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7日 星期五

基督徒的愛情觀



基督徒的愛情觀

  我禁不住發抖;你使我心裏渴望愛情,如趕戰車上陣的勇士等待戰鬥。(雅歌6:12)

 

認識愛情

 • 喜歡與愛。 我對他的好感可能只是一廂情願,或僅止喜歡欣賞,這種感覺卻可對著任何人發出,這種關係可以與任何人建立;愛情並非如此簡單,她尚有一條遙遠的路要走。

  有位受歡迎的兩性專家分享:我在1979年認識她時,正處於一個感情的低潮期。我在大學一年級時,在營會遇見一個女孩,心儀對方的氣質,就自認是「上帝給的那一位」。以後三年,不想別的女孩,不與其他女孩交往,等到大學四年級向對方告白,對方已有男友。

  怎麼自認的「上帝旨意」,會這麼不準?是自己的一廂情願,還是上帝跟一個純情男開玩笑?

  其實答案很簡單,任何有氣質的女孩,都會有許多男生追求,自己沒有去追求,只在一邊單相思,是斷送機會。誰說上帝給的那位,婚前不能有任何異性喜歡?誰說別人不能去追求?但是很長的一段時間,我就是搞不清,攪在情感裡,腦筋像漿糊,走不出低潮。

  我對信仰很追求,在教會擔任許多服事,走不出這種幼稚的情感,更自覺羞愧。自己像隻小蚯蚓在吹大牛,牛皮破了,原來自己只是愛哭泣的小蚯蚓。這時有位老姐妹,我都稱她尹媽媽。她的家有個禱告會,邀我參加。不再是追求服事,而是我的療傷處。療傷,是更深信仰的面對。

  離主近的人也會失敗,也會跌跤,但是意義不同、功課不同。

  有一天,我問她:「像我這麼認真信仰的人,怎麼會走不出這段感情的泥沼?」她說:「有人在一樓摔一跤,爬到三樓也摔一跤。這一跤與那一跤相同嗎?」我說:「相同。一樣會摔跤,幹嘛還要上三樓呢?」

  她靜靜地對我說:「不相同。三樓離主更近,離主近的人也會失敗,也會跌跤,但是意義不同,所學的功課不同,將來的體會也不同。不要因為跌跤,而輕視自己,否定過去的一切。主耶穌愛你,祂有美意。」

 • 接納與愛。 經過時間的考驗與沉澱,愛的情愫方才開始。兩人發展已至另一境界,欣賞他的優越,領略他的好,但也接納他的不足與缺欠。這乃意味著彼此的了解與感情已有相當的深厚基礎,在互信的基礎上互諒,在相知的基礎上也相信相愛相惜。

 • 委身與愛。 委身是愛的表白與確認,委身的愛使二人深相契合,兩人願意廝守終身,一起生活。這樣的委身沒有壓力,是心甘而情願,是愛情發展自然的結果。

在出埃及記二十一章,提到一個希伯來奴僕服事他的主人六年以後,第七年就可以自由了。他若單身進來,就可以單身出去;他若有妻子,他的妻子就可以同他出去。不過他若是作奴僕的年間,主人給他妻子,等他自由的時候,他的妻兒就必須留下,因為那是他主人的財產,他只能獨自出去。然而,倘若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裏,又要帶他到門或門框那裏,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這裏我們看見,愛,是這個男人犧牲一己的自由,繼續作奴僕服事人的根基。

   愛情使人盲目,我們若愛別人,眼睛本來就不會看得太清楚。看得太清楚,算得也太清楚的人,不可能為他人犧牲。但你知道兩個人一旦在一起,犧牲就已經開始了嗎?生活習慣要犧牲,時間要犧牲,理念和品味要犧牲,甚至連飲食的口味、人際的關係也要犧牲,很多事情都得彼此遷就甚至是牽制。但這就是愛。愛要求我們犧牲;沒有犧牲,就沒有真實的愛。

• 盟約與愛。 步向紅地毯的這端,輕輕的一句「我願意」,慎重而堅定的,這是在人在神面前立下的永恆的盟約(箴二 17,瑪二14)。這約與天地同長久,因有天地同證;這約與生命同長久,因是生命的盟約。步下紅毯,生命盟約開始踐履,漫長而甜蜜婚姻之路也才啟幕。

  台北市一名消防安檢工人昨攜妻至文化大學城區部進行養護工程時,不慎弄倒重九十公斤的二氧化碳鋼瓶,導致其他十餘支鋼瓶如保齡球般傾倒,男子慘遭兩支鋼瓶壓傷在地、動彈不得,由於現場瀰漫窒息氣體,傷者不顧自身安危叫一旁老婆:「不要過來,妳快走!」最後消防人員將他救出已身亡,妻子在醫院見屍痛哭,「現在我什麼都不要,只求老公能活過來!」你能不能在關鍵時刻,像那個工人一樣為妻子犧牲。

 

愛的深度

  1)情感的交流: 男愛女,女戀男,這是愛情的原動力;愛情是心靈的互動,愛情的表達則是互吐情衷,表達愛意,分享喜怒哀樂,(創三 16;箴五19)。

  2)靈裡的感動: 亞當初見夏娃了,頭一句話:「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 23)。 乃因他們有相同的生命本質及愛的本質,故除了愛意的交流,彼此間尚存有靈裡的感動。想必是因亞當深切明白神旨意的配合欣喜接受,而從內心發出如此親密之語。

