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 星期四

悔改的喜樂(約拿書2:7-9)



悔改的喜樂(約拿書2:7-9)

約拿的背景

   約拿的名字是「鴿子」的意思。他的父親是迦特希弗人亞米太,大概是在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時作先知(列王記下十四24-25),是以色列人所熟悉的。他曾預言耶羅波安二世會收復以色列邊界的土地,後來應驗了,故大有名聲。

   在當時亞述帝國的征服戰爭以殘暴聞名,軍隊所到之處城鎮都被焚燒破壞,財物被掠奪,居民被屠殺或被擄走,人口銳減的大災難。由於亞述人在戰爭中的行為異常殘暴,猶太人將亞述首都尼尼微稱為「血腥的獅穴」。亞述人是居住在兩河流域北部(今伊拉克的摩蘇爾地區)的一支閃族人,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與非閃族人融合了的閃族人。在人種上有着許多閃族的特點:長臉鉤鼻、黑頭髮、多胡須、皮膚黝黑。他們最大的特點是比其他游牧民族更崇尚武力,更喜好窮兵黷武。

   人認識約拿是因為他逃避神(310,四2)。作為神的先知,神的代言人,竟逃避神,是不可思議的。先知應是替神說話的,現在神叫他去傳道,他竟然逃避不肯去,這和先知的本質是不相符的。

   

 

約拿與神

  苦難有一點像人生的手煞車。面對苦難,約拿書出現二十四次的「我」,約拿開始想:「我是誰?」、「我和上帝的關係又是什麼?」「我遭遇患難」、「我從陰間」、「我在你的眼前」。信仰變成主觀的經驗,問題不再是「尼尼微城」的人的問題,而成為自己的問題,以及自己和上帝之間的問題。

在陰間的肚子,約拿才開始有機會去思想,才有機會面對自己的生命;而在面對的時候,「患難中讓我們想起自己,也想起自己和上帝的關係。」要不是更堅定的信心滋長出來的話患難會是我們離開上帝。  

 苦難讓我們成長在於:使我們不再只是客觀地想和瞭解,而成為主觀地、全人的參與在裡面。當我們沒有遇見事情時,我們都會「客觀地說」,而只有自己切身經驗才發現自己。「沒有失戀的人」沒法瞭解失戀的痛苦。

約拿從這當中學到,上帝是誰?「他是聽禱告的上帝」和人有交談的上帝,有俯聽有應允。上帝不再是一個禮拜天的上帝,此刻的上帝「活起來了」。上帝居然這麼活,我竟然不知道,在遇見苦難的時候,我們才會想要聽上帝的聲音、才知道他還活著。上帝對自己不再是一個陌生人,反而成為一個可以對話的人。

  當我們說:「靈性經驗」是指什麼,靈性就是一種宗教的情感,對上帝產生一種「情」,這不是有沒有讀經或是禱告的問題,而在於對上帝有沒有一種「情」是不是很強烈,甚至比其他的東西更強烈?讀經可以很死,但是讀”情書”不一樣,發現有一個強烈的情感在裡面。就像保羅說:「 我處在兩難之間。我很願意離開這世界,去跟基督在一起,那是再好沒有了。」(在腓立比書1:23)人和上帝強烈的情感,就是一種愛的經驗,經驗上帝和自己有愛的連結。

  約拿對上帝的感覺成為主動,接下來對上帝的「作為」也有不同的瞭解,他發現一切也都是上帝的主動。他說,「你將我投下深淵,就是海的深處,大水環繞我,你的波浪紅滔都漫過我。」(3節)其實是誰決定要投下去的,是約拿自己,但是約拿說,是上帝「將我」投下深淵。你一定會說,這是上帝的旨意,但是其實是自己的主動。和結婚一樣,可以逼婚、拒絕、或是兩相情願。不單如此,也是上帝「將我」救出來的的主動者。

 

服事態度

  目前為止,約拿都不錯,但是結局並不是樂觀。狄奧多羅斯是生於2000年前的希臘歷史家。他聲稱尼尼微是個四角形的城市,四邊共長480斯達地,周長相等於96公里!與聖經約拿書裡的記載完全符合「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約拿書3:3),在當時來說,這是一座極大的城,要走三日才能走完。但約拿只佈道一天(第三章) 「約拿進城,走了一天的路程,就宣告:「再過四十天,尼尼微城要被毀滅了!」(約拿書3:4),結果全城的人都悔改,而且是非常徹底的。奇怪的是如此成功的佈道事工,佈道者理應高興萬分才對,可約拿竟然不高興,向神生氣,這種反應實在令人費解。(第四章)

    約拿書一開始給我們看見有罪的人。尼尼微人是罪人(1-2),先知背離神也是罪人(3)。我們看見神的慈愛和憐憫。祂憐憫尼尼微人,讓他們有悔改的機會,免去他們該受的刑罰;神也憐憫了背棄祂的約拿,使他有機會認識神慈愛的心腸。

 

約拿的生命

  約拿懺悔了、悔改了、明白上帝的旨意,也瞭解「一切都出於上帝」,可是如果細心的讀者會發現,他並沒有接觸到自己真正的問題。先前上帝要他去尼尼微城,但他不去,如今他是去了,只談他「自己對上帝的感受」,後來的經文也證明他並沒有超越自己的限制帶著老我心態馬虎的履行他的工作。

  (一)、這裡彰顯了一個值得基督徒警惕的事:我們真的是一個有罪的人,和上帝的關係改變,並沒有帶來和人的關係改變。不要以和上帝親近就滿足,也不要隨便地滿足,以為一篇好的禱告文生命就全然改變,我們需要深思在我們最高舉基督的時候,很可能是對人最冷漠的時候。

