等到他省悟過來時,他才發現:世界最美的夢想只有在家裡才能被實踐。他當初以為在家外面才能獲得的,他後來發現:原來只有在家中才能真正的擁有。他當初以為:家只是人生旅程的起點,他必須要離開家以後,人生才能真正開始。但是後來他才發現:沒有了家,也就沒有人生。當他離開家時,恰恰是他失去人生的開始。這就是路加福音中「浪子比喻」所隱含的意義。因此,家不但是人生的起點、是人生的舞台、是人生的圓滿、也是人生的終點。人生全部的旅程都被包含在家裡面。家就是我們的生命。

  在主的聖餐台前,人人平等,不論貧富貴賤,不論骯髒可恥、只要是家人、是主的人,我們都要歡迎他和我們一起享用主的聖餐。

  其次,聖餐的「餐桌」表明了:擺在桌上的餅和杯是在主裡面的家庭盛宴,所以是一家人圍繞在這個桌子一起共享餅杯。在耶穌時代,眾人們是圍繞著聖餐桌來領受聖餐。當大家圍繞在一起時,那一位家人沒有在當中,大家就會非常清楚。若是我們在領受聖餐時,發現有一些家人不在我們當中,我們應當要擔心他們。若是他們無法前來,我們應該要想辦法將餅和杯拿到他們所在的地方,將餅和杯遞給他們,然後跟他們一起共享主的身與主的血,與他們一起在主裡合一。只要我們少一位家人,我們的家就是破碎的,我們的合一就是不完整的。

 

4.紀念主

  主耶穌吩咐我們說:「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在出埃及記第十三章3節記載,摩西對百姓說:「你們要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這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這地方領出來。」可見舊約時代的逾越節,是為了要記念神在埃及拯救以色列人的大恩。

  主耶穌親自設立聖餐,目的是要他的門徒信徒紀念祂為我們死,並在神面前認罪悔改,儆醒持守,等候祂的再來。辦聖餐是要「記念主的死,思念主的愛」。為此在祝謝聖餐之前,務要把主為我們釘死十架的事,向會眾清楚述說,宣告主作代罪羔羊,流血捨命的大愛,藉此喚起會眾記念主的死,思念主的愛,感激主救命之大恩典。因為榮耀的救主,為了拯救祂的百姓,甘心道成肉身降生為人,出生在馬槽裡,終身貧窮,甚至為傳揚天國救人的福音,走遍各城各鄉,忍受文士、法利賽人的試探、迫害、譏笑;祂為困苦流離的人擔憂,醫治各樣的疾病,趕逐害人的魔鬼,辛苦忙碌度日,甚至無休息之處

  哥林多後書第五章1415節所說的:「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因此每位基督徒,若明白主為你而死,你就要立志為主而活,在日常生活的每件事上,都想到討主喜悅,榮耀主名。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也就是在主耶穌從天再來之前,可以常常舉行聖餐禮,記念主為我們受死的大恩。

 

 

2014年10月9日 星期四

更新的生命



更新的生命

換上了新我。這新我,由創造主上帝按照自己的形像不斷地加以更新,能夠完全地認識他。

                                                                       (歌羅西書3:10)

同樣的生命,它的堅強度不一樣。

摩西派到迦南地的12個探子,對完全一樣的環境,有兩種不同的反應(雖然在曠野裡摩西有花很多時間在教授百姓耶和華的律法和生活準則但他們的信仰生命似乎成長的不夠快)12個探子中10個人的生命是,以「人」為中心的,受環境的影響,透過自己的眼光看自己,因此遇見超越自己能力的事情,就退縮、、害怕、自卑,看自己像蚱蜢。開始埋怨人,藐視神,帶出許多不信的惡信帶出來的負面的影響。結果沒有辦法得著神所預備的應許之地。

雖然大部分的支派代表看不見信仰表現;但其中2個人迦勒和約書亞的生命是不一樣的。他們是以「神」為中心,相信神的應許及祂的全能。他們確信靠神能勝過這一切惡劣的環境及自己的軟弱。因此雖然看到超越自己的事情,仍然剛強壯膽,透過神的眼光看事情,所以看迦南人為自己的食物。

