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 星期六

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如何禱告?(約伯記23:3-4)



如何禱告?(約伯記23:3-4)

  當約伯遠遠地看見他的朋友走近時,他希望他們對他善意的忠告和同情,能減輕他的悲痛,但他們才說話不久,約伯便沉痛地對他們說:「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因為他們說的話,就像把鹽撒在他的傷口上,那些無情的責駡更加深了他尖銳的痛苦,他們以前曾沐浴在他溫馨的友誼中,但曾幾何時,現在他們竟使他的名譽蒙上了陰影,這是反面無情,十分不當的事。於是約伯離開了他的朋友,仰望天上大能者的寶座,就像一個饑渴的旅人,丟棄了乾涸的水袋,去找尋一口水井一樣。這時候,他不再對人存什麼希望了,他呼求說:「惟願我能知道在那裏可以尋見神。」只有我們瞭解到一切都是空虛時,才會知道創造萬物的神的可貴,當你深切地領悟到:「那信任人的和以肉身作武器的人有禍了。」你才能體會到:「信神的人和以神為盼望的人有福了。」

  你的內心會因為得不到神的亮光而更感迫切,你不會埋怨神說:「若神他離棄了我,我便可以任意而為,沒有他的同在和安慰,我可以靠自己掙扎前進。」不,你不會這樣說,你心裏想:「這是關乎我生命的事,我不能沒有神,因為我已在滅亡的邊緣和陷於無底的深淵中,只有神能把我拯救出來。」在這樣的情形下,一個崇高的靈魂會更熱切地尋找神,它會虔誠地一再向上天呼求、哀哭、歎息。

  但約伯的最終目的,不單是見父神的面,他尋找神,是為了向神禱告,他原先已向神禱告,現在他來到神的面前,希望神聽他的禱告,並伸出他憐恤的手。他向那大公無私的審判者和智慧的神,把他的案件陳明,因他不滿他的朋友不公平的審判,所以要向神——那天上最高的執法者上訴,他說:「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

禱告態度不夠謹慎

  很多人以為禱告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可以漫不經心,毫不費力地隨意而為;有人以為只要你找到一本書,翻開裏面一頁,讀出一連串辭藻華美的字句,然後把書本合上,便是作了一次禱告;另一些人則批評這樣的方式是近於迷信,他們主張用“即興”之法,就是隨意想到什麼便說什麼,就像萬獸奔騰,而把這些如流水行雲的思想變為言語的時候,只要稍微留意裏面的內容便可。

  但初期的聖徒不是這樣禱告的,他們禱告的態度,比較今日很多的信徒嚴肅認真得多,首先他們是十分重視禱告,並加以恒久的練習,而他們有很多是以善於禱告著稱的,神也特別賜福他們,所以他們在禱告中得到很大的收穫,在那施恩寶座上發現了無盡的寶藏。

  一個祭司在獻祭的時候,他不會謬然走進聖殿,隨便拿起一柄斧頭去宰殺公牛犢,他會站起來,在銅洗濯盆中洗淨他的雙足,並穿上聖衣和其他祭司的衣飾,然後小心翼翼地遵照耶和華的命令,將祭物分開,甚至連如何安置公牛的脂油、肝臟、腰子這樣細微的事,也不忽略。他把血盛在碗中,灑在祭壇周圍適當的地方,而不是任意而行。他並用壇外的聖火生火,雖然這種祭祀的儀式現在已經完全被廢棄不用了,但它所包含的真理至今仍然是適用的。就是我們在屬靈的祭祀上也應採取同樣小心的態度,神是不喜歡我們一清早在被窩爬起來,跪在地上,隨便想什麼便說什麼的。我們在禱告時的態度,應該是恭敬和虔誠的。

禱告心境不夠專一

  讓我們看看大衛在蒙神賜福後,是怎樣禱告感謝神的——首先,他進入神的殿,來到主面前,因他知道他不應在外面,與神隔得遠遠的,他進入殿裏,到主面前坐下來——雖然有人反對坐著禱告,其實這也沒有什麼不對的。他安靜地坐下來,面對著主,思想神的完美,以培養禱告的精神,然後在聖靈帶領下,他才開口禱告,但願我們也學大衛一樣禱告。

