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3日 星期五

聖經的權威


聖經的權威(帖撒羅尼迦前書二:13)
讀聖經就如同在聽神向人說話,只有聖經可以讓人正確地認識神。而歷史是神工作的軌跡,地理是神與人的接觸點。聖經的歷史和地理正是神出現的舞台,神向人啟示祂自己。
新約聖經共有18處提到耶穌,在生活中實踐聖經的話,耶穌不但相信聖經,而且傳講和順服聖經,一生都在履行聖經的話。
論及聖經的權威性,首先即須探究「權威」的來源出處。「權威」,源自於「作者」,任何著作的權威,就等同於作者的權威,因此,要明白聖經的權威性,要先知道作者是誰。
保羅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的希臘文意指「神的呼吸」或「神所呼吸出來的氣」,換言之,雖然聖經是透過不同的管道、方式,由不同身份的作者(器皿)寫出,但是聖經真正的幕後作者,就是聖靈—祂才是真正的作者,或說就是父神自己的心意。
有些人會挑出一些認為不具權威性的經文來忽視或否認,但這不符合聖經的教導。不能挑出某卷書說不重要,也不要只注意一些有名的經句,而應熟讀整本聖經,在這漸進熟稔的過程中,操練默想、研經、應用神的話。 至於解釋經文,唯一的權威,就是作者本身。彼得後書一:20-21:「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聖經的權威和解釋,來自於聖靈。許多人質疑,被聖靈感動而撰寫聖經的人,未必都行事純全,聖經上甚至記載了他們所犯過的罪,那麼,他們寫出的聖經是無誤的嗎?其實,這正好說明神的心意,神就是用不完全的人去作完全的事,神不同於世人,總是設法掩飾自己的罪行,只呈現美善的一面,聖經作者卻非如此,連寫出大部份詩篇的作者大衛,都不保留地將自己的認罪文公佈於世人面前。
別自以為能用自己的理論與撒但辯駁,撒但是說謊人之父,而「光照在黑暗中,黑暗不能勝過光」(約一:5),唯有神話語的權威能刺破謊言。聖經是神的話語,帶有絕對的權威,縱使仇敵再詭詐,也辯不過聖經的話,因此,保羅在以弗所書六:17,警告我們要「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神的「話」,在希臘文中有兩個字:“logos”為神永恆的智慧話語,“rhema”是神口中所說的「道」,「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當遇見撒但的時候,用聖經的話來迎擊。
神話語的本質,希伯來書四:12刻畫得非常生動:「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唯有神的話能進入人心、人性最深處。 聖經能在你身上做什麼,端看你怎麼接納:如果你只當作故事或是小說,就發揮不了什麼作用;如果奉為神的話來感謝領受,就大有功效,能在身、心、靈各層面發生作用。因為,神豐富的供應,就在祂的應許中,彼得後書一:3-4「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一切關乎生命和敬虔的事,都在神的供應,就在祂的應許中。 約翰福音十章35節,耶穌對猶太領袖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簡潔明瞭的表達了聖經的權威性。神要我們在生活各方面都接受聖經的權威性,而耶穌應用聖經的方法,正是我們的榜樣。 馬太福音四章記載耶穌在曠野受試探,「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1節),這段過程,耶穌自始至終都靠聖靈、靠神的話語得勝。這裡耶穌如何應用神的話得勝?耶穌給撒但的三個答案都出自聖經的同一卷書—〈申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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