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

父親的屬靈角色(箴言23:13-14)

父親的屬靈角色(箴言23:13-14)


年輕人在信仰上走失,主要責任不在教會,而是我們做父母的沒有盡到責任。特別是我們這些做父親的,沒有在家裡按照聖經的原則,承擔起自己的角色和責任(弗6:4)。我們的心放在了事業上和教會事工上。我們的心沒有轉向兒女,所以,我們兒女的心也沒有轉向父親,沒有跟定主。

家庭的供應者

一般男人的首要責任,是有事業心、會掙錢、能養家。至於兒女屬靈上的供應,常一直認為,那是教會的事,是主日學老師的事,而且給他們一人買了一本聖經。很少去問他們讀了什麼,讀懂了沒有,會不會應用。當看到他們身上有問題時,就怪他們不長進,怪媽媽沒教好。

主對彼得說了3次“餵養我的小羊”(《約》21:15-17),主這句話也是對每一位父親的說的。主說了3次,是因為這件事太重要了,也是因為我們太健忘了。提供靈糧給兒女本就是父親的責任,父親應該盡職地在靈裡餵養小羊、照看自己孩子靈命的成長。我們的兒女才是我們長期遺忘的宣教工場。

家庭的守護者

你們教過自己的孩子游泳嗎?你會教他們下水之前要先暖身,剛吃飽不可下水….,等到他們初步會游泳時,還是不時地看他們一眼,以確保安全。試想一下,如果我們一進游泳池,就把孩子扔進水裡,不管不問,大家一定會說我們是不負責任的爸爸。然而在在屬靈的戰場上,我們卻一直這樣對待兒女的。真是愚昧啊!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我們務要謹守、儆醒。今後要像在游泳池裡一樣,做兒女屬靈的好教練,每一步有教導,有示範,還要防範他們溺水。

一家之主

很早就在聖經中讀到,男人是女人的頭,丈夫是一家之主。有一位父親讀到《利未記》11章時,突然宣佈,不再吃豬肉了。太太從此再也不買豬肉了。甚至去人家作客時,作太太的也細心地告訴主人,她的丈夫不吃豬肉。

所以,他一直以為,男人做一家之主是很容易的。一家之主的意思就是:家裡大事都是我做主,凡事都是我說了算。當作丈夫的參加了“建立以基督為中心家庭”的事工後,通過每個月的聚會,以及弟兄姐妹的分享,慢慢醒悟了:自己過去扮演的,其實是獨裁者的角色,而不是神心意中的“一家之主”。

以往常常不顧家人的反對,去參加這個事工,去參加那個會議,因為覺得只有在教會裡服事才能榮耀神。在家裡照顧孩子,那是體貼肉體,更是婦女們的事。然而某年夏天,與兒子們一起背聖經時,記住了一句話:“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聖靈讓他看到,重要的不是我們做的事,而是我們做事的心態和動機。如果主耶穌給門徒洗腳能榮耀神,那我給孩子換尿布也應該能榮耀神。關鍵在於我的心,因為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40)

做為一家之主,我們這些父親任重而道遠。我們要仰望神的指引、保護和供應。我們要有異象,要建造家庭的祭壇。我們要歉卑順服主,樂意服事家人。

兒女的啟蒙老師

我們父母是怎樣的生命,就傳遞給兒女們什麼樣的生命。教育不只是知識的灌輸,更是生命的傳遞。教育也不只是教孩子們怎樣做事,更是教他們怎樣做人。天天要孩子們彼此相愛、彼此原諒、彼此接納,但為了去教會不遲到,就對太太大聲喊叫,兒女怎麼可能從我身上看到神所設定的美好夫妻關係是什麼樣子?這會嚴重影響到他們將來的婚姻。

其實出外掙錢不難,難的是在家養育兒女。最難的,則是養育出敬虔的後代。可惜的是,在屬靈戰場上,我們做父母的,也常常不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不知道魔鬼的伎倆是什麼,不知道神要我們怎麼做。遑論教導孩子!我們讓天父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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