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 星期五

建立基督化的家庭



建立基督化的家庭
「末了,弟兄姊妹們,你們要常常留意那些美善和值得讚揚的事。一切真實、高尚、公正、純潔、可愛,和光榮的事都應該重視。」(腓立比書4:8)

恢復人神關係只有建立祭壇
  爸爸是頭,媽媽是心臟。有三件事是為人父母該做的事,那就是愛,管教和教導。台灣跟美國的離婚率已經相去不遠,單親、重組家庭,同居、試婚、不婚、不生、不教、不養及水深火熱的婚姻生活和青少年問題等家庭問題,的確是危機重重。這項危機雖然有危險,但也會帶來機會和轉機;我們如何去建立基督化家庭呢?並不是在家中陳設耶穌畫像,或是擺放一些聖經金句的字畫,著重點在於「基督化」,這是「感化」、「融化」,使整個家庭融入了基督的精神,令家中每一位成員都在行為上、思想上、生命中都有耶穌基督的精神,如申命記6:4-7所記:「以色列人哪,你們要留心聽!上主是我們的上帝;惟有他是上主。你們要全心、全情、全力愛上主─你們的上帝。今天我向你們頒佈的誡命,你們要放在心裏,殷勤教導你們的兒女。無論在家或出外,休息或工作,都要不斷地溫習這誡命。」一家人共同遵行上帝的誡命、律例、典章。成為全家生活的中心。

