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愛的進展階段


愛的進展階段(箴言三:1-4)
以戀愛為例子來解說:我們為何要談戀愛?是為了刺激好玩?是為了生理需要?還是為了不知所以的吸引力?不!不!愛情是有責任的,是誰告訴你們,在結婚前可以和許多對象同時交往,再選擇最適合你的人呢?那是世界的價值觀,那不是聖經的話。
愛情應該是奠基於男女雙方真心尋求共走一生而產生的,一個負責任的愛情總是指向婚姻,不管戀愛的最後結果為何,戀愛的過程中一定是以婚姻為前提。交往是婚姻的預備期,一個尋找走一生伴侶的過程。(當然,也許到真正找到的神所配合的人之前,你會有許多的功課需要學習!)。
對神的愛,也是有階段性的,屬靈的追求,若果不能專注,不先將神的國和神的義放在第一,很多時候,所尋找的都是枉然,你也可能兩頭空,世界你無法掌控,神祢也感受不到。太6:24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聖經說得很清楚:「不能」!我們不能同樣將一生精力又放在神中,又放在錢財上,想兩方面都做到完全,兩方面都追求至好,是枉然的!不可能的! 聖經強調是「神的國、神的義」(太6:33),追求的目標不能有偏差,法利賽人和經學家嚴守律則,因傳統而廢棄了神的誡命,他們的目標偏差了,耶穌對他們說:“以賽亞指著你們這班偽君子所說的預言是對的,經上記著:「這人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他們把人的規條當作道理去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徒然。你們拘守著人的傳統,卻離棄了 神的誡命。」(太15:1-9) 我們也許就像昔日的保羅,他似乎為天國大發熱心,逼迫教會和信徒,作了好多事情,但是他所追求的卻是自己理想的國,並不是神的國,結果,在大馬色路上,被主耶穌光照後,他才發現原來追求目標錯了,「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的緣故而當作是有損的。不但如此,我已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腓三7-8) 有些時候,神常常透過環境讓我們能夠停下來反省,在追求過程中,我們的目標會不會有所偏差?所追求的是不是已經變成為「我的國、我的義」。 對於「神的國」一般人的印象就是追求天國的福氣、追求國度的拓展。所以好多基督徒都好熱心為天國努力,努力傳福音,努力事奉神,求更多得救的人能夠進入天國,自己將來亦可得到主稱讚與獎賞。毫無疑問,以上的追求是沒有錯的。但我們要留意,若果單是追求一些事工,但卻忽略了「神的義」,也就是神眼中期望我們的義:對我們生命以及行事為人的期待,那麼我們的追求就不是全面的。 太7:21-33就說到,當那日,人去到天國日子時候,必有許多的人對主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但是主耶穌對那似乎做了好多天國事工的人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主責備他們,說他們這些「作惡的人」,裡頭生命是惡的,沒有結好果子,行事卻不行神旨意,所以即使表面作了好多事工,但沒神的義、神的生命、神期望的行為表現,將來,那日始終被主所厭棄。 愛的深度,隨著你與神的互動,你會明白該怎麼去滿足彼此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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