他們是蒙神喜悅的人,並且他們的生命帶出正面,合神心意的影響來。面對哥利亞的大衛的生命也是不一樣的生命。因此他的態度與眾以色列戰士的態度,完全不同。大衛剛強壯膽,眾戰士害怕、膽怯。大衛依靠萬君之耶和華,眾戰士靠自己的刀劍。

我們在聖經中可以尋找許多擁有美好生命的屬靈偉人。這些人的生命特質是,完全以神為中心,全心的信賴神。他們的生命是堅定的,不受環境影響的,反而去影響環境的,能正面影響人,積極、肯定、依靠神的心來面對周圍的任何環境及人事物的。

他們透過一切事情經歷神的大能,表明他們的忠誠,並且在其中得益處的人,在其中更深的認識神、更多成長的人。不過他們能擁有這樣的生命,不是一下子得著的生命的成長是需要時間。我們要擁有這樣不一樣的生命,就要像今天的經文所教導一樣,「換上了新我。這新我,由創造主上帝按照自己的形像不斷地加以更新,能夠完全地認識他。」(歌羅西書3:10)

 

1. 把自己獻上為活祭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12:1)我們要擁有不一樣的生命,第一要把自己獻上為神所喜悅的,聖潔的活祭。獻祭是舊約時代,為了罪得赦免,使動物代替人的罪,獻給神的祭司。所獻的祭物一定要聖潔,沒有任何瑕疵。這樣動物的代死,使人的罪得著赦免。之後人才能夠到神面前,親近神。新約時代,神的羔羊耶穌成為祭物,把自己獻上,解決我們罪的問題,使我們在耶穌基督裡得赦免。耶穌付了生命的代價,把我們買贖回來了。這樣我們在耶穌基督裡因信稱義了。所以保羅勸我們這些因信稱義的人,把自己獻上為活祭。就是把我們生命的主權天天全都交給神。讓神按照自己的心意掌權。

這不是選擇性的交託,或部分的交託,乃是完全的交託。在聖經裡面可以看見兩個例子。保羅本身就是這樣的人。「這樣,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裏活著。我現在活著,是藉著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命。」(加拉太書二:20)保羅完全認定神在他身上的主權,甘心的接受神在他生命中所安排的任何苦難,致死忠心,完成神在他身上的托付。他效法基督,走神的路,成為用福音影響世界的人。

約瑟也是一樣。13年的時間裡,過奴隸、監獄的生活中,他在一切事情上認定神,專一的跟隨主。他們把他們生命的主權完全交給神了。這樣的生命是聖潔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神所喜悅的。神願意他的百姓在世上,如此,把自己生命的主權完全交給神,過一個分別為聖的,跟世人不一樣的生活。

你知道嗎?當你接受主後,祂就與你一同經歷大小風浪。真正的敬拜。不是只在教會裡的敬拜。真正的敬拜是在生活裡面獻上的,不管在教會、家裡、公司、人際關係、生活中任何的事情中所獻上的敬拜。在凡事中把主權天天完全交給神,求神來掌管的生活。這才是真正的敬拜。

舊約所獻上的祭物是,每當得罪神的時候獻上一次就可以,但活祭是天天都要獻上的。為主一次殉道是不容易,但天天為主活是更不容易。

在曠野的以色列百姓的反應中可以看見,天天如一日把自己的主權完全交給神的生活是不容易。他們經歷了神許多奇妙的神蹟奇事,而敬拜讚美神,但遇到困難時,就不交託、不信靠他所經歷的偉大、奇妙、全能的神,開始哀哭、埋怨、回頭。

我們要效法保羅和約瑟,遇見任何的苦難,仍舊依靠神,把所有主權全然的交給神,完全的認定神、信靠神的生活。

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

我們要擁有不一樣的生命,不但要把自己天天完全交給神,而且不要效法這個世界。我們因信耶穌成為神的兒女,成為神國度的國民後,我們不再是屬這世界的人了。我們的身分、國度都改變了。因此我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不要隨從這世上的標準。因為這世上國度的價值觀、道德觀、金錢觀、婚姻觀等的標準,與神國度的標準完全不一樣。

現今社會的道德敗壞、人心墮落,但神願意我們過聖潔的生活。這世上的人過度看重金錢,但神願意我們成為金錢的好管家。世上的人透過外在的背景來衡量一個人的價值,但神接納我們的本象,看重任何一個按著祂的形象造的人。「不要愛世界,或任何屬世的東西。如果你們愛世界,你們就沒有愛天父的心。 一切屬世的事物,好比肉體的慾望、眼目的慾望,和人的一切虛榮,都不是從天父來的,而是從世界來的。」(約翰壹書二:15-16)「誰要跟世界做朋友,誰就是上帝的敵人!」(雅各書四:4b)