現在家庭的阻礙-互動太少
  手機是現在家庭關係阻礙的第一關:兒童心理學家、《紐約時報》專欄作家佩里‧克拉斯(Perri Klass)指出,每個家庭都應該有五個手機禁區,鼓勵家長以身作則,教育孩子養成好習慣。禁區一:床上 孩子房間裡不該有電視,是電視時代每個小兒科醫師都強調的建議,也是每個家長都有的常識。如今,隨著手機時代來臨,我們也應該禁止自己和孩子帶著手機上床。克拉斯醫師建議,一到睡覺時間,每個人都應該把手機放在充電座上充電,而充電座應該在臥室外面。禁區二:餐桌上 全家人一起聚在桌前享受晚餐的時間,不看手機是基本的餐桌禮儀。沒有例外。不能說「我只是要收一下信」,或是「我只是要查一下這件事」,兄弟姊妹在餐桌上討論歷史問題而發生爭執需要查證時,也得等到吃完飯再說。因為手機一拿出來,一定沒完沒了。禁區三:書桌上 一邊看書一邊看手機,書一定讀不進去。在書桌前使用手機是可以的,但一邊看書一邊滑手機是行不通的。開學在即,如果你想多看點書,或是想讓孩子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看書時請先把手機放到一邊。讀故事給小小孩聽時也請專心,不要邊讀邊看手機。禁區四:在戶外 在戶外玩耍時,放下手機,一定能玩得更盡興。如果你到哪裡都在滑手機,那麼你去哪兒玩根本沒多大差別-風景只是背景。全家一起出去玩時,可以把手機調整為飛航模式,這樣手機還是可以作為相機使用,但不會打斷你們的家庭活動。禁區五:在車上 開車不要滑手機,是很基本的安全常識。在車上的時間,應該跟在餐桌上的時間一樣,是家人親密交談的時間。尤其是家有青少年的家庭,在車上的時候,是家長與青少年孩子一對一交談的好機會;而不是家長開著車把孩子載來載去,孩子卻戴著耳機滑手機。家長不是司機。
  家庭生活應包括大家一起用餐,禱告及遊戲的時間我們共同參與的旅遊,養寵物以及一起玩遊戲,彼此競爭等等。我們也共同面對時常會發生的矛盾。作為家庭的一個成員,我們每天每週都在製造回憶,因我們不曉得哪一天將是最後一天的回憶。生命無常,我們無法知道共用的晚餐,談話,散步是否是最後一次。我認識一個家庭在結束每個電話,電子郵件,留言以及道別時都使用“愛你”。千萬不要在你離開家前留下任何誤會,苦毒的話語或賭氣的沉默,因那很可能成為你永遠的痛苦回憶。好比最初我所提到過的,保護家庭最有效的3句話便是“對不起”,“饒恕我”以及“我愛你”。「溫和的回答平息怒氣;粗暴的言語激起忿怒。」(箴言151
  有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善良,溫柔的年輕人離開家門上班去。不到一個小時,他的身體被送回家裏。他在建築地盤工作時,腳下的踩板離位,他就這麼跌死了。他的其中一個妹妹比家裏所有人都傷痛。她看來持著特殊的悲傷。她後來說,「今早哥哥出門前,我對他很不好。」回憶!被製造以後就無法更改,即成為永恆。
  「我記得在不少的夜晚裏,我安靜地躺在小寢室裏等候入睡時,輕輕的腳步聲響起,房門無聲地打開,熟悉的身影在漆黑中滑到我窗旁。母親起初先慰問幾句,然後是慢慢進入輔導我。然後母親跪下,把頭挨近我,開始為我禱告,傾訴她對我深切的期盼。母親對兒子的期盼是何等偉大奇妙啊!她的眼淚表達她深切的願望。我知道她流淚,因為有時她的眼淚就落到我臉顰上。親吻我以及道晚安後,她就起來離開。」
  如此的回憶是父母親留給孩子最寶貴的禮物。這些都將成為他們遇試探或犯罪時的擋箭牌。寶貴的回憶好比用一條金項鏈把孩子的腿與上帝捆綁在一塊。我們投資在孩子身上的回憶不是非常有價值嗎?我們卻是何等怠惰及不細心注意啊!上帝啊!求你饒恕及幫助我們!
  我們有時並沒處理好家庭裏的痛苦。若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家庭,痛苦不會把所有的光明都掩蓋。它只會使家庭變得更親切與相愛。痛苦可能使家庭與上帝的關係更親密。神聖的痛苦改變了家庭,同時帶來更多上帝的同在。故此痛苦的回憶時常被證明是溫柔堅固的鎖,牢牢地扣住每個家庭成員的心。
  我們若要有珍貴的回憶,必須有主耶穌在我們的家庭中。我們應該建立家庭祭壇,既是每天在固定的時間裏,每個家庭成員聚集在一起聽上帝的話語和禱告。21世紀的今天,我們生活步伐快速。我們往往察覺到留下的只有生活的回憶。然而基督徒家庭能帶給我們平穩,方向及生命的意義,這是最穩固的家庭根基。「因為上帝已經立耶穌基督作惟一的根基,沒有人能夠立其他的根基。」(哥林多前書311
  音樂家莫札特有這麼一段優美的故事。死者哀歌是他末了的創作。莫札特經過幾天病魔的折磨和辛勞創作揖後,哀歌完成了。當他寫上最後一個樂符時,他漂亮的女兒耶米利正好走進房來。莫札特把原稿遞給她說,「我漂亮的耶米利啊,曲子完成了;我的死者哀歌結束了,我也結束了。」
耶米利溫柔地說,「爸爸,千萬別這麼說。你今天氣色看來不錯。」
「我的病是不可能好的。」父親回答說,「耶米利啊!來,坐在鋼琴上彈彈這首曲子,用聖母的聖詩歌詞來試唱唱吧。」耶米利順服父親充滿感情地唱出來。
當她結束彈奏回過頭來時,她期盼父親會給她鼓勵的微笑;但她只看見父親已安詳地去世了。父親以他自己創作的死者哀歌,展開雙翅,飛回天家去了請大家注意一點,我們在世上最終點那一刻“哀歌”,沒有比神聖幸福的家庭所帶來的回憶,更為寶貴的。演奏在我們心理的音樂比天使的歌聲更甜蜜。願上帝幫助我們過甜蜜的家庭生活,幫助我們建立基督徒家庭,邀請主耶穌住在其中,主的話語成為我們的準繩與領導。這將是我們留給子孫後代最有價值的典範。讓我們建立家庭「這樣,他們就是在為自己積存財寶,為將來建立堅固的根基,好把握生命,那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書619)讓我們的目標成為我們的見證。與天國最相似的莫非就是基督徒家庭!

