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依靠耶穌(箴言24:3)



依靠耶穌(箴言24:3)

  一位廠長至荷蘭考查麥當勞炸雞塊的生產線,他的父親在台南佳里作廟公,能與神明溝通,有一次父親看上一棟透天厝,於是到銀行領20萬作訂金,並帶著二尊神明一同前去簽約,沒想到不到10分鐘就生氣地返家,責問二尊神明為何不發一語,二尊神明無奈地說,那屋內坐著一個留鬍子的外國人,正用眼睛瞪著我們呢,後來知道那戶人家是拜耶穌的。於是問廠長說,既然耶穌的權柄大過神明,你為何不來信耶穌呢?他說這會引起父子決裂,因為父親從小已將他給王爺公收為義子了。所以,我們能成為上帝的兒女是何等大的恩典呀。

  邀請一位貴賓來我們家中實在不簡單,當耶穌要來到撒該家,聖經說:「他急忙從樹上下來,歡歡喜喜的接待耶穌。」邀請一位貴賓來我們家中實在不簡單,我們一定急急忙忙地打掃作準備,更何況如果是大君王耶穌,盼望我們在座每位今天都能誠懇邀請耶穌來到我們家中。(191-10)特別是稅吏長撒該,他有錢有地位,內心卻沒有平安,因為他的錢都是訛詐同胞、替羅馬政府抽重稅得來的,眾人看他是個罪人,所以當耶穌要來到撒該家時,眾人都私下議論說:「祂竟到罪人家裏去住宿。」眾人唾棄他,他與社會孤立。可是耶穌卻願意成為他的朋友,其實耶穌只是要經過耶利哥,祂是可以不停留的,但耶穌知道撒該在樹上等祂,撒該因為身量矮小,看不到耶穌,只好爬到樹上。

  耶穌願意親近孤單的人,親近被藐視的人,親近被社會隔離的人,這是我們最大的安慰。整本聖經都是在述說,上帝在我們還不認識祂的時候,祂就先來尋找我們,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耶穌到了那裏,抬頭一看,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裏。」耶穌竟然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需要主,知道他的家庭需要主,耶穌要進入他的家庭,進入他的心,他要得到完全的改變,他的家庭要得到翻轉。今天許多的家庭也是需要改變,上帝設立家庭是為了賞賜福氣,人靠著自己無法堅固地基,家庭若沒有上帝,夫妻之間很難持續相愛,就容易產生摩擦,許多家庭像戰場、像監獄,沒有平安喜樂,耶穌在門外叩門,我們是否歡喜邀請祂進入呢?

  當耶穌進入你家(生命)中,有幾件事情會發生: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我們看見

  1.原本不可能,奇妙的事發生,那是耶穌走過的足跡。或許是你正需要某人的幫助,或許某人正需要你的幫助。屏東教會有一位長老曾為人作保受到連累,必須替人還債,雖然數目不是很大,但他的心很難過。他懇求上帝開路,禱告後他想到高雄有位朋友或許可以幫忙周轉,當他來到高雄車站等雨稍停之時,一位被他幫助過的弟兄向他伸出援手。這樣奇妙的例子,正不斷發生在我們周遭。

  2.有許多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也許我們不知道,是神暗中保守你,為你行的神蹟。人是有限的,失敗在所難免,耶穌願意為我們承擔,為我們行神蹟。只要我們有信心,願意邀請耶穌進入我們的生命,會不斷有神蹟發生。19世紀的佈道家慕迪,他佈道時的樂團指揮桑奇也是位聲樂家,在聖誕節前從芝加哥搭船返鄉,在船上被眾人認出,因而請求他高歌一曲,他禱告後唱出「救主願祢作我牧者,我們倚靠祢扶持,引至青翠草地,備辦羊廄保庇,救主耶穌救主耶穌,祢贖回我歸予祢。」唱完有一位高個子問他是否參加過南北戰爭,在南軍站衛兵時唱這首聖詩,原來此人當時正好參加北軍匍伏至此,正要開槍時桑奇唱了這歌,深深吸引他,使他放下槍械退回北軍營區,保全了桑奇也保全了他的性命。為什麼聖靈帶領桑奇在聖誕節唱這首而不是唱聖誕歌呢?因為救恩要臨到這位弟兄身上呀。