  於是大衛開始禱告:「早晨我必向你陳明我的心意,並要儆醒。」很多信徒在禱告完畢後,便把一切都忘得一乾二淨了。大衛知道在禱告時,他必須集中自己的心思意念,於是他把自己的力量都運用出來,他相信禱告是有功效的,並相信神會答允他的請求。我們無論對於工作或禱告,都應同樣地用心,越是值得我們做的工作,也越須要我們小心去做,若我們在工作時專心一致,但禱告卻溫不經心,這便是褻瀆神了,若我們以為對神馬馬虎虎便可以,但對世俗的事卻非認真不可,這不是一種很大的諷刺嗎?

禱告方式不夠對焦()

  若有人問我禱告應循什麼秩序進行,我不會像一些人一樣,給你一個模式,要你順著讚美、認罪、懇求、代禱、歌頌的先後次序去安排你的禱告,神也沒有規定我們必須依照這樣的形式。我所指的秩序,不是一些如上所述的機械式的秩序,因為在舊約中便有各種形式的禱告,而任何形式的禱告,同樣都是正確,都是神所悅納的。

  我以為禱告的屬靈的秩序,不單是次序的安排,我們更應感到我們所做的是實在的,我們要向一位看不見,但實在與我們同在的神說話,雖然我們觸摸不到他,也聽不見他說話,但他就像一個有血有肉的朋友,在與我們談話。當我們感覺到神的同在時,他就會施恩使我們謙卑下來,就像亞伯拉罕一樣,當他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只有這樣,我們的禱告才不會像學生背誦課文般的呆板,我們也不會用老師教導學生一樣自大的口吻,或強盜攔途截劫時的粗暴語氣,我們會變得謙虛卻不畏縮,並藉著救主的寶血求神憐憫,我們不會像一個奴隸一樣訥于言辭,也不會像一個輕率鹵莽的頑童,而是像一個順服的孩子一樣去懇求神,對他的旨意,完全順服。

  當我向神禱告時,我必須先站在自己的地位上,並明白我所想所求的,原是我不配領受的,只有靠著神的恩典和藉著他的兒子耶穌基督,我才能得到這恩惠,所以我要以救主為陰庇,當我開口的時候,我要說基督要我說的話,當我懇求神的時候,他身上的釘痕、他的生命、他的死亡、他的寶血和他自己,乃為我的憑藉。這才是禱告真正的秩序。

禱告話語不夠清楚

  然後,我們應知道自己想求什麼,在禱告的時候,我們必須把我們所要祈求的說得清楚明白。有些人在聚會中禱告,往往令人摸不著他們究竟向神求些什麼,我常常害怕自己也會犯上同樣的毛病,在他們的禱告裏,有關教義的理論和涉及個人經驗的話說了一大堆,真正懇求神的話只是聊聊數語,而這些話又是含糊不清和雜亂無章的。我以為我們的禱告必須清楚明白,當我們心目中很明顯地有某種需要時,我們才會向神祈求,所以在祈求時,應該十分肯定和清楚,也不要轉彎抹角和兜圈子,要直接入題,開門見山,我很喜歡亞伯拉罕採取的態度。他這樣對神說:「但願以實馬利活在你面前。」他說明他要為他禱告的人的名字,及所想求的恩典,只是聊聊數語「但願以實馬利活在你面前。」很多人就會兜圈子說:「但願我們所愛的子女,能得蒙神的寵愛,就如你對……」等等,其實你要說以實馬利,你就只要對神說“以實馬利”,用這種隱晦的言辭,令人不知他指的是誰。

  因此,我們的禱告必須清楚,把你內心要說的話,坦白誠實地說出來,當我們把自己的事向主陳明時,我們的思想就會清晰。你不須求神賜給你一般人都“以為是好的東西”,也不用列出一大堆你或會得到,曾經得到,可能得到或將會得到的東西。你只要向神表明你現在的需要,就如日用的飲食等。你祈求的時候,要用簡單的言語,因神不會看重美麗的詞藻,在他的眼中,巧言令色是無意義的,只會暴露你的膚淺喜愛自我炫耀的性格而已。在主面前,你的話要簡短,但你的心卻要火熱。

