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神蹟(民數記14:11)
“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22-23)
甚麼叫神蹟?
猶太人注重神蹟。他們的歷史確有不少神蹟,整本舊約聖經,充滿了神為他們祖宗所行的大事。神給猶太人神蹟,是要他們認識獨一的神,專心敬拜事奉祂。但猶太人卻本末倒置,注重神蹟,輕忽真神。結果,他們除了敬拜真神以外,也敬拜偶像;相信神蹟,也相信邪術,招鬼,占卜,他們信聖靈的能力,也信邪靈的能力,於是陷在各種拜偶像的罪中。甚至將自己的兒女活活燒死,獻給偶像(耶七:31),違背神的禁命(利一八:21),終於招惹神的怒氣,痛受管教,全國淪亡,被擄到滿是偶像的巴比倫七十年之久。
神蹟的意義
1.
讓人認識真神:
就用上面神蹟為例,耶和華
神叫紅海的水分開的事,目的是幫助以色列人出埃及,而早在此事發生之前 神說祂會攻擊埃及人,因為他們虐待以色列人及不准他們離開埃及。聖經出埃及記7:5 記載 神說:「我伸手攻擊埃及,將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要知道我是耶和華。」 神用了超過10個的神蹟去告訴埃及人祂才是真神,而過紅海只不過是其中一件事。 神行神蹟的用意在這裡很清楚說明,祂要埃及人知道祂就是耶和華
神。神蹟不單是要埃及人認識耶和華就是真神, 神也要以色列人(祂的百姓)認識
神。在出埃及記10:2 神對摩西說:「並要叫你將我向埃及人所做的事,和在他們中間所行的神蹟,傳於你兒子和你孫子的耳中,好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2.
顯出主耶穌就是真神、是救主,叫人去接受相信祂:
聖經記載耶穌在迦拿行使水變為酒的第一件神蹟後,約翰福音2:11指出是要「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祂了。」又例如主耶穌在迦百農吩咐癱子站起來,馬可福音2:12說:「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 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而使徒約翰寫約翰福音快要結尾時特別指出:「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0-31)
3.
幫助傳道者去證實所傳的道:
聖經馬可福音16:20說:「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尤其是教會初期的開始,聖經使徒行傳記載門徒到處宣揚福音,主並且藉他們行了很多神蹟,目的是要證實所傳的道。就好像主耶穌介紹人認識祂就是從父神來的時候,祂對著那些不確信祂所講的話的門徒說:「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約翰福音14:10-11) 主耶穌正是用祂所做的事(包括神蹟的事)去證實祂所傳的道。
4.
其他:
用神蹟去證實
神所揀選的人,用神蹟去堅固信徒的信心,用神蹟去刑罰人等等。無論如何,最終的目的是要人認識 神、親近 神、信靠 神、聽 神的話去行,並將榮耀歸給 神。
為何人不相信神蹟
第一,人認為神蹟通不過理性,人以為所有能接受的東西都要通過理性、或通過科學及邏輯的解釋;神蹟是人認為是不合常理的、不合科學定律的,故此都不能接受。
第二,人沒有經歷過神蹟,故此就覺得神蹟是人編造的故事,指出基督徒的用意也許是想吸引更多人相信他們所講的。
第三,有些人認為基督徒所信的神蹟是可以解釋的,有人以那些神蹟是喻道故事。例如有人竟解釋主耶穌行五餅二魚的神蹟不是真的神蹟,仍是主耶穌從一小孩得到這些食物後,祂有感而發出禱告,感動了很多人也把他們的餅和魚拿出來,於是餵飽了幾千人,教導人要樂於助人。
迷信是妄想操縱神:
在祭司以利的時代,猶太人屢次戰敗,便把約櫃抬上戰場,以為約櫃是“護身符”,一抬上戰場,一定打勝仗。豈知當日不但打敗,連最神聖的約櫃也被敵人擄去(撒上四:3-19),約櫃並非武器,為甚麼以色列的長老們會提議把約櫃抬到戰場﹖
保羅對神蹟:
許多人說,無論甚麼宗教,都是勸人為善,信基督或別的宗教,都是一樣。如果這樣,不信宗教也是一樣,要行善何必一定入教﹖自己不也可以行嗎﹖許多慈善機構,老人院,孤兒院,救世軍,婦女學校,都是由教會創辦的。基督教的確做了不少善事,但宗旨卻不是勸人為善。它是給人行善的生命和能力。勸人為善是人道,給人行善的生命是神道。因為只有神能給人生命,也只有神的大能,可使我們得新生命。
使徒保羅很有學問,曾在當代著名的拉比迦瑪列門下受教(徒二二:3),比他同歲的人更長進(加一:14),巡撫非斯都承認他有大有學問(徒二六:24)。保羅說:“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基督是神的智慧和能力,祂在十字架上受死,復活,就是最大的神蹟。這神蹟和大能,也要顯在信的人身上。保羅信神蹟,也行神蹟(羅一五:18;林後一二:12)。但他為甚麼不傳學問和神蹟,只傳十字架的基督﹖因為不論神蹟,學問,若不信靠基督,還是於人無補。古來許多才智過人之士,做過不少驚天動地的大事,至終還是黃土長埋,與草木同朽。他們的貢獻僅限於物質的世界。
唯有基督釘十字架受死,足夠擔當人的罪罰,使神不再追究。唯有基督從死裏復活,信祂的人纔能得着重生(彼前一:3),得着勝過罪的能力。使徒保羅曾見證他自己怎樣無力勝罪的經驗,他說:“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七:18-19)。你是否與保羅有同感﹖對於抵擋罪誘,力不從心﹖保羅卻領受了基督的拯救,整個人生改變了。那就是他所體驗到的神在他身上所行最大的神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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