我們是屬天的國民,但活在這世界,所以受世界給我們的各種不同的引誘和挑戰。這樣的情況之下,能分別自己,不受這世界的影響,真是不容易。因此我們要謹慎自守。這裡所說的,效法這個字是現在式,在表達繼續不斷的動作。我們活在這世上時,隨時隨地,繼續不斷的,要謹慎,不要效法、不要隨從這個世界,乃要拒絕直到到天國。

許多基督徒不能適應,自己的新身分,仍舊過跟以前一樣的生活。『有一位在韓國當乞丐的小朋友,被一位很有錢的美國夫婦領養到美國。第一天晚上,養父母為他預備,他個人的房間。房間裡有很多很好的東西,也有很好的床,但這小朋友,睡覺的時候,不在床上睡覺,反而在床的一個角落,握著身體睡覺。他的養父母,第二天早上,在床角發現握著身體睡覺的養子。他們就找一位會講韓文的人來,教導養子,他已經不再是乞丐,是他們的養子。這家中所有的東西都是他的。但這小朋友,第二天晚上,仍舊在床角,握著身體睡覺。』這小朋友,雖然他的身分改變了,但他的生活一點都沒有改變。

我們的身分,因著耶穌,早就改變了,但我們的生活又如何呢?

這裡的不要效法是命令語氣,不是可以選擇的,乃是屬天的國民,應當要做的事情。這又是被動的,等於說,我們沒有能力,靠著自己的能力,主動的不效法這個世界,需要主的幫助,才能勝過世上的誘惑,我們把願意的心,獻給神,神會給我們能力,使我們能不效法這個世界,像挪亞一樣,並且在充滿罪惡、彎曲悖逆的世代中,能過分別為聖的屬天國民的生活。

3.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這裡的更新也是,跟效法一樣,被動、命令語氣,不是可以靠著我們的努力達成的。我們要更新改變,需要聖靈在我們裡面幫助我們。換句話說,我們要使聖靈在我們裡面,自由的工作更新改變我們。這又是現在式,表示要繼續不斷的。更新變化,不能一次就完成,需要不斷的更新改變。神不斷給我們,更新變化的機會。可以說在我們生活中,神所安排的所有的人事物為更新改變的機會。

 所遇見的一切事情中,自己的主權,完全的交託於神,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12:2)要按著神國度的法則(就是神的話語)生活的話,聖靈在我們裡面,透過這一切事情,開始工作,帶來生命中美好的更新變化。逐漸地越來越成為合神心意、以神為中心的人。就可以擁有像迦勒、約瑟等許多屬靈的偉人一樣的不一樣的生命。擁有不一樣生命的人,改變原有的人生路線成為神國度的貴重的祭皿。

 因此更多來到神的面前禱告,求神幫助。聖靈在我裡面工作,更新改變我,在這樣的過程中感到很痛,不簡單,但透過一次又一次聖靈的工作中,發現自己生命的更新改變:面對困難的態度、服事的心態、對罪的敏感度、對神的敬畏、對人的看法等,有許多正面的改變。我深知這一切不是自己的努力,乃是神的工作。

 若我們擁有不一樣的生命,就可以享受神不一樣的祝福及恩典,並且被神不一樣的使用。

2014年10月3日 星期五

愛惜你的呼召(約拿書四:10-11)




愛惜你的呼召(約拿書四:10-11)

上主對他說:「這棵樹在一夜之間長大,第二天就枯死了;你雖然沒有栽種它,也沒有使它生長,你還為它感到可惜。那麼,我不是更應該憐憫尼尼微這座大城嗎?畢竟在這城裏有十二萬連左右手都分不清的人,並且還有許多牲畜呢!」

 

  保羅是用他艱苦的事奉經歷來說明他自己是真正的「使徒」,是真正「基督的僕人」;他不但多受勞苦,甚至被下在監裡,受鞭打、被棍和石頭打、經歷了許多來自環境的危險、人的危險。除了這些外面的事之外,他身為基督的僕人還要擔心眾教會的事,這就是他作使徒的明證,這實在不是那些假使徒所能夠比擬的!