  3.你會發現對人、對神的虧欠,然後靠聖靈的力量一一還清,像撒該從「要求的人生」轉變為「給予的人生。」我們原本會對家人要求這要求那,覺得對方愛自己不夠,但耶穌進入撒該的家庭,撒該就產生極大的轉變。 (49:22-26)

  箴言24:3 「家庭建立在智慧和諒解的基礎上。」

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

新生命降生了(以賽亞書42:3)



新生命降生了(以賽亞書42:3)

  如果你去路上隨便找一個沒進過教會的人,問他聖誕節的由來是什麼,很可能你得到的答案是跟聖誕老公公有關的回答。我們在聖誕節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告訴人來接受耶穌,因為耶穌是上帝賜給世人最昂貴的禮物。告訴別人有禮物可以得到,就是在傳遞一個好消息,路加福音二:8-14,天使對在野地的牧羊人說:『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這一個消息就是有關耶穌的降生。

一、「耶穌降生」是一個計畫

  和合本的「從前….所應許的」就是新譯本的「預先所應許的」,在原文聖經中只有一個字,要表達的意思就是,耶穌基督降世是神早就計畫好的。所以「耶穌降生」是一個計畫,上帝拯救人的計畫,這一個計畫透過傳耶穌降生得以完全。保羅傳耶穌降生是在神的計畫裡面,你我傳耶穌降生也是同樣在這個計畫當中。

  猶太人把歷史書當成先知書來看,因為他們從歷史中看到神在對他們說話。保羅就是用這種角度說:『這耶穌降生是 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耶穌降生是上帝的計畫。

二、「耶穌降生」是一種力量

  我們今天有聖經可以讀,要感謝的對象之一是古代修道院裡的修士。在西方政教合一之後,有一些人看不慣教會的腐敗,因此躲到偏僻的地方過靈修的生活,這些人並不是只會讀經禱告,他們雖然生活簡單,但也要吃飯穿衣服的,所以這群人慢慢的形成分工的生活型態,有人負責為生活的必需品去種田、好讓某些人專心的靈修思想聖經,當時沒有印刷術,有一批人專門抄寫聖經,大家輪流的作這三件事。當戰爭發生時,野蠻民族從北方南下,除了搶奪糧食和財物之外,也到處放火把帶不走的東西燒掉,包括皇宮、教會、修到院裡面的聖經也一起被燒光了。當他們離開之後,重新整理時在修道院的牆壁縫中,找到不知道那一個修士私藏的手抄本聖經,於是聖經才能繼續留傳下來。

  另外在修道院被野蠻民族佔領時,這些人常常殺修道士作為娛樂,在歷史資料中記載,野蠻民族在修道士背後挖兩個洞,然後從前面一拍,兩邊的肺臟從那兩個洞跑出來,那些野蠻人就拍著手說:「又一個長翅膀升天了。」那些修道士面對這種逼迫完全沒辦法抵抗,他們臨死之前除了禱告以外,還是禱告。這樣的場景讓一些野蠻人開始想,為什麼這些人臨死之前和別人不一樣,他們想這些修道士的信仰跟他們的表現一定有關聯的。於是在野蠻人中開始有人追求認識耶穌降生了。

  如果我們仔細的去研究、思想耶穌降生傳遞的歷史,就會看見我們無法想像的情況,往往那些像任人宰割綿羊的人是成為耶穌降生傳出去的關鍵。在宣教歷史中,有一條很明顯的曲線,耶穌降生快速傳播之前,往往有一段教會墮落的時期,苦難來了,人對神的依靠增加了,願意更多的親近神,才帶來更多人接受耶穌降生。