  3)生命的碰觸: 內在深層的接觸與契合,是生死與共,分享生命。雅歌言,愛情如死之堅、眾水不能滅,大水也不能淹沒(歌八 67)。從救贖觀點看,男女親密之愛乃為一同承受生命之恩,二人要牽手進天國(彼前三7)。

  主日上午,有一對夫婦去聚會,下午回來以後,妻子一邊打開冷氣,一邊告訴丈夫說:「今天我和某某姊妹說了很多話。」

  丈夫有點累,不想知道,但他的妻子堅持告訴他,於是他只好打開耳朵,聽她說了許多,內容無非是某某姊妹很軟弱,某某弟兄太驕傲,某某長老沒有好好牧養人。

  最後,妻子問丈夫說:「你怎麼看?」

  她的丈夫表情嚴肅地說:「為甚麼要談那些閒話呢?我們談話要小心。甚麼樣的人,就會看見甚麼樣的人,聽見甚麼樣的事,說出甚麼樣的話。活在靈裏的人,說的便是建造人的話、叫人生長的話;活在肉體裏的人,說的便是拆毀人的話、叫人死亡的話。積極的人說積極的話,消極的人說消極的話。」

  作妻子的嚇了一跳,因為她丈夫很少這麼嚴厲地回話。她小心翼翼地問說:「你是吞了炸彈呀?」

  丈夫好像也發現自己太強硬了,於是笑了笑,伸手摟住她的腰說:

 「對不起,我剛剛態度不對。我是說,一個喜歡狗的人,就會注意到滿街上都是狗。一個喜孜孜的孕婦,就會看見街上有很多小孩和娃娃車。」  「嗯。最近我就常看到很多小孩。」

   我們在愛中成全了對方,也造就了自己。   

  戀愛與婚姻是兩個人共同成長,共同學習與對方共走一生,還以為在買電腦或挑豬肉,只想選了一個完全適合自己,而自己不需要付代價的異性。

  哪一個真實的戀愛不需要付代價?不需要碰到雙方的激烈衝突?不需要頭破血流的?難道看到異象的人就能免去嗎?聖經中唯一知道上帝要他娶誰的就是「何西阿」。他是一帆風順?婚姻幸福美滿?不需要付代價?所以尋找另一半時,眼光要放遠,因為接下去的日子就是激烈的互相掙扎成長,在他最不可愛的時候,還有什麼是支持您可以繼續走下去的呢?那就是你要評估這人可不可以共走一生的重要標準。決定了就要負責任,努力談下去,沒有一個不負責任的戀愛會有好結果的。

 

認識婚姻

  婚姻的目的。聖經中第一件婚姻的記錄:創世記第二章18節提到上帝造女人是要成為男人「相配的幫手」。和合本翻譯是「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而新譯本翻譯成「相配的幫手」,現代中文譯本翻譯成「合適的伴侶來幫助他」。希伯來文「幫助」的原意,是「平行的互補」的意思(沒有當奴隸苦苦成全那樣的意思)。

  一、 神設立婚姻。 愛情的結果是為建立婚姻,婚姻是愛情的方向與目標。因此之故,神設立了婚姻。為此,愛情得以持續發展,因之愛情得到保障。神定婚姻制度,以使愛情得著規範;神指示婚姻之道,教我們去經營愛情。

  二、神撮合婚姻。 祂親自當婚姻的介紹人;祂亦是婚禮的主持人兼主婚人,並且祂是婚姻的見證人(瑪二 14),婚姻不只是兩人間的男歡女愛,神也未任由我們孤獨走來,在人類的愛情婚姻中神並未缺席,祂投以熱愛與關注。

  三、婚姻的功能與目的。 現代的婚姻常令人搖頭慨歎,乃因婚姻的功能與目的漸漸被曲解,焦點被模糊。親子、夫妻、手足之間不要只有講道理,更要有愛。也許我們的話是對的,但是我們的態度可能很不甜美,結果說了對的話卻「殺死」了對方。不要這樣。既是家人,就要在愛裡彼此牧養,相互扶持。甚麼時候我們的享受不夠,我們對另一半就會非常「勇於批判」,這樣感覺就不好了喔。

  在神面前不要輕視你的配偶, 常有男女在結婚後, 才發現對方的某些特點是自己所難以容忍, 是自己所輕視的。這時你就要學習敬拜神, 總要記得, 神所量給的是「配偶」, 不是「如意」的人, 但卻是最能與你相配的。

1)衍傳--宗族、信仰、事奉(創一28,瑪二15,書廿四14/18)。

2)互助--生活、工作、信仰(創二18,傳四9/12,箴卅一1011)。

3)分享--愛情、成就、體驗(箴五15/19,傳四9,彼前三7)。

4)成聖--身體、心理、靈性(林前七2913/16,彼前三1)。

5)奧秘--頭與身體;夫與妻;基督與教會(林前十一2/12,弗五22/33)。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