基督化家庭帶出盼望
     由於孩子們有自己的意願,這就會使你頭痛。他們會做出明顯錯誤的決定,這就會使你心碎。然而即使他們偏行己路,你要記住路加福音第 1 5 1 1 2 4節所記載的浪子回家的故事。當然這位父親常常整夜不睡覺,為兒子禱告,並思想他怎麼樣了。他常常遙望著回家的道路,盼望著兒子的回來。當兒子回來時,父親從心中饒恕了他,不需要兒子對他說對不起。這就是基督徒父母的心情。
  還有一個故事,講到一個人拆毀了他的農舍建築中的一棟房子,這個農舍已經有二十多年了。拆除的部分留下了雜亂無章的地面,但到了四月份,陽光和雨水沐浴了這塊曾經是農舍的地方。這個人很驚奇地發現數不過來的花朵冒了出來。很顯然,這些種子在那裏已經好長時間了,因為缺少雨水和陽光,就沒有得到成長和開花。很多家庭正像這樣,有著還沒有展現出美麗的可能性。「要不是上主建造房屋,建造者的工作就都無效;要不是上主守護城池,看守者的守衛就都徒勞。」(詩篇127:1)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你我都是軟弱蒙恩的大罪人,躲避神、逃避困難並無法解決真正的問題根源;唯有謙卑來到這位愛我們的真神面前,「但是,上帝有豐盛的憐憫;他對我們的愛浩大無窮。」(以弗所書2:4)「求告耶和華的名」代表著信靠神、歸入衪的名下,成為神的兒女,建立人神關係,恢復生命的關係,並且建立家庭祭壇。


2018年7月20日 星期五

神與人立約



神與人立約
「於是摩西拿盆裏的血灑在人民身上,說:這血是上主依照他的誡命和你們立約的印記。』」
                                                                       (出埃及記24:8)
 
約的概念
  人與人之間的約,一般是雙方互相約定,講好雙方的義務和權利;口說無憑請中間人,看著雙方在契約書上簽名蓋章,這才是完成了立約的手續,爾後,雙方都要盡全力去盡義務,而且也可以在其中享受權利,拿我們社會上較常見的訂立租屋契約來看,首先屋主房東和房客,互相約定押金多少?房租多少?房租多久付一次?若房屋壞了,誰要修理?然後要去法院公證,請政府作中間人,看著雙方簽名蓋章,然後雙方各持契約書保管,若有一方違約。則另一方要提出契約書,請中間人出面仲裁,並處罰違約人。
  神人之間也有約,但略有不同,立約的雙方,並非如同人與人立約,雙方坐下來談,互相協定,而訂下契約,反而是上帝單方面,以祂的慈愛,和人訂約:所訂的約叫做恩典之約,而且是上帝單方面,決定約的內容,因為上帝若不和人訂約,人靠自己總得不到祝福,且常在錯誤的判斷中。