    其實,這樣看來,成為基督的僕人絕對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但為什麼保羅還要那麼在意這樣的一個職分呢?要是意志力較薄弱的、堅忍的心較不夠的人,早就放棄了!像他這樣子的辛勞、受苦還被批評、誤會、中傷,到底為的是什麼呢?

    我們相信為的是使徒行傳廿六章19節,他在亞基帕王面前所做的見證:「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是哥林多前書一章1節所說的:「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是哥林多前書一章9節所說的:「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他所召,好與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這是他能夠堅持到底的原因,他自始至終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他很清楚知道是神親自呼召他,他是奉神的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的使徒,因此,不論有多大的難處、多大的打擊、多危險的境遇,他都願意勇往直前,因為他要與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

    因此,使徒保羅成了基督僕人的典範,不單是面對困難不稍後退;面對中傷、批評仍然勇敢向前爭戰,面對眾教會的問題常常掛心擔憂,這是基督的僕人,是事奉者的榜樣,是基督榮耀的僕人!

    許也我們可以問自己:我對自己的信仰會不會因為遇到難處就打退堂鼓呢?如果我是蒙召成為神的兒女,將來是要與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的人,我會有什麼堅持呢?我對於教會的關心是不是到了掛心的地步呢?

     我們來看約拿先知的服事,之後看神怎麼給祂的僕人啟示與教導的:

   約拿明明認識耶和華,那創造滄海旱地之天上的神,但是竟然想躲避神。一個人還逃避現實,不能擺脫自己的影子,那麼怎能躲避神呢﹖不單在活人的世界裏人不能隱藏自己,就是死亡也不能躲避神的監察。不單如此,一位清楚神旨意與呼召的人,想盡各種方法來躲避神,他心中怎能會有平安,他的道路怎能通達呢﹖

  上帝要約拿到尼尼微執行先知的工作。→因尼尼微人作惡。  1:1-2

      ●「 尼尼微」:亞述首都,以色列東北800公里。

      ●當日亞述與以色列是敵國,亞述常侵略以色列。

      ●「呼喊」:宣告斥責和警戒的信息,公開宣告。

      ●「作惡」:亞述敬拜偶像、邪淫。當時亞述充斥著令人髮指的暴行( 鴻 3:1-19 )。

  二、約拿決定往他施去躲避神→走海路,由約帕上船   v3

      ●「他施」:可能是西班牙的迪數或薩丁尼亞,離巴勒斯坦3200公里遠。

      ●約拿所乘坐的船隻是腓尼基人的船隻。

      ●「約帕」:當日巴勒斯坦海岸唯一大港。

      ◎上帝要他往東他偏往西逃

  如果約拿不肯向尼尼微人傳講信息,這些惡人就失去悔改轉變的機會。這樣世上的惡人不可能減少,義人不可能增加。更加糟糕的是,仇恨只能引起連鎖反應的仇恨,並不能除去仇恨。看來約拿還沒有搞清楚這些道理,怪不得當他到尼尼微傳講悔改的信息,心中卻是一點都不盼望這些人真的悔改得救。約拿的事奉沒有討神的喜悅,因為他的事奉並不是出於愛人幫助人的動機。

  尼尼微城的百姓為什麼會悔改?最近有學者指出,在約拿往尼尼微城傳道之前的年間,亞述曾有二次的饑荒,又有一次的日全蝕,若這說法屬實,則在此之前,似乎神已經開始預備亞述人的心靈了,因為古代的人普遍的認為日全蝕是不祥之兆,饑荒也是神震怒的預告,所以亞述人可能已經開始慢慢的對上天的審判預先驚慌起來。故此當約拿進城宣佈說:“再過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就有很多人相信他的話。

    約拿的不滿原因除了以上所指的對以色列人有強大的威脅外,當日的亞述人對待戰敗國的人及戰俘的狀況及殘忍程度,稱亞述人為“禽獸不如”也不太過份,他們會將戰俘釘在城牆上,也會將一些仇敵的首領的舌頭活生生的拔出來,也會將人捆綁,然後一塊塊皮割下來,所作所為實在殘酷至極。

