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5日 星期五

洗禮與跟隨(路加福音3:3)



   洗禮與跟隨(路加福音3:3)

  歌羅西書二12:「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根據聖經的教導,與受洗的人立約的,不是牧師,不是教會,而是呼召,救贖,並接納罪人的上帝。永恆的上帝,要與渺小的人立約。憑著這約,祂要作我們親愛的天父,我們要做祂親愛的兒子。對受洗的人來講,這是多麼隆重榮幸的一件事。

  接受洗禮,第一重的意義是公開地承認自己是個需要救恩的罪人。我們渺小,但上帝看重我們,關懷我們;我們雖然有罪,但上帝兒子耶穌竟願代替我們捨身贖罪。在洗禮裡要與人立約的,就是這位用永遠的愛來愛我們的主。他愛我們,向一個人愛他眼中的瞳人,也像一位慈父愛他親愛的孩子一樣。
 
洗禮的第二個意義是罪得赦免。洗禮告訴我們,我們的罪雖極重,但上帝的兒子耶穌已經在十字架用祂的寶血與生命為我們贖罪代死。因此,當我們受洗的時候,祂不但接納我們做祂的兒女,也用祂的寶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與上帝之間再也沒有任何罪的阻隔,讓我們能用清潔的心,坦然喜樂與上帝交通。人最苦的就是背負未被赦的罪。罪若被赦,重擔就脫落,我們的心才真正得著釋放。
 
洗禮的第三個意義是歸入基督的身體。不過洗禮的意義不只是這些經文所表達出來的這些「個人性」的意義,洗禮同時也有「群體性」的意義。在林前十二13這樣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在加三27-28這樣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因此,受洗不只是重建了我與上帝個人的關係,受洗同時包括參與在一個信心的團體(也就是教會)當中。林前十二13說,「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這一個身體就是教會,因此當我們受洗之後,我們就是這個大的身體(教會)當中的一部份,因此一個受洗的基督徒絕不能只過個人的信仰生活,而沒有群體的信仰生活。在教會裡, 基督是頭,是一家之主,也是生命的源頭。
 
受洗的第四個意義,乃是在基督裡死,也在基督裡活。保羅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馬書六:3-4) 因此,基督徒的洗禮乃是他的老我的葬禮。在我們洗禮的時候,我們的老我要與基督一同埋葬,我們的新我要與基督一同復活。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他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二:20)
 
洗禮的最後一個意義是領受上帝所賜的聖靈,彼得說,『你們各人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使徒行傳二:38)在洗禮裡,主不但洗淨了我們的罪,祂更差遣聖靈永遠住在我們裡面。不但如此,聖靈也賜給我們所需的恩典能力,使我們能過主所喜悅,榮耀祂也造就人的生活。

  加爾文,這位改教運動的領袖,改革宗與長老會的先驅,在他的基督教要義裡面(卷四、十五章)談到:「洗禮……具有兩個目的:第一、是要增加我們的信心;第二,是要我們在人面前承認我們的信仰」。  願呼召我們跟隨祂的神,使用我們卑微的生命,去向世人見證祂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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