聖經中的約
  (一)挪亞之約(創9:9起),「挪亞之約」又稱為「自然之約」,或「普遍恩典之約」。因神應許不再用洪水毀滅人、生物及大自然,這些都是自然界的福氣,故被稱為「自然之約」。
  我們必須瞭解挪亞的時代背景,他的為人,以及神給挪亞的使命,立約的應許,才能將挪亞之約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上。
 (1)挪亞是個義人(創6:9
  挪亞的為人挪亞在神眼前是一個蒙恩的人,神不但拯救他一家八口,並且主動的與他立約。
「上主看見人類個個邪惡,始終心懷惡念,就後悔自己在地上造了人。他很憂傷,說:「我要從地面上消滅我造的人類,也要殲滅獸類、爬蟲,和飛鳥,因為我後悔造了這些動物。」可是上主喜歡挪亞。」(創世記6:5-8)那個世代的人「屬血氣」,所行的盡都是惡;思想邪惡,行為兇暴。惟挪亞行為正直,神看他是個義人,出淤泥而不染不因亂世對神仍存著信靠之心。
  由於信心,挪亞在還沒有見到的事上聽從上帝的警告,造了一條方舟,救了他和他一家。這樣,他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從上帝領受了因信而有的義。」(希伯來書11:7
「即使挪亞、但以理和約伯三個人都住在那裏,他們的義行也只能救自己。」至高的上主這樣宣佈了。」(以西結書14:14
「上帝也沒有寬容遠古的世代,卻用洪水淹沒那些心目中沒有上帝的人,只拯救了傳揚正義的挪亞和其他七個人。」(彼得後書2:5
  挪亞之前,人是素食,出方舟之後,神才准人肉食(申12:15;提前4:3-4)。神吩咐挪亞凡帶血的肉不可吃,因血代表生命,活物的生命在血中(利17:11);神要挪亞在生活上聖潔,尊重贖罪的血。
(2)管理一切活物
  挪亞管理大地和一切的活物是替神掌權,如同亞當一樣(創2:20)。走獸、飛鳥都懼怕人;昆蟲、魚都交在人手中(創9:2);人是大地之主,人有神的形像與權柄來執行任務,使大地井然有序。
(3)不再用洪水滅絕地上的活物
  挪亞之後,地上的山洪水災只是局部性,不會滅絕所有的活物。神對挪亞的應許,也是對他所有後裔的應許,顯明神在審判中仍有恩慈。
「上帝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們,說:要生養眾多,使你們的後代遍滿世界。所有地上的牲畜、空中的飛鳥、地面的爬蟲,和海裏的魚類都要畏懼你們,歸你們管理。從前我把蔬菜給你們作食物,現在我也把這些動物給你們作食物。但是你們絕不可吃帶血的肉,因為生命在血裏。誰取了人的生命,我就處死誰;凡害人命的動物,也要處死。凡流人血的,別人也要流他的血,因為我─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你們要生養眾多;你們的子孫要遍滿全世界。』
上帝對挪亞和他的兒子們說:我現在要與你們和你們的子子孫孫,以及地上所有的動物,就是那些跟你們從船裏出來的牲畜、飛鳥等立約。我應許你們:所有的生物絕不再被洪水消滅,不再有洪水滅大地。我使我的彩虹在雲端出現,作為立約的永久記號。這約是我與你們以及所有生物立的;彩虹是我與世界立約的記號。』」(創世記9:1-12)

  (二)亞伯拉罕之約(創12:1~315章,17:1~14),在創世紀第十五章,亞伯蘭與上帝立約的故事,亞伯蘭信上主,上主就認他為義人。上帝就應許賜給亞伯蘭迦南美地,亞伯蘭問上主,我怎麼知道我一定會得到這片土地呢?上帝說:你要帶一隻三歲大的母牛,一隻三歲大的母山羊,一隻三歲大的公綿羊,還有一隻鴿子和一隻斑鳩到我這裏來。」亞伯蘭就把這些動物帶到上主那裏,把牠們一一剖開,分成兩半,相對地排成兩行;但是鳥兒沒有剖開。日落天黑的時候,突然有冒著煙的火爐和燃燒著的火炬出現,從那兩行肉塊中間經過。上主就在那時、那地方與亞伯蘭立約。他說:「我把這塊土地賜給你的後代:這塊地從埃及的邊境一直伸展到幼發拉底大河。在這裡,上帝既已應許給地,就一定會給;但因著人的軟弱,會懷疑上帝的信實,於是上帝照著人們立約的條例,和人立約,而上帝以冒煙的火爐並燒著的火炬,從那些肉塊中經過,表明上帝必會守約;若不守約,願意接受處罰,如同這些分開的肉塊一樣,那就是死亡。上帝怎能死亡?當然不能!但上帝願意用這種方式,來表明祂必守約,給亞伯蘭有後裔,有迦南美地,又要作亞伯蘭和其後裔的上帝。
  對亞伯蘭而言,上帝以冒煙的火爐並燒著的火炬,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的行動,表示上帝已在這約上簽名蓋章了,接下來,就要亞伯蘭也簽名蓋章。亞伯蘭怎樣簽名蓋章?上帝說:你們當中的男子都必須接受割禮;這是我與你以及你世世代代的子孫所立的約,你們必須遵守。你們家裏的每一個男子都必須接受割禮;留在肉體上的這一個記號表示我與你們立了永遠的約。不受割禮的男子必須從我的子民中除名,因為他沒有堅守我的約。」正當那日,亞伯蘭遵著上帝的命,不僅自己行割禮(99),也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13),和家中的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創17:9-27)。所以亞伯蘭與其後裔以割禮來簽名蓋章,而完成和上帝立約的手續,而契約書就在他們肉體上,隨時提醒著他們,以色列和其後裔若不守約,就願意接受處罰,像割禮割開一樣,代表著死亡。
  再來看,若只有契約書,而無簽名蓋章,那麼這約就無效。但這裡上帝和亞伯蘭雙方,都已簽名蓋章了,表明這約已生效了,誰若不守約,就違約,要接受處罰。
  這樣來看,割禮是立約的記號(蓋章);不過新約時代是以洗禮代替了割禮(歌羅西書2:11-12),有了立約的記號並不等於得救(揀選)若是立約的人有信靠神,就可要求上帝履行約的條例及應許。若人沒有信心,就算有約的記號 ---洗禮,上帝並不需要履行約的條例及應許。
  神應許亞伯拉罕「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22:18)。在此「後裔」是單數字。神特別啟示保羅將「後裔」解明;「後裔」是指著一個子孫,並不是指著眾子孫;「後裔」叫萬國蒙福,應驗在基督身上。耶穌基督的家譜記載,耶穌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馬太1:1)。舊約的預言,到一千九百多年後才應驗在基督身上。如此漫長的歲月,除了全能的神之外,無人能成就。