三、「耶穌降生」對人的尊嚴的貢獻

 在古羅馬時代,人的尊嚴不被重視,殺一個人好像殺一頭牲畜,沒有分別。當時有四種人最被貶抑:

 (1)孩童:孩童是父親的財產,可以由他任意處理。當時墮胎、殺嬰非常普遍,一半的孩子活不到八歲。但是耶穌愛小孩,他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裏的,正是這樣的人」(路加福音18:16)。

 (2)婦女:在古時婦女是丈夫的財產。古希臘的亞里斯多德說:「婦女是介乎自由人與奴隸之間」。許多地方在丈夫過世後,妻子必須陪葬。但耶穌卻尊重婦女,容許婦女成為跟隨祂的人。路加福音8:3「又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路加福音23:27「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

 (3)老人:從前,住在北極的愛斯基摩人把老人放在冰塊上,任憑他們流入海洋。美國前任科羅拉多州長Richard Lam 甚至說:「老人有義務去死,不要妨礙年輕一代的出路。」這是何等冷酷的話!這種思想認為,一個人的價值端視他對社會有無貢獻。換句話說,人的價值是以物質來衡量。利 未記19:32「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 神。我是耶和華。」 

 (4)奴隸:古羅馬全人口的一半是奴隸,他們被當成商品買賣,命運全操在主人手中。耶利米書34:8「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的眾民立約,要向他們宣告自由,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他的一個猶大弟兄作奴僕。」使徒保羅,帶領一個逃家的奴隸信主,並且稱他「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兄弟」(腓利門書16)。十九世紀時,學者H .L .Hastings到斐濟群島去,發現那裡每個人賣美金七元,母牛比人還值錢,因為生產力更高;甚至有人買人來吃。過了幾年,他又去斐濟,發現不能用錢買人了。 原來,宣教士在島上建立了一千兩百間教會,當地人受到聖經教導,才知道人性的高貴。

 歷史有許多事實,顯明人的尊嚴因著耶穌而得到極大的提高。

 四、「耶穌降生」是生命改變的關鍵

  耶穌基督具有兩種生命。其一,他是完全的人,他知道我們每一個人的難題,他也知道我們心裡面遭遇試探時的掙扎和痛苦。聖經說得很清楚,祂經驗到人類的限制,諸如飢餓(太四:2),疲倦(約四:6),無知(可一三:32;路八:45-47);祂體驗過哭泣之痛(約一一:35, 38),苦難掙扎(可一四:32-42;路一二:50;來五:7-10),和十字架的苦難(太二七:46;可一五:34)。耶穌是神,祂不可能犯罪;然而祂也是人,因此祂確曾受過試探(來四:15)。耶穌不可能未經掙扎就勝過試探,祂總是抵抗它,與它爭戰,直至克服它為止(太四:1-11)。我們可以根據客西馬尼的片段猜想,祂的掙扎有時比我們所知的任何折磨,都來得更嚴峻和痛苦(太二六:36起)。

  由於祂是人,有做人的經驗,所以我們可以確信,當我們身陷困難之時,祂都能同情和體諒我們,在聖父面前為我們代求(來七:25)。

  其二,祂是完全的神,第一,祂的成孕:耶穌是由聖靈成孕(太一19~20)。祂是那無限的神,於兩千年前成了一個有限的人。這個為我們而生的嬰孩卻被稱為『全能的神』,這賜給我們的子是『永遠的父』(賽九6)。祂的名叫『耶穌』,意即『耶和華救主』,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因為祂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一位(太一21,23)

  第二,祂的受浸:當耶穌受了浸,從水裏上來時,天開了,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有聲音從天上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16~17)

