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7日 星期四

羊必跟隨(約翰福音十:4)

羊必跟隨(約翰福音十:4)


「跟隨」這個字,不是指羊盲目地跟在牧人的後面走,這也意味著一個人決心遵照特別指示的意願。如果你夠買了一隻構造複雜的鐘或是其它儀器,它一定會附一份說明書,上面一定印有一行鮮明的字句:「請遵照下面指示使用!」若沒有,它將不付任何的賠償責任。遵行神的旨意也是這樣,聖經已經清楚說明,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我們只要跟隨這些指示,與神合作,我們會發現自己的靈性一直在進步。當我們跟隨主踏入新的園地,就會不斷有嶄新的經驗、閱歷和生活面呈現在我們眼前。

捨己跟隨主的人,需要持有五種新的人生態度:

(一) 愛別人甚過愛自己

「愛」在聖經中的涵意,不是指柔膩、感性的情緒,而是堅決的意志。「人為朋友犧牲自己的性命,人間的愛沒有比這更偉大的了。」(約15:13)這正是神在基督裡為我們所做的「基督為我們犧牲生命,從這一點,我們知道甚麼是愛。那麼,我們也應該為弟兄姊妹犧牲生命!」(約壹3:16)愛與自私自利是對立的。

(二) 願意與世分別,與眾不同

我們是群居的動物,總希望有所歸屬,不願特立獨行,主耶穌曾清楚告訴我們:只有少數的人覺得祂的方式是可以接受的,人若歸屬祂,戴上祂的印記,必然會遭到社會冷酷無情的批評與嘲弄,「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 「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提後2:3)

(三) 不堅持自己的權利

「捨己」並不容易,要這樣做也並非尋常或自然的事情。人若能抱持這種態度,無形中就從「自我」的桎梏中獲得解放,不再被個人的驕傲所束縛,從此以後,外在的壓力就很難傷害這樣的人,因他不再看重自己,所以也就不受他人的侵犯和悔蔑的刺傷。這種人似乎較能享受清靜淡泊、悠遊自在的人生觀、而使他們基督徒生活充滿愜意與知足之樂。

(四) 不再愛「做頭」

甘願隱藏自己,做個無名小卒,或者套一句羊的術語,我不再做「居首的牝羊」,而願意做「殿後的小羊」。真正安寧的心是沒有甚麼「驅策」的,至少沒有自作主張的「驅策」。凡是願意將自己的生命與個人的事務,完全交託給主管理和引導的人,每天都必發現新的安歇之所。這樣的人也永遠騰得出時間和精力去關懷別人。

(五) 順服且跟隨基督的腳步

基本上,這就是單純、率直地順服,意思是說:住要我做甚麼,我就做甚麼;主要我往哪裡去,我就往哪裡去;主要我說甚麼,我就說甚麼。要接受基督教信仰,要成為虔誠的門徒或忠心的跟隨者,十分之九的因素乃是意志問題。

也許有些人認為神對我們的期待太高了,神的要求太嚴苛!如果我們靠自己的意志、努力和操練,當然不可能成功。但是我們若有一顆真誠渴慕的心,願意遵行祂的旨意,接受祂的引導,那麼靠著聖靈,「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4:13)「 因為上帝常常在你們心裏工作,使你們既願意又能夠實行他美善的旨意。你們無論做甚麼事都不要埋怨或爭論,好使你們在這腐敗、彎曲的世代中純潔無邪,作上帝沒有缺點的兒女。你們要在世人當中發光,像星星照耀天空,堅守生命的道。你們這樣做的話,在基督再來的日子,我就有所誇口了,因為這可以證明我一切的辛勞不是徒勞無功的。」(腓2: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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