  (三)摩西(西乃)之約,實際上是亞伯拉罕之約的延伸(出2:24;申8:18),摩西之約是上帝和以色列國在西奈山所立的有條件的約 ( 出埃及記 19 24) 。它有時被稱為西奈山之約,但常被稱為摩西之約。約定條款:這就是一般所說的十誡,包括前四誡跟上帝的關係、後六誡人際關係,記載在出埃及記 20:3-17、申命記 5:7-21
  在神救贖的歷史以及以色列國的歷史中,摩西之約是一個重要的約。
  摩西之約的祝福是有條件的,上帝的應許與以色列遵行摩西律法直接相關如果以色列順服,那麼上帝就會祝福他們,但是如果他們違背,那麼上帝就會懲罰他們。申命記28中詳細記錄了與這個有條件之約相關的祝福和詛咒。聖經中其他的約定是應許的單方約定,其中,神約束自己完成所應許的一切,不管應許的接受者可能會做什麼。另一方面,摩西之約是一個雙方協議,它具體指出契約雙方的義務。
  西乃之約最大的特色是它的對象為全部以色列人,所以必須詳盡規定。其實上帝與以色列百姓立約,最主要的目的是上帝要作以色列的上帝、以色列要作上帝的子民( 19:3-6、利 26:12)。這個約定將會區分以色列國與所有其他的國家,稱他們為神的選民,並且如同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無條件之約一樣有約束力,因為它是用所立的約摩西把牲畜的血一半盛在盆裏,另一半灑在祭壇上,「於是摩西拿盆裏的血灑在人民身上,說:『這血是上主依照他的誡命和你們立約的印記。』」(出埃及記24:8)在立約的過程及條款裡,以色列人不像其他民族把眾神列為見證者,而是用百姓本身作見證「約書亞說:你們是自己的證人,證明你們決定要事奉上主。』他們說:是的,我們是證人。』」(約書亞記24:22)這約的條款後來演變為社會上法律它有許多規定和禁令。但將「約」視為律法,有時反而會忽略了上帝與百姓立約的根本精神。