禱告動機不夠正確

  當你奉耶穌基督的名,把自己的需要向神陳明後,還應該想一想你所求的,是否適當,我們若細心思想,就會發現我們所求的一些東西,原是不當求的,我們深藏在心裏的動機,可能是自私,違背基督的旨意,我們可能只知為自己的方便和舒適設想,而忘記了神的榮耀。雖然我們可以為自己的利益祈求神,但卻不能因自己的利益而損害神的榮耀,我們在禱告中必須順服神的旨意,我很喜歡路德的禱文,他說:「主啊!我願你成就我的旨意。」在此你也許會驚訝我為會什麼會喜歡這樣的禱文,但且聽他說下去,他繼續說:「我要堅持我的旨意,因你的旨意就是我的旨意。」禱文的前半部看來是狂妄自大,但加上了後面的話,就變成了很出色的禱文了。若我們清楚知道自己祈求的是為了神的榮耀,而我們又有這樣的能力的話,我們可以這樣說:「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我們甚至可以像雅各與天使摔跤一樣,不得到祝福不甘休,但我們必須十分清楚我們所尋求的,是為主的榮耀,我們方能如此。

  不要因你不懂得禱告而放棄禱告,因為當你感到自己不懂得禱告時,你的禱告實在是最迫切的。有時你在禱告中得不到安慰,而就在你的心破碎失望的時候,你便開始與至高者摔跤和掙扎。

 

(擷取:司布真(Charles H. Spurgeon),怎樣禱告)

2013年8月17日 星期六

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平安七月夜(路加福音十:5)



平安七月夜(路加福音十:5)

中元普渡一般設在農曆七月十五日,其宗教背景,多來自於佛道二教。稍早,儒家亦有影響,原是兩個不同的起源,後來成為同一節日,實是宗教人士穿鑿附會而成的。

一、佛教的背景︰

   「普渡」,普渡實際受佛家輪迴觀影響最深;主要與「盂蘭盆會」有關。「盂蘭盆會」,載於佛經《大藏經》第十六冊,提到目蓮救母一事。目蓮是佛陀大弟子之一,有「神足通」,可不受時光限制,跑很快、飛很快。一天,目蓮用「天眼通」看見已死去的母親待在餓鬼道裡,骨瘦如柴,非常傷心,便想餵她進食。怎知母親因受業力所困,食物一入口中就化為火團,無法下嚥,永遠處於饑餓狀態;這是佛教對餓鬼的形容。目蓮非常難過,就問佛陀怎麼拯救母親。佛陀告訴他︰「七月十五那日,將百味美食裝在盂蘭盆裡,『供養三寶』,作功德,就可救七世父母。」其實,佛教一開始講出家,初傳入中國時,與中國的孝道牴觸;但《盂蘭盆經》卻講目蓮救母,符合華人的價值觀。這經典透過西晉竺法護翻譯後,慢慢流傳下來。

  「盂蘭盆會」的肇始人是魏晉南北朝時的梁武帝。梁武帝篤信佛教,曾三次至同泰寺出家,因太熱中佛教,結果大臣篡位,被活活餓死在囚禁的地方。他留給佛教許多遺產,如「梁皇寶懺」;一般法會,特別喜歡這部儀文。「梁皇」指梁武帝,「寶懺」是他珍視的一種懺悔儀文。他因太看重佛法而忽略治國,最後國破人亡。梁武帝之後,唐太宗時,祭典越來越盛大;皇帝帶頭,民間仿效﹗風行草偃、爭相比賽,除了百味,也用金、銀、花臘、花車、花餅,衍生成民間習俗流傳下來。宋代呢?本來是供養三寶的百味,這時卻成了普渡亡者。為什麼會這樣?此與道教的介入有關。

二、道教的背景︰

  「中元普渡」中的「中元」,實為道教節日。什麼是「中元」?又與「三元、三官」有關;「三元」系指上元、中元、下元,上元在正月十五,中元在七月十五,下元則在十月十五。三官呢?則說天上有玉皇大帝,三官則像人間皇帝的三公大臣一樣,可幫玉皇大帝到人間賜福降災。「三官」,指天、地、水三官。天官就是所謂的紫微大帝,用來賜福;賜人升官、發財。地官呢?就是所謂的清虛大帝。清虛大帝用來赦罪,也定人間罪惡,幫助審查。水官則是解厄。解厄是什麼?舉凡車禍、生病、破財都是厄;解厄即成天求神拜佛,解運免除禍害。