 一、約拿的不滿:  4:1-4

      1.約拿不悅且甚發怒。  4:1

        ●「這事」:可能指上帝要赦免尼尼微城或尼尼微城人的悔改。

      2.先前不願往尼尼微的原因:耶和華有恩典、有憐憫且後悔不降災。 4:2

        ◎約拿的反應近乎賭氣,就是不要上帝後悔不降災。

      3.求死,覺得死了比活著好。  4:3

        ◎這顯然是賭氣。

      4.耶和華問約拿這樣發怒合理嗎?  4:4

        ◎上帝也沒明說或責怪約拿,而是要約拿好好想一想。

        ◎其實上帝可以大發烈怒,按約拿所求的毀滅約拿,但他選擇接納與教育。

  在新約約翰和雅各面對不接待耶穌的村莊說:「耶穌被接升天的日子快到了,他決心朝耶路撒冷去,於是派人先走。他們來到撒馬利亞的一個村莊,要替耶穌準備一切。可是那地方的人不歡迎他,因為他顯然是朝著耶路撒冷去的。他的門徒雅各和約翰看見這情形,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呼喚天上的火來燒滅他們嗎?」耶穌轉過身來,責備他們。」(路加福音9:51-55)

    服事,要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




這樣說來,不再有希臘人或猶太人的區分;也不再有受割禮、不受割禮,野蠻的、未開化的,奴隸或自由人等的分別。基督就是一切,基督貫徹一切。(歌羅西書三:11)

 

    使徒行傳11:26中“稱為”的原文是“被稱名叫”的意思,即信徒“被”稱為“基督徒”。為甚麼在耶路撒冷,門徒沒被稱為“基督徒”?當主耶穌在世傳道時,已受到猶太文士和祭司們極力反對,多次商議要殺死祂,最後主更被猶太民眾釘死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復活升天後,門徒大有能力傳講主道,又遭猶太官長棒打逼害,甚至司提反被猶太群眾用石頭打死。在猶太人的眼中,門徒不是甚麼“基督徒”,而是要拆毀猶太律法和傳統的“叛徒”!

  至於在非猶太人的眼中,耶穌就如猶太人的拉比,門徒就像其他猶太人一樣,不過是一群跟隨拉比的學生,所以,猶太裔基督徒在非猶太人的眼中,也不是甚麼新的群體,不過是猶太教其中一個新派別的門徒而已,他們仍然是“猶太人”。

  如果門徒仍然持守他們的傳統,只向猶太人傳福音,“基督徒”一名該不會出現,更不會被用作世上千千萬萬信主之人的稱呼。但在安提阿,一個很重要的轉捩點出現了:門徒傳福音給很多希臘人。

  “但內中有塞浦路斯,和古利奈人,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臘人傳講主耶穌。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徒1120-21

  猶太人素來拒絕跟外邦人交往,就算是彼得,即使他曾得神的引導,為外邦軍官哥尼流施洗,但他仍不免在與外邦人一同吃飯一事上裝假(參加2章)。可見當時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仍未樂於向外邦人傳福音,甚至不能接受猶太同胞進入未受割禮之人的家,和他們一同吃飯(參徒111-3)。不過,住在腓尼基和塞浦路斯的猶太人,不像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般拒絕外邦人,因此當他們信主後到安提阿傳道時,不單向猶太同胞傳道,也向希臘人傳講主耶穌,帶來宣教上的突破。他們將救恩帶給鄰舍──需要真神的外邦人,真正明白主的心意,實踐大使命,使萬民作主的門徒。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這安提阿教會,後來不但得聖靈的指示差派保羅和巴拿巴去傳福音給外邦人,還成為宣教工作的根據點,真真正正的將福音帶到地極呢!

  當信主的希臘人逐漸增多的時候,安提阿城的人民便很希奇了。因他們發現了一班希臘同胞,在生活和宗教信仰上,突然變得與他們截然不同!既不能再以“猶太人”稱呼這班由猶太人和希臘人組成的新族類,這便很自然地要為他們取個新名,以資識別。

  基督徒的希臘文為Christianos,其字根出自Christos,就是從那一位受膏者的基督而來。基督徒既從基督而來,那麼它就說明了,二者的關係是如何的密切了。新約聖經裡有三處提起基督徒這個名稱:第一,「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十一26)

第二,「亞基帕對保羅說,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徒廿六28)