  (四)大衛之約(詩89篇,132篇,撒下7:11~17),是救恩的永約(撒下23:5),指向彌賽亞(賽42:649:855:3;瑪3:1;路1:32~33;徒2:25~36)。大衛之約乃依據上帝的信實,針對大衛一家應許王朝永遠堅立,此應許係透過先知拿單來傳遞。雖然在撒母耳記下第七章,拿單傳遞上帝的應許時並未提及「約」這字眼,但在詩篇89:3-4卻清楚提到約:「你說:我曾和我所揀選的人立了約;我曾應許我的僕人大衛說:我要使你的後裔永遠作王;我要鞏固你的王位直到萬代。」而大衛臨終之言也提到「上帝要這樣恩待我的後代,因他與我立永遠的約,永不廢棄的誓約。他一定成全我的願望,賜下救恩給我。」(撒母耳記下23:5)。因此,一般均以大衛之約稱之。
大衛之約有幾項特色:
1.它是在大衛想要為上帝建造聖殿之後,上帝所給予的應許。
2.它採用近東文化中以君王為神子的概念( 89:27),為君王的權威找到合理之依據。君王有義務遵守上帝的誡命,行公義,不過如未遵行,上帝並不會終止這個約。
3.它偏重在上帝一方給予應許,像亞伯拉罕之約一樣。
4.此應許如日之恆一般,又如月亮永遠堅立,似奠基於創造之秩序( 89:36-37)
    神賜福給亞當,要他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神也將同樣的應許賜給挪亞。其實挪亞之約,緊接亞當之約,兩約頗相似。挪亞的後裔閃、含、雅弗所繁殖的遍滿全地。神從閃的後裔中揀選亞伯拉罕(創12:2-3),亞伯拉罕的後裔,從猶大中得了讚美(創29:35);猶大也勝過一切弟兄,君王也是由他而出(代上5:2),他要掌權,萬民都要歸順(創49:8-10),以後果然局部應驗在大衛的身上;神立約應許要使大衛的寶座永遠存在(撒下7:7-16;詩89:19-36;摩9:11;何3:5;耶22:427:25),最終應驗在基督身上,基督建立了新的次序。

 綜合以上,我們可用一個簡單的表來比較以上四個約:
 
 
 
 
相關經文
挪亞之約
一切活物
不再用洪水滅地
彩虹
 9:1-17
亞伯拉罕之約
其後裔
要作他們的上帝
割禮
 12,15,17
西乃之約
以色列百姓
生活中順從上帝
約櫃
 19-20 , 5,28 , 24 
大衛之約
其後裔
永遠作王
撒下 7 , 89 

  (五)新約(耶31:31~34),「如果把山羊和公牛的血,和焚燒了的母牛的灰,灑在那些在禮儀上不潔淨的人身上,能夠清除他們的污穢,使他們淨化,那麼,基督的血所能成就的豈不是更多嗎?藉著那永恆的靈,他把自己當作完整的祭物獻給上帝。他的血要淨化我們的良心,除掉我們的腐敗行為,使我們得以事奉永活的上帝。」(希伯來書9:13-14)在神所定的日期滿足,基督來成就神的應許,以祂自己的血,本於神的恩典,藉著人的信,將神所承諾的福,賜給所有相信的人(加3:15起,4:4~5;林前11:25;林後3:6起;來9:15起)。
  新約是屬基督百姓(神的兒女)「但是,你們是蒙揀選的種族,是王家的祭司,聖潔的國度,上帝的子民。上帝選召你們離開黑暗,進入他輝煌的光明,來宣揚他奇妙的作為。」(彼得前書2:9) 神揀選一個人不單單為要成就他個人的好處,神的揀選必定和神的國有關,今天我們蒙召被揀選,是要進入神的國,當我們成為神國的子民,我們就在神的國有份。神定意建立永遠的國,每個屬神的人都有份在其中。
  約顯明上帝主動關懷:孤寂的現代人在面臨眾多壓力與挫折時,最難忍受的還不是壓力本身,而是「沒有人關懷」!上帝主動邀請人,表示祂在乎,祂願意介入、參與人世間的冷暖痛苦。這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所帶給我們的信息( 1: 14)
  約顯明上帝不變的愛:縱使人失信,上帝仍是可信的(提後 2:13)
  約顯明上帝對人的心意:約的內容已經把上帝要人在生活中如何行表達清楚,使人有所遵循。
  約顯明上帝繼續祂創造的事工:「同樣,基督也一次獻上,除掉了許多人的罪。他要再一次顯現,不是來對付罪,而是來拯救迫切等候他的人。」(希伯來書9:28)從聖經各個時代的約讓我們看到,上帝繼續祂創造的工,祂不斷地與各時代的人立約。即使在全無希望的環境下,祂還是能夠起死回生,因為祂是創造的主,祂是我們的盼望!
  與上帝立約,作上帝的子民,就是要過一種上帝子民的生活方式、滿有上帝的同在。這樣看來,約不是約束,而是恩典;不是條文,而是活生生的關係。
註釋:
  約櫃裡面的東西: 存放物起初,約櫃裡存放著兩塊刻有十誡的石版。(出埃及記4020)之後還放入了裝有「嗎哪的金罐」和「亞倫那根發過芽的杖」。(希伯來書 94;出埃及記 163334;民數記1710)但金罐和亞倫的杖後來都被人拿走了。根據聖經記載,當約櫃被搬到聖殿裡時,裡面並 沒有這兩樣東西。「約櫃裏面只放著兩塊石版,沒有其他東西;這兩塊石版是以色列人民從埃及出來、上主與他們立約時,摩西在西奈山把它們放在約櫃裏面的。」(列王紀上 89
  約櫃有神奇的力量嗎?沒有。擁有約櫃並不保證做什麼都會成功。例如,以色列人攻打艾城的時候,雖然有約櫃在營中,但因為有一個以色列人不忠,結果他們還是吃了敗仗。(約書亞記 71-6)後來,儘管以色列人把約櫃抬到戰場,他們還是被非利士人打敗,原因是以色列的祭司何弗尼和非尼哈肆意 作惡。(撒母耳記上 21241-11)結果非利士人把約櫃搶去,上帝就降下災禍打擊他們。最後,非利士人把約櫃送還給以色列人災禍才停止。(撒母耳記上 511-65

