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0日 星期五

彼此相愛(約壹4:11)

彼此相愛(約壹4:11)


耶穌不但要我們去愛那些傷害我們或與我們不同的人,祂更挑戰我們的人性。正如祂愛所有人一樣,祂也命令我們要積極去愛生活周遭的人。在馬太福音五:38-42,耶穌翻轉了報復的法則(以眼還眼…),祂現在又要翻轉排除異己的律法:不要排除異已,而要去愛他們。

這是耶穌要求我們做的事,我們無法對此充耳不聞。或許我們會鼓起勇氣對平常極少往來的人打招呼,但這與主耶穌說的「彼此相愛」實有天壤之別。祂告訴我們正確的態度:馬太福音5:46 -47「假如你們只愛那些愛你們的,上帝又何必獎賞你們呢?就連稅棍也會這樣做!假如你們只向朋友打招呼,那又有甚麼了不起呢?就連異教徒也會這樣做!」

基本上,耶穌指的對象泛指非基督徒。因為通常他們只會愛那些愛他們的人,也只向他們的弟兄問安。然而,充滿基督愛與恩典的人不會這樣做,他不會單看人的表面,而是看到他的內心。他不在乎人是否麻木不仁、生氣或驕傲,相反的,他看見的是屬靈生命貧窮的人,並且基督為他而死。他便對他們伸出福音的手,也包括那些難以接受愛與友誼的人。

誰是不可愛的人?我們都認識一些與我們很不同的人。坦白說,我們也不願意與他們相處。我個人認為有四種不可愛的人:

1.流氓

這種人很容易被辯認出來。他們可能是獨來獨往的人,也可能屬於某一幫派。他們喜歡欺負

弱者,並英雄式的炫耀自己。

2.競爭對手

不論是台面上的或是暗地裡的競爭對手,這些競爭對手通常是我們的朋友,但是當你得到比對方更多過對方,這時,本是朋友的人變為醜陋的競爭者,友誼也被這種想略勝一籌的心態破壞殆盡。

3.獨行俠

這類人不會對我們造成威脅,但我們也不會在自己的社交圈中接納他們。他們的外表或穿著可能與我們不同。也有不一樣的興趣及社會行為,或者在學校也被聚集在特殊的班級裡。

4.有優越感的人

站在另一個極端的人就是那些擁有一切的人,而且他們自己也知道這一點!他們開著拉風的車子、時尚的衣著、談笑風生,也會跟其他有優越感的人相處。他們似乎輕視我們,我們也無法忍受他們的態度。

耶穌自己也是這樣愛人嗎?有一次,祂去馬太家裡的筵席,馬太是被增惡的稅吏。耶穌也與娼妓和被厭棄的人說話,祂不是以聖經做為談話的開始,因為祂知道要先認識這些人,然後才向他們解釋神的愛。祂花時間去愛流氓與那些「有優越感的人」-就是當時的宗教領袖。祂曾經跟尼哥底母、法利賽人西門,以及其他想要認識耶穌的領袖對談,其中有很多人憎恨耶穌,並設法置祂於死地。但是對那些回應祂的愛的人,祂就鼓勵他們。然而,愛這些人並不保證他們的生命必然有所改變,但總會有一些人的生命得著更新變化。

當耶穌花時間與這些人相處時,我可以想像有些周遭的百姓也會給祂噓聲;當我們愛那些不可愛的人,別人或許會誤解我們,甚至質疑我們的正直。但要記得,你做這事能將榮耀歸給那位為你死的耶穌…以及你正向他彰顯愛的人。讓每一個噓聲使你變得更強壯。

擷取:享受死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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