  華人對這些審查官,並不認為他們特別超越、神聖,常認為如果燒點紙錢,擺點祭品,讓他吃點甜頭,大概就不會定我們的罪,甚或幫我們一把,這是華人對神祇的態度;舊時代,民間常常春節送灶神,拿些糖果擺在那邊,說「灶神下來時,給他點甜的吃,上天朝時他才會說好話」。很有人情味,卻類似中國的紅包文化。人不注重行得正不正,只關切有沒有給鬼神甜頭吃;華人不講究審查自己,覺得最重要的是買通對方。

  道教因七月十五剛好是地官生日,就跟佛教的盂蘭盆經穿鑿附會起來,把它變成自己的節日。佛教慶祝盂蘭盆會時,道教宣稱這也是他的節日──中元;於是七月十五日,就成了佛、道共同的節期––中元普渡。但是,佛教是供養三寶,即供養佛法僧;道教則改成渡亡,超渡亡者。明代法師祩宏,曾說︰「啊﹗普渡是供三寶,供佛法僧,根據經典,中元渡亡是弄錯了。」但是,一般人不太管這個,因為超渡亡、超渡祖先跟自己關係密切;供養佛法僧則跟自己沒有那麼直接的關係。

三、民間信仰︰

  中元普渡,除了佛、道所說的目蓮救母,在七月十五普渡亡魂外,後來民間又繪聲繪影地增添了七月一日鬼門關開門的傳說。話說閻羅王大發慈悲,七月一日那天放出餓鬼到民間討食。

 

亡靈觀:

  為什麼必須這樣祭拜?其實這跟華人死後的世界觀有關;華人認為人活著時,活得好就是要食衣住行樣樣不缺,還要有錢好辦事。然而,死了,沒辦法賺錢,當然要靠子孫供養;如果子孫不孝、不供養、不給飯吃、不燒紙錢,在陰間,不但挨餓,也不能輪迴超生。這問題太嚴重了,死後沒人供奉,便要淪為餓鬼,到處跟人家討吃,是很可怕的事;因著這樣的觀念,基督教不祭拜祖先的信念,便成了華人接受福音的一大挑戰。

  更有甚之,華人相信人死為鬼,若能受子孫供養,會成為較善良的鬼,甚至可以保佑後代子孫,功成名就,賺大錢。反觀成了餓鬼呢?沒有子孫奉養,淪為孤魂,只好到處跟人家搶東西吃。又有橫死之人,如溺水、車禍、意外、凶殺,就成了惡鬼,除了吃不到東西之外,因係突然死掉,陰間沒有戶籍,沒有辦法報到,結果要「討交替」。「討交替」就是說要找替死鬼,好像要有人頂替他,他才能去陰間報到。傳說中,橫死後,三年內要找到替死鬼,要不就永不得超生。於是,惡鬼一天到晚霸占路頭,給人災厄。華人深信這傳說,非常害怕,便覺得需要安撫牠,才不會生病、不會出車禍,所以就以祭拜或燒紙錢打發牠們走路,希望牠們不會作威作福。

  「普渡餓鬼」說穿了,怕餓鬼搗蛋、怕成為替死鬼,恐怕才是華人普渡亡魂最根本的動機。與其說具推己及人的善心,不如說是恐懼,怕鬼神的勒索;與其說是救濟,不如說是賄賂。

  約翰壹書四章4節︰「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我們要識破撒但的詭計、知道牠確實存在,然而我們要更清楚知道「在我們裡面的真的是比這個世界上的更大」。只有這樣,才沒有恐懼,足以勝過一切。因為,主基督已經顯明了,祂已經掌權。所以,不需要畏懼鬼,雖然牠們常在這世間橫行。

  這種怕死後成為餓鬼的恐懼,導致「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極度「重男輕女」的觀念。但華人說「無後為大」,重死更重於生,如果沒有子孫供養香火,燒紙錢,給他飯吃,對祖先才是最大的不孝,因為讓祖先淪為餓鬼。其實,生前不好好孝順父母,父母生病不照顧他,對父母惡聲惡氣,才是不孝。

 

救贖觀:

  活人救死人的中元普渡若有錢人生前作惡多端,死後是不是只要子孫有錢,肯花錢超渡做功德,惡人就可超生,甚至到較好的輪迴道,無關個人生前作為?如果這樣,就存在極大的不公平。窮人怎麼辦?若後代貧窮,無法做功德,即使是好人是不是也只好一直待在地獄?