2018年7月6日 星期五

幫助我相信



幫助我相信
「當耶穌顯現時,十二使徒之一的多馬(綽號雙胞胎的)沒有跟他們在一起。所以其他的門徒把已經看見了主的事告訴多馬。 多馬對他們說:「除非我親眼看見他手上的釘痕,並用我的指頭摸那釘痕,用我的手摸他的肋旁,我絕對不信。」一星期後,門徒又在屋子裏聚集;多馬也跟他們在一起。門關,可是耶穌忽然顯現,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然後他對多馬說:「把你的指頭放在這裏,看看我的手吧;再伸出你的手,摸摸我的肋旁吧。不要疑惑,只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上帝!」耶穌說:「你因為看見了我才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信的是多麼有福啊!」」(約翰福音20:24-29)

  神顯不顯神蹟完全由祂自己作主,祂要在甚麼時候行神蹟就在甚麼時候行神蹟, 神有祂的旨意與計劃人可以祈禱求 神顯神蹟,但不要用試探 神的心態。況且 神使人信主不一定要人看見神蹟才信,祂可以用很多的方法與途徑,而世上很多很多的基督徒也不是因為看見神蹟才信主。

神蹟不一定能叫人信 神
  過去 神在人面前也行過很多神蹟,但人卻不肯信 神聽 神的話,聖經中也有不少的記載。例如舊約聖經中記載以色列人出埃的歷史, 神曾經透過施行十災降在埃及,為的是要法老容許以色列人出埃及,而這十災都是非常嚴重的災,但當時的法老王卻心剛裡硬,仍不容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地。又例如當主耶穌到世上來時,祂也曾經在很多猶太人面前行過不少神蹟「他們出去的時候,有人把一個被鬼附身的啞巴帶到耶穌面前來。鬼一被趕出去,那個人就開口講話了。大家都很驚訝,說:在以色列,我們從沒見過這樣的事。』可是,法利賽人說:他是靠著鬼王來趕鬼的。』」(馬太福音9:32-34) 人以為見到神蹟就一定會相信嗎?不一定。歷史告訴我們,當時親眼見過主耶穌行神蹟的猶太人,最後他們不單不相信主耶穌就是 神、就是彌賽亞救主,更要求巡撫彼拉多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