第三,「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上帝。」(彼前四16 ) 基督徒名稱的開始,是出於外邦人,非出於信徒之自稱,而日後逐漸接受此名稱,並以被稱為基督徒,為主受苦為榮(參徒五3342;彼前四1216)。基督徒之名稱,在初代教會時,信徒之間互相稱呼並不普遍,直至第二世紀,因為辯證基督之真理,才以如此自稱,原因是為要與外邦人有所分別,證實非同門的意思。早期的基督徒,也被稱為「好人」或「慈善者」。因希臘文之Chrestos 「好」與Christos同音,故無形中「基督徒」與「良善者」並用。雖然此種稱呼來自外邦人,但基督徒因無異見,就此接受這兩種稱呼,故此二字就成為基督徒的通稱了。聖經雖無明文說明基督徒之定義,但是基督徒的字根,卻是出於基督,故只能解釋作,

   「那些跟隨與學習基督耶穌的人們」。在新約書信裡,與基督徒同用之名稱,有「弟兄」、「聖徒」、「門徒」。「在耶穌基督裡有忠心的人」。有關基督徒的資格,如:「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 ​​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太十六2425;弗四2124;西三1011)

  今天在座的諸位絕大多數是客家人但更相近的一點不是血緣不是語言(與其論及種族主義)是我們的心我們的信仰(不如說是我們所共同的信仰)因著耶穌我們成為主內一家人我們更同的根是來自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耶和華

突破



突破

同樣,在靈性幼稚的時候,我們也受宇宙間所謂星宿之靈的支配。

但是時機成熟,上帝就差遣了自己的兒子,為女子所生,活在法律下,

為要救贖在法律下的人,使我們獲得上帝兒女的名份。

因為我們是他的兒女,上帝就差遣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我的父親!」

這樣,你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既然是上帝的兒子,上帝就以你為繼承人。(加拉太書四:3-7)

 

生命的突破

 因信仰耶穌基督而達到自我突破的例子,最為大家所熟知的是新約聖經作者之一的保羅,他的悔改信主和隨後在他生活行為中所發生的一連串的改變,除了自我突破之外,沒有更恰當的形容了。

  保羅本是個狂熱的猶太教徒,是逼迫基督教的,見到基督徒便要捉拿下監,但他信了耶穌之後,就變成了基督徒福音的使者;基督教之能廣傳、保羅是一大功臣。

  除了宗教意識的突破之外,在新約羅馬書第七章裡,我們也見到保羅如何倚靠信仰,突破了他道德上的桎梏──靈肉之爭。至於保羅對愛的詮釋(見新約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至今仍無一人能為它增減一分。他不僅是愛的定義者,也是愛的實踐者。任何一個客觀的讀者若讀了保羅在新約聖經中所寫的全部書信,不得不承認這個自稱為「罪人中的罪魁」就因為對耶穌基督的積極信仰,變成了不折不扣的「聖徒」。神的靈能轉化一切

  保羅突破了宗教、道德、心理上的一切壓抑,當他寫信給加拉太教會的信徒時,掩不住內心的興奮和激動,他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拉太書五章一節)我懷疑有多少非信徒和信徒知道基督教是這樣一個自由釋放的宗教。

  保羅不是唯一因信仰而自我突破的基督徒,在千餘年來的教會史上,這種因信仰耶穌基督而產生自我突破的例子,實在太多了;如聖奧古斯丁、聖法蘭西斯、約翰本仁、馬丁路德..以上所舉的例證。在平凡的基督徒中,聽到各種「見證」,使我們確信不疑,真實的信仰基督可以解除憎恨、嫉妒、自卑、罪咎、私慾等種種內心的矛盾和束縛,並且把個人的生命狀態,提昇到一個比較自由、釋放、公義、尊嚴、和平安喜樂的境地。

 

傳福音的突破

1.突破從你我開始

撒瑪利亞這個地方的屬靈復興,突破的關鍵是耶穌基督。耶穌要到加利利去,必須途經撒瑪利亞,一般猶太人走這段路總是避過撒瑪利亞,但是耶穌不迴避,祂必須經過,因為那裡有一個撒瑪利亞婦人,有一群撒瑪利亞人,他們的屬靈生命必須有突破。

福音要有突破,我們的親友要信主必須從我們開始。假如我們不突破,人們不能認識耶穌;正如耶穌不經過撒瑪利亞,那個撒瑪利亞婦人和那群撒瑪利亞人就不會聽到福音。

  面對傳福音的大使命,我們通常會有三種態度:第一是消極的避過。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一向不往來,因此大家都繞道而行。第二是順路經過。第三是,我必須經過。