  如此,一個人的罪惡獲得赦免,似乎與個人的義行無關,而在乎於有沒有人幫他作功德;與基督教中世紀的贖罪券無異。簡直就是把人間歪七扭八的歪理,應用到屬靈世界了。

  事實上,父罪不能子代,子罪父也幫不上忙,各人要擔當自己的罪惡。以西結書十八章20節說︰「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這世界唯一的贖罪祭是耶穌基督,祂已為我們的罪死在十架上,祂以自己的生命重價將我們贖回,祂是恩典的賞賜; 神照各人所行的審判人,祂是公平、超越的審判官。

  「中元普渡」是漏洞百出。一方面要輪迴,一方面要轉世,已經轉世了,卻還要在陰間受苦,要超渡,要在家裡接受供養;諸多矛盾存在。其實,堅信超渡的人,一開始就假設人死後一定墜入地獄道或餓鬼道;這樣的觀念,主要來自道教︰覺得人死了就是到陰司報到,人的歸宿就是陰間,從沒有想過人有到天堂的可能。華人這樣假設他的祖先,也這樣假設自己的未來;完全沒有盼望﹗

  超渡純粹變成儀式,今年超渡,好像真的轉世或到較好的輪迴道。明年呢?再超渡,再轉世一次。後年?再要超渡﹗有點荒謬,祖先為了你給他超渡,可能得常常回到陰司。有效的超渡,不是應該一次就有效嗎?怎麼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呢?那表示一直都沒有超渡成功。超渡已成為純粹習俗,與孝順無關,也失去了慎終追遠的意義。再說,一個需要錢、需要幫忙、需要救濟的祖先,真能保佑子孫嗎?這樣的習俗,是未經思考的行為。

  其實,神跟人之間的關係,不是交換、不是賄賂、也不是討好;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來拜祂。讓我們跟神的正常關係是行在公義和慈愛中,是行在誠實中,而不是在種種扭曲中、不省察自己作為或一心一意想改變神觀點的迷思中。

   唐朝的韓愈,曾寫了《諫迎佛骨文》,對死人、亡靈的崇拜,感到非常厭惡。他指出︰夏、商、周,佛法未傳入中國,既無普渡,也無輪迴,亦無佛骨之說,然國家昌平、長治久安,皇帝也很長壽。可是,佛教興盛後,如魏晉南北朝國勢衰微、年代短少,梁武帝還因過度迷信亡國,最後餓死臺城。祈福不是該得福嗎?

  做了那麼多功德,為何沒有福報?他舉歷史事件說明佛骨之說,其實不祥,該避之惟恐不及,不應招入宮中。韓愈力諫皇上廢佛,以免百姓愚昧地群起效之,荒廢一般營生,鎮日燃幣、供佛、浪費金錢。皇上看了很生氣,就將韓愈貶官了。

  亞洲大學台灣民俗館副館長顏榮豐表示,當初朱元璋篤信風水之說,也深知7月就是吉祥月,但他卻想「獨享」這段吉時,因此,派人在民間散佈謠言「7月是鬼月,天將降禍」,還派人假扮道士四處賣符,招搖撞騙,沒想到意外讓「鬼月」流傳至今,因為台灣人是明朝時移民來的,是華人世界唯一完整保留明朝7月是鬼月習俗的族群,可說「唬弄台灣人600多年」。

  顏榮豐還提出另一項根據,清朝勘輿師蔣大鴻在「天元五歌」中轉述勘輿大師楊救貧的口訣,「古來天子7月葬,士庶踰月禮不曠」,就拿前句來看,古代帝王往生後常延至7月才下葬的原因就在於,7月是申月,取其「田地中,上得天時,下得地利」,所以「申」代表大吉之月,而不是鬼月。