神的心意不是要人看見才信
  聖經記載,當主耶穌復活後,有一次祂曾向祂的門徒顯現,但「當耶穌顯現時,十二使徒之一的多馬(綽號雙胞胎的)沒有跟他們在一起。所以其他的門徒把已經看見了主的事告訴多馬。多馬對他們說:除非我親眼看見他手上的釘痕,並用我的指頭摸那釘痕,用我的手摸他的肋旁,我絕對不信。』一星期後,門徒又在屋子裏聚集;多馬也跟他們在一起。門關著,可是耶穌忽然顯現,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然後他對多馬說:『把你的指頭放在這裏,看看我的手吧;再伸出你的手,摸摸我的肋旁吧。不要疑惑,只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上帝!』耶穌說:你因為看見了我才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信的是多麼有福啊!』(約翰福音20:24-29)約翰還特別指出「耶穌在他的門徒面前還行了許多神蹟,可是沒有記錄在這本書裏。本書記述的目的是要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要你們因信祂而獲得生命。」(約翰福音20:30-31)主耶穌行神蹟的事,已經清楚被記錄下來,特別為那些需要眼見為憑的人,但有更大的神蹟是我們現在仍然不斷再發生的事情,宇宙能夠有序的運轉,也是神蹟之一,只是我們的肉眼無法透視過度遙遠的事物然直到如今它是在發生的。
  在耶穌身上我們發現祂常常以禱告來尋求神的心意而不只是在事物身上收集證據「上主的靈要降在他身上,賜給他智慧、聰明,賜給他謀略、能力,賜給他知識和敬畏上主的心。敬畏上主是他的喜樂:他不憑外貌審判;他不靠風聞斷案。」(以賽亞書11:2-3)人的有限角度無法看透真相我們何等需要神的智慧與能力在我們生命中,成敗不是在於人的本領或才幹,是因著神的同在。

神已經留下最好的方法使人信祂
  耶穌說聖靈將到我們中間:「他來的時候,他要向世人證明,他們對於罪,對於義,對於上帝審判的觀念都錯了。他們對罪的觀念錯了,因為他們不信我;他們對義的觀念錯了,因為我往父親那裏去,你們再也看不見我;他們對審判的觀念錯了,因為這世界的王已經受了審判。」(約翰福音16:8-11)特別是在第十節「他們對義的觀念錯了,因為我往父親那裏去,你們再也看不見我;」表示我們信耶穌實實在在是憑著「信心」而不是眼見我們是因信稱義的。
  其實人有不同的要求,有人要神蹟,以為要親眼看見、親身經歷過才信。有人則求智慧,以為要通過自己的理性才信,如果通不過自己的邏輯思考就不信。聖經卻給我們一個很好的回應:「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信息,在那些走向滅亡的人看來是愚拙的;對我們這些得救的人來說,卻是上帝的大能。因為聖經說:我要摧毀聰明人的智慧;我要廢除博學者的學問。那麼,聰明人在哪裏呢?博學者在哪裏呢?世上的雄辯家在哪裏呢?上帝已經使這世界的智慧成為愚拙了!上帝運用祂的智慧,使世人不能夠藉著自己的智慧去認識祂;相反地,上帝決定藉著我們所傳那「愚拙」的信息來拯救信祂的人。猶太人要求神蹟,希臘人尋求智慧,我們卻宣揚被釘十字架的基督。這信息在猶太人看來是侮辱,在外邦人看來是荒唐。」(哥林多前書1:18-23)
  一位宣教師到非洲的某個部落服事,有一次在傳福音時,向當地部落居民解釋什麼叫做「慰助者」,也就是真理的靈。他提到,真理的靈就是聖靈,祂會給予基督徒保護、引導、教導及勇氣。部落居民聽了宣教師有關聖靈的解釋,就說:「在這裡,我們稱之為『躺在我們身邊的人。』」原來當地居民為了走很遠的路,往往預備很沉重的背包。由於路程很長,途中若生病或疲倦就會倒在地上,這時候很容易受到野獸攻擊而受傷或死亡。如果那時候有人在旁邊,那人就會躺在倒地者的旁邊來保護他,因此這個保護者被稱為「躺在我們身邊的人」。聖靈就是信徒行走天國道路時,保護與看守那些生命疲倦困頓的信徒,並且「躺在我們身邊」,賜予力量和幫助的慰助者。
  親愛的朋友, 神仍用神蹟叫一些人信主,但請不要限定是你,只要你和我願意謙卑到主耶穌跟前來,打開我們的心接受 神的靈感動「因為我們活著是憑信心,而不是憑眼見。」(哥林多後書5:7)你就立刻可以體驗一個很大的神蹟,就是你生命的改變,從屬世的生命慢慢進入屬天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