  第三,祂的職事:耶穌在祂三年半的職事裏,行了許多神蹟,若是一一都寫出來,約翰設想那要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納不下(約二一25)。但是四福音書記載了一些事,就是要我們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我們信了,就可以在祂的名裏得永遠的生命(二十31)。所以我們根據下面的記載,可以證明耶穌是神:祂在海上行走,止住風浪,船上的人都拜祂,說你真是神的兒子(太十四22~33)。祂先赦免癱子的罪,之後為叫在座的知道祂就是那有赦罪權柄的神,就叫癱子起來行走(可二1~12)。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得了天父的啟示,說,祂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太十六16)。父神在變化山上向胡言亂語的彼得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十七5)。在繳納殿稅一事上,祂是神的兒子,不需要繳稅(24~27)。祂對那得醫治的瞎子說,祂就是神的兒子,那人就拜祂(約九35~38)

  第四,祂稱神為祂的父:當耶穌在安息日醫好了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猶太人想殺祂,因為祂在安息日作了這事。但是因著耶穌對他們說,我父作工直到如今,我也作工。猶太人就越發想要殺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還稱神為祂的父,將自己與神當作平等(5~17)。那能稱神為父的,就是與神平等,就是真正的『神子』。祂甚至還直言:我與父原是一(30)

  第五,祂受審時的見證:當祂被捕,被帶到長老、經學家和大祭司面前時,他們問祂說,你是神的兒子麼?耶穌回答說,你們說的對,我是(路二二70)。大祭司就極其憤怒,撕裂衣服,說,這人說了僭妄的話(太二六65)

  第六,當耶穌在十字架上吐出了最後一口氣,交出祂的靈時,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大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百夫長和那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發生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 二七50~54)

  藉著耶穌降生改變了我們的身份,從罪人變成被神贖回的人,被贖回代表我們將來不會被當成罪犯看待,因為耶穌的死已經替我們付出罪的代價了。耶穌降生是每一個人,從罪人身份改變成無罪之人的關鍵。

  「聖誕節的禮物」就是耶穌基督,因為有耶穌,我們將會得到更好的生命,我們也將不會被定罪。盼望我們都能對別人分享這樣信息。

2013年12月13日 星期五

預備主的降臨(路加福音3:9)



預備主的降臨(路加福音3:9)

  這位道成肉身來到世間成為「以馬內利」與人同在的神,祂帶來上帝的愛。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 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四:18-19

待降節就是預備要迎接主降生的節期,也就是預備要過聖誕節的日子。然而,更重要的是要預備我們自己的心,來迎接這象徵上帝之愛的節期,也是再一次記念救主基督為愛世人,而降臨到這世界的節期。救主的降生表明,上帝拯救的福音正是為世人而預備。

聖誕季節到,忙碌歸忙綠,

 千萬不要失去平安輕省與喜樂

 我們展現的生命是具有感染力的!

施洗約翰在耶穌出現前為祂預備道路。

施洗約翰的工作重點,不在表現得多麼有靈恩、說方言,或者有多少神醫、神蹟的見證;而是在於他說出了震撼人心的真理,呼召人們悔改,離開罪惡的生活,來歸向上帝。 

耶穌基督還沒出現傳道以前,沒有人認識耶穌的身分,更不會有人知道祂會帶來什麼樣的信息,施洗約翰也不知道。但是,施洗約翰願意單純的順服上帝旨意的安排,在那尚未見面的救主來臨以前,進入人群的中間,傳講悔改的信息,好讓人們的心預備好,迎見救主的降臨。

施洗約翰宣揚的是來自上帝國的福音,而不是他自己的知識、理論。施洗約翰並沒有講什麼長篇大論,也沒有講高深的知識或學術理論。他的信息重點有二:

  路加福音33節記載他講的是:「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現代中文譯本翻為:「勸人悔改,接受洗禮,使罪得赦」的福音。這就是他的信息最基本的內容,呼籲人要反省自己的生活,真誠悔改而離開罪惡,並接受洗禮來表明心志。當人的心願意這樣的改變,上帝國的福音就進入了他的心中。