 

2013年8月3日 星期六

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事奉是神聖的敬拜(歷代志上16:23-29)



事奉是神聖的敬拜(歷代志上16:23-29)

敬拜就是生活也是生命的表現。事奉有三個範疇:生命的事奉、聖所的事奉、萬民的事奉。遺憾的是,目前在教會事工及信徒事奉中,生命的事奉常受忽略,萬民的事奉付之闕如,卻把聖所的事奉當作惟一。以致於,信徒雖然參與事奉,卻常面對生命枯竭;教會雖然充斥許多事工,卻對社會毫無影響力。

由聖經來看什麼是事奉。我們事奉的對象是上帝,事奉也是出於上帝的選召與恩典,是與上帝同工的過程,也是我們內在生命的流露。事奉可以幫助調整生命,生命也必須落實在事奉中。事奉的歸向,第一是要榮耀上帝,第二是要使人認識上帝。

真正的事奉是由三種因素組成的:本位的事奉,生活的事奉,和工作的事奉。這三種因素任缺其一,便不是完整的事奉。

()本份的事奉:讚美、禱告、敬拜就是事奉。在希臘文裏面,「事奉」與「敬拜」常用同一字。我們是被造者,我們站在被造的地位上,去敬拜、讚美造物的主宰。忽略每天獻上禱告、讚美、感謝、敬拜,放棄了本位的事奉。這不能滿足神的心意。

【錯誤的事奉觀念】:

1.聖靈的工作可以代替讀經:奧古斯丁曾說過一句話:「聖靈的工作,絕不能代替個人在聖經裏面鑽研的工夫。」誰也不能否認聖靈工作是絕對不可少的,但是聖靈不能替我們讀經。聖靈只幫助那些在真理上真正下過工夫的人;聖靈不能代替真理知識。今天的教會需要更多肯在聖經上下苦工的人。我們要事奉主,便必須多讀聖經。

2.祈禱可以代替工作:祈禱可以推動全能者的膀臂,以施展祂的大能,成全人所不能成全的事工。這是千真萬確的。但是每一個事奉主的人,必須是一個積極工作和進取的人。當慕迪先生所乘的船遭遇危險時,有人說:「讓我們祈禱吧!」但是慕迪先生說:「讓我們一面作救急工作,一面禱告。」祈禱不能代替工作;每一個真正祈禱的人,都是一個積極工作的人。

3.熱心可以代替組織(團契教會):不少信徒認為熱心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和需要。但熱心只是動力。動力需要出口,而組織就是出口。好的組織是聖靈工作的渠道。

()生命的事奉:使徒行傳1:8「可是聖靈臨到你們的時候,你們會充滿著能力,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和撒馬利亞全境,甚至到天涯海角,為我作見證。」中文和英文意思有所不同。中文說:「作見證」;英文說:「是見證」。原文同是同一個字。我們整個人,生活、品格及所有的表現,都應該「是」神的見證。

  1.「祂就設立了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可三14)。「同在」在先,「傳道」在後。「同在」是親近主,學習主的樣式;「傳道」是工作。

  2.「你...曾為我的名勞苦...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啟二3~4)。勞苦工作而失去愛主、愛人的心,決不能滿足主的心。

  3.「聽命勝於獻祭」(撒上十五22)。「聽命」是與神的關係;「獻祭」是工作。與神的關係比工作更重要。

  4.馬利亞靜坐主的腳前,勝於馬大心忙意亂的工作。我們千萬不要專顧事工,而忽略了對神的正確態度與關係,以致靈性漸漸冷淡下來,失去了對主的愛與親近。

()工作的事奉:我們運用聖靈所賜的恩賜為神工作,每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盡心竭力,完成神的託付。

1.神工重於人工:人靠自己的工作效用有限,若神的能力加了進來,一切的果效是不同的。所以我們在任何工作裡最重要的事,是求神與我們同工,求祂補助不足與加添能力。

2.愛心重於知識與一切恩賜:保羅說:「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八1)。「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林前十二31)。愛比一切的恩賜更大。

3.品德重於熱心:主說:「你們...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太廿三23)。十分之一的奉獻是宗教熱忱的表現,當然有其價值,但品德是「更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