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7日 星期四

有彩虹的日子


有彩虹的日子(創世記9:13-16)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創9:13)
v.1-7這稱為「挪亞之約」:
a.不准吃帶血的肉→起初神只許人類取用菜蔬和水果(創1:29),現在卻准人吃動物,但不能吃帶血的肉,因生命在血裡。
b.不可流人的血→因人是按神的形像而造的,地位是特殊的。
「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創9:2)經過洪水後許多的事改變了;人和動物的和諧關係破壞,動物除了被人類馴服外,還對人類存著驚恐懼怕。
v.12-17這是神與挪亞立約的內容。這約是有證據的,彩虹成為神立約的記號,讓人一看見天上的彩虹,就可以想起神與人立約及祂給人的應許。
 彩虹是怎樣形成的?有陽光沒有雨水,是不能形成彩虹的,要在雨後濕度夠,我們才可以看到彩虹。老我像是存在於空氣中的氣體,無色無味,看似不存在;陽光恰似上帝的恩典,而雨恰似是我們的老我被洗滌。當老我遇見透過上帝使用大量的雨水沖刷時,把存在於氣體中的塵埃洗滌後,空中的氣體與雨水結合後,在透過陽光的照射,空中就會劃過一道美麗的彩虹,雨水就猶如苦難常是上帝煉淨我們的手段,打在我們臉上讓我們難以承受,好像人生的烏雲、困難將阻擋我們。
  祂應許我們:「信耶穌基督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透過祂獨生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死,赦免我們的罪過,並因着祂,我們獲得重生。重生的經歷就是出死入生的經歷,也正如雨後的彩虹一樣高掛於天空,向世人見證神的慈愛與恩典,在軟弱的人身上彰顯出完全和美好的人生。
下雨之後天氣又會開始轉好,是一個新的開始,看見彩虹,就好像看見上帝的應允,上帝仍然在前面帶路!雨過天晴的心境是我們常常會感受到的經驗,不知道我們是否看到上帝和我們立約的記號,「這個記號」是全世界每一個角落都是很容易看見的劃面,這是很美麗的記號。
後來上帝和挪亞及各樣活物所立的約是以彩虹為記號的(參創世記九13)。有些聖經學者認為:如果之前經常下雨且又出現彩虹必然司空見慣,用來做立約的記號就失去了作為立約標誌的意義。所以揣測在挪亞洪水之前的一千六百五十六年間沒有下過雨也就沒出現過彩虹。上帝以首次出現的彩虹與挪亞立約是合情合理的。
感謝上帝,自然界中有彩虹是因為有陽光,我們生命當中有彩虹是因為有上帝。彩虹是救恩的記號,也是祝福的應許。雖然我們生命中好像有很多像洪水一樣的事情侵蝕我們,但我們對上帝有信心,因為知道上帝是看顧我們的上帝,祂對我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再大的災難臨到我們身上,也許我們不明白,甚至一輩子都不能明白,但我們對上帝有信心,因為祂曾經跟我們立約。
彩虹之約是最特別的,因為這是上帝除了與挪亞立約,他還與飛鳥、牲畜、走獸立約,這是一個永約,這是給我們萬物同時的記號,也是上帝顧念人類也顧念祂其祂的受造物。彩虹是一個弓型圖案,弓是一種殺戮的武器,在上帝的約中,它變成是一個美麗的祝福與保障的記號,是個平安、和諧、可以過新生活、和生命安全的記號。就像羅馬帝國時代的十字架一樣,當時的十字架代表醜陋與死亡,是懲罰罪犯的殘酷工具,但是在耶穌基督拯救的愛裡,十字架變成是個愛、赦免、救贖的印記、表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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