  中國福音得以突破,是因為戴德生從英國被神呼召來到中國。不是他揀選神,乃是神揀選他,而且分派他到中國來傳福音。他不但在中國沿海,並且進到內地傳福音,他成立的「內地會」為中國的福音帶來突破。台灣的福音之所以有突破是因為馬偕,他是一個加拿大人。神呼召他不是「順路經過」,乃是「必須經過」,他一生奉獻給台灣。我們不要只是順便傳福音,讓我們在福音工作上全心的擺上,主動積極的傳福音。

 

2.困乏中的突破

  「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那時約有午正。」(V.6)耶穌渴了,就向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我們常覺得禱告或傳福音要精神飽滿力量充足的時候,但是很多突破往往都是在疲乏之時。

  有的學生成績高人一等,因為他即使累了,仍然繼續讀書。作生意的人為什麼公司的業務可以蒸蒸日上?因為當他疲倦困乏時,仍然繼續作下去。假如愛迪生累了就不作實驗,可能我們現在都還沒有電燈。人類歷史中的卓越成就大都在困乏中突破的。求主幫助我們,不要以忙了、累了、餓了當藉口,我們要像耶穌一樣,在困乏飢渴的時候仍然盡力傳福音。

  當耶穌向撒瑪利亞婦人傳福音時,門徒正好進城買食物,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V.34)雖然耶穌疲倦饑渴,但是當祂看見祂所傳的有人相信,得著救恩,耶穌心裡就滿足喜樂。

 

3.在關係上突破

  當耶穌向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那婦人非常的驚訝,因為耶穌是猶太人,猶太人一向不和撒法利亞人來往的,但是耶穌要突破這兩個族群的關係。耶穌和撒馬利亞婦人說話,也突破了兩性的關係。另外,耶穌突破了第三道更大的圍牆,是撒馬利亞婦人個人的道德和宗教;她在道德上是不潔的,聖潔的耶穌卻來跟她說話。

  求主幫助我們都能有突破,可能你覺得有些人是很難邀請的,但是當我們願意突破,腳踏出去、手伸出去,就看見人們的生命要被神改變。嘗試做不同的福音工作,服事過程中讓我們越來越認識神,但也讓我們越來越猜不透神,因為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在祂有深不可測的奧秘,這會一次一次的向我們下戰帖挑戰我們的勇氣,同時也向我們顯明祂是全能的主。

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

婚姻中的衝突



婚姻中的衝突

溫和的回答平息怒氣;粗暴的言語激起忿怒。(箴言十五:1)

前言

    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慾望、目標、需求和嚮往。我們又在信仰、思維、態度、情感、行為及其他方面多有不同。這就增加了發生對立和衝突的可能性。我們應該意識到衝突是婚姻生活中的自然現象。

  「衝突」常被視為是一種危機也是轉機,是成長的轉戾點。

   但面對「衝突」有的夫妻由衝突中看見彼此可以成長的方向,不斷的藉由衝突來調適自己,並藉此而醫治了許多過去的傷害,不但使關係更親密,也更能活出那種在婚姻裡所特有的自由與信心。但仍有的夫妻則不斷的由衝突中累積挫折、失望、加深彼此的傷害,活在緊張疏離的關係中,兩人互相牽扯、彼此束縛、失去自由,十分沒有安全感,完全看不見成長的方向反而成為拖垮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

    神並沒有讓處於婚姻衝突中的基督徒夫妻孤立無援。下面的一些經文就會對 你在這樣的情況下有所幫助:詩篇37:8 不要氣憤,不要發怒;不要懊惱,這對你有害無益。」箴言14:29 「不輕易動怒的才算聰明;脾氣急躁的只暴露愚拙。」箴言19:11「 明智人不輕易發怒;不追究人的過失便是美德。」加拉太書5:25 「既然聖靈賜給我們新生命,我們就該讓他引導我們的生活。」加拉太書5:26 「我們不可驕傲,不可彼此激怒,互相嫉妒。」以弗所書4:32「要親切仁慈相對待,彼此饒恕,正如上帝藉著基督饒恕了你們一樣。」