 (二)、約拿有對上帝悔改,但是不保證他自己能夠超越一個猶太人的限制,對上帝的「刻板印象」--上帝一定要施行公義的審判。約拿的預言並沒有實現,尼尼微人卻也沒有不高興找這位先知。就算預言沒有實現,約拿仍然留在城外,等著看這城的結果。

 (三)、治癒我們這種偏狹的觀念在於自己也洞係到自己也有黑暗面。悔改是向神獲得恩典的路,約拿不是一個成功的先知,他對上帝些微的體會,但是還不夠深的去明白上帝是一個「愛全人類」的上帝。自己的框框沒有辦法突破。

   行事為人有神的形象是神所重視的。更重要的事我們能夠摸著神的心意以祂的心為心,完成祂的託付這是很重要的。我們必須確實認識神憐憫的心腸,明白他是真心要我們以軟弱來到祂跟前,使祂成為我們最大的力量、最深的滿足,然後才去完成神的心意。這個次序是必需的,否則就重了法利賽人的酵,難以自拔。

 

尼尼微的悔改

   謙卑!單純!相信!既然有那麼弱小的民族關心他們的死活且赦免他們的殘暴於是「尼尼微城的人相信上帝的話。所以他們決定要禁食;城裏所有的人,無論大小,都披上麻布表示痛悔。」(約拿書3:5)

  如果我們看四福音書,耶穌從未證明自己出自於神而顯任何神蹟,耶穌所顯的神蹟都是為了當時實際的需要,或是出於憐憫人的苦痛(如醫治趕鬼),或是為了講道的需要(如使無花果枯萎),而不是單單為了顯神蹟而顯神蹟的。「約拿怎樣成為尼尼微人眼中的神蹟,人子也要同樣成為這一代人眼中的神蹟。」(路加福音11:30)

  約拿在尼尼微城所傳悔改的道也並沒有藉助於神蹟,「那時,耶穌譴責曾經看見他行過許多神蹟的城市,因為那些地方的人沒有悔改。」(馬太福音11:20)約拿完全是講道本身就使人悔改。而神使約拿入魚腹中的目的不是作為向人傳講的神蹟,而是作為使約拿本身悔改的神蹟。

   以悔改的先知來傳講悔改的訊息在預言沒有實現的情況下約拿還能夠在尼尼微城附近存活可見尼尼微城的人對於這次的災禍能夠避開也感到相當欣慰。如果這個時代的百姓能夠像尼尼微城的百姓一樣的單純,這真是很大的神蹟了!

 

耶穌和約拿

  耶穌同約拿的經驗裡還有三個共同之處: (1) 自願犧牲: 約拿考慮水手的安全, 便說︰「約拿回答:「把我抬起來,拋進海裏,風浪就會平靜,因為我知道是我的罪過使你們遇到這場風暴。」(約拿書1:12);耶穌說︰「沒有人能奪走我的生命,是我自願犧牲的」(約翰福音10:18a) (2) 順服上帝的旨意。約拿說︰「我要向你獻上牲祭,償還一切所許的願。」(約拿書2:9b);耶穌說︰「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約翰福音5:36b)(3) 約拿在魚腹中過了三天三夜(約拿書1:17b);耶穌在墳墓三天三夜(路加福音24:7)

  『這時代的人竟是那麼邪惡、淫亂!你們要求神蹟嗎?除了約拿的神蹟,你們再也看不到別的神蹟了。」耶穌說完,就離開他們走了。』(馬太福音16:4)面對人性的醜陋「有幾個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見耶穌,想陷害他,所以要求他顯個神蹟,證明他所做的是出於上帝。」(馬太福音16:1)但耶穌和約拿不同的是祂沒有逃避

 

悔改的喜樂

  人受聖靈感動,承認自己有罪。事實上,若無聖靈在人的心裏動工,悔改不會出現。上帝喜悅「心裏沒有詭詐」:就是不隱藏自己的罪惡,坦白的向上帝承認過犯,上帝對這樣的人的回應是:不算有罪(不定罪)。

  耶穌這麼樣的討厭法利賽人,就是因為他們把一切的黑暗藏起來,把人造的光明顯出來,藉此彰顯神的榮耀。耶穌這麼愛罪人、妓女,就是因為他們自由而且敞開的挖出自己的黑暗,承認自己的不足,讓神的光成為他們的光。其實公平一點來說,法利賽人犯的錯誤絕對比可惡的罪人、道德敗壞的妓女還要少。但人與上帝有一個透明的關係是神所喜悅的。

  聖經說,悔改帶來行為的改變。這就是為什麼施洗約翰呼籲人們「要用行為證明你們已經悔改。」(馬太福音3:8)。新約所講的悔改是要求觀念的改變,並在態度、願望和行為上都會改變。真正的悔改是“改變,轉過頭來,朝新的方向走去。”曾經跟從過耶穌後來出賣了他的加略人猶大,心裏十分後悔,以致自縊而亡。他的行動說明他已認錯,但是一種未真正悔改的認錯,就連改過也未達真正悔改的要求。

   悔改是蒙福的第一步也是生命成長的開始

  雖然二千多年之間,亞述有時強大,有時則衰落或淪為他國的屬地,但作為獨立的國家和相對獨立地區的亞述,是一直存在的。直到公元前900年前後,亞述國家突然空前強大,成為不可一世的亞述帝國,然後最終於公元前605年滅亡,國家隨之消失。但亞述民族仍然頑強地在其祖居地生活至今,當今的亞述人主要信仰基督教的東方亞述教會、迦勒底天主教和叙利亞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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