    我們不能讓衝突來摧毀自己的婚姻。作為基督徒夫妻,只要我們不斷地增進彼此的理解和接納,把自己看成是一個身體上的相輔相成的肢體,就能克服一切障礙。衝突能使婚姻更加成熟。經歷了錘煉的婚姻關係將更強壯。

 

面對衝突的態度

  1.首先是撤離。許多人將衝突看成不可避免,感到完全沒有希望控制,甚至連試都不試。於是,他可能從心理上忽略,從身體上逃避。這樣,他拒絕說話,使自己避開不愉快的環境。如果用撤離的方式來對待婚姻衝突,婚姻會受到傷害,家人的需要得不到滿足,婚姻關係也不能成熟和發展。

  2.取勝是另一個方法。如果受到威脅時,人必須顧及自己的利益,取勝可能就成了一種選擇。在衝突中不惜婚姻關係受損而以取勝為目標。人若感到自己的支配權受到威脅時,選擇取勝也是反擊的一種方式。取勝儘管能實現個人的目的,但會犧牲夫妻間的關係。在婚姻中,人情比誰勝誰負更重要。在衝突中取勝而產生的暫時興奮僅僅是一種假象而已。

  3.第三種解決衝突的辦法是服從。為了自我保護,人會盡力避免對抗,委曲求全。服從在表面上維持了夫妻關係,但卻以犧牲家人的需求、目標和價值觀為代價。犧牲的太多會導致怨恨。

  4.第四種方法是妥協。這如同談判,為了得到一點,也作一點讓步。雙方都不指望永遠作贏家,都有願望作出讓步。妥協的目的在於既維持夫妻關係又使個人的需求達到一定的滿足。但雙方都可能對妥協的結果不滿意。妥協一般要比無動於衷的結果要好,但討價還價常常是以婚姻的幸福為代價了。

  5第五種方法是解決衝突。通過公開和直接的對話,人可以改變環境、態度、 一方或雙方的行為。如果有一方願意付出時間和精力,解決衝突就成為選擇的方 式。其帶來的結果顯然是值得的。

     

立場要平等

      夫妻爭議的七項良好規則如下:1.爭議發生之前,雙方必須都同意設定一個時間。(晚上拜日晚上)2.雙方要記住,這樣做的唯一目的是增進理解。(知道彼此心裡的看法錢的使用) 3.要經常提醒彼此我們只攻擊問題,而不攻擊人。(不要把第三者拉進問題裡) 4.雙方都不會提高聲調。(理智溝通)5.雙方決不在別人面前爭吵或洩漏隱私。(家事不外傳-錢或財產) 6.雙方在任何一方叫停時,都同意討論停戰協議。(買房子等)7.達成協議時,雙方就照章執行,除非雙方都同意有必要重新討論為止。(兒女教育問題)(在婚姻成長中的不同階段,不要在沒有基礎的情況下過分強迫夫妻一致。)

 

以基督的方式來進行建設性地討論

以下這幾條原則會幫助你甚至在與配偶的關係緊張時仍有耐心和幽默感。

   1.爭取體諒對方。他(她)疲勞了?生病了?現在有來自別處的壓力嗎?要針對衝突的原因而不是衝突本身。2.爭取理解自己。你為何能被激惹?有事情讓你不快嗎?是何事?體諒自己本身也有助於別人體諒你。3. 把情緒釋放出來。人的情感需要表達出來。在這方面,我們做得不好,情感就是情感,人只要注意到發洩情感時帶有善意,相互擔待就行。(彼此都可以生氣到要有所節制) 4.要論事而不論人。如果脾氣大的時候,就停一會兒,待冷靜下來之後再繼續。(對人的看法每個人都不同角度和感受)5.要立志永遠也不分離,不要有附加條件。(夫妻是生命共同體!) 5.使徒保羅告訴我們「不可含怒到日落」。請見以弗所書 4:26「你們若發脾氣,不可因這脾氣而犯罪;也不可生一整天的氣」。不要讓怨氣日積月累,要在睡覺之前就從心中除去所有的憤怒和惡意,認錯,原諒,彼此表達愛意。(這樣會幫助我們睡眠,胃腸道的功能和靈魂。) 6.讓我們將主和屬靈的事放在家裡的最高位。(夫妻一起敬拜、靈修、禱告)。對基督徒來說,在試圖解決衝突之前,從主那裡尋求智慧以處理任何衝突是最終的原則。我們憑自己的智慧走不了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