路加福音31014節記載他要一般民眾懂得把自己擁有的跟別人分享,讓別人得到照顧;他要文官(例如稅吏)清廉辦理公務,不要藉機貪污;他要武官(例如兵丁)不要倚仗武力來欺負人民、剝削人民,要用心保衛人民,以自己的薪餉為足。

換句話說,施洗約翰都要他們在生活與工作中實行公義與和平。這就是愛、公義與和平的福音!經由這樣的信息及實踐,讓人心有好的預備,可以接受耶穌所帶來的拯救福音。

施洗約翰只是謙卑的預備主的道路,而完全不高舉自己。施洗約翰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職分只是救主的先鋒,他的使命就是要為救主在人的心中預備道路。因此,在人們因他做的事工而以為他就是基督時,他不但清楚的表明自己不是基督,更謙卑的預告基督不久就要來臨,同時也預告基督所要進行的事工。因此他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1617節)。

「待降節」最重要的信息就是「道成肉身」。在「待降節」的期間,我們的教會、信徒應該深深地思考主耶穌來臨的目的,以及祂在一生之中一切的行事和教訓,而信徒應該以悔改的心反省自己的信心是否符合主的旨意。所以對基督徒來說,待降節是靈修、懺悔、等候和預備的節期,一方面以悔改的心來反省自己的信仰生活是否符合主的旨意,並求主重新誕生在我們的心中,使我們的靈命得到更新。

2013年12月7日 星期六

同性戀和多元化家庭(利未記18:22)



同性戀和多元化家庭(利未記18:22)

希伯來書13:4 「人人應該尊重婚姻的關係;夫妻必須忠實相待。上帝要審判放蕩和淫亂的人。」

 

多元化家庭: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要如何聚攏在一起成為一個家,往往超出了法律的邏輯,有些人即使沒有血親關係、沒有締結婚姻,仍舊相互照顧、關愛對方、分享生活,且因為長期緊密的相處,對彼此的生活與性格瞭若指掌,成為彼此生命中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人。這些人可能是同性伴侶,也可能是不願進入婚姻的異性戀情人;可能是離了婚的中老年婦女,孩子大了不在身邊,幾個好姊妹就相依相伴幾十年;也可能是年紀大了才終於遇上的黃昏之戀,因為顧慮子女的感受,幾十年相伴也沒有結婚。

  雖然他們的「成家邏輯」挑戰了既存的法律體系與漢人父系家庭的文化傳統,既不以生養孩子為目的、也不見得是性與愛情的獨佔結合,但不代表他們之間的情感連帶比血親或婚姻關係來得薄弱,但因為國家法律將他們排除在外,造成這些家庭許多實質權益的損害,包括因為家庭關係不被承認,使醫療探視成為問題;有人在伴侶死亡後,於痛失愛侶之際,還得為了財產和對方家人爭訟,或是已經生養孩子的同性伴侶,因為法律不保障第二親權,造成家庭與社會生活的困難…,以上種種難題,其實只消法律承認他們的家庭與伴侶關係即得輕易避免,卻因為國家一再延宕立法,導致悲劇不斷上演。

  為解決上述社會排除與法律匱缺所造成的不平等,伴侶盟以「自由戀愛、平等成家」為核心理念,草擬了此一包括「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等制度的民法修正案,希望透過立法行動,讓不同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乃至不以性關係為基礎的結合,都可以依據自己的需求選擇結婚、登記為伴侶或多人家屬,合法地建立自己的家,追求、定義屬於自己的幸福。

伴侶制度則是創設一套不分性別、不以性關係為必要基礎的成家方式,可納入不同形式的親密關係,包括:情人、好友、姊妹…。由於人們的親密關係相當多樣,其所需求的權利義務內涵不盡相同,因此,伴侶制度的設計更強調尊重當事人的自主意願,將遺產繼承、居住安排、家務勞動、子女扶養…等權利義務安排開放給當事人協商決定,而不是如婚姻制度般,由法律規範好一整套固定框架,當事人僅能遵循。

  多人家屬則是以「選擇家人」(Chosen Family)的概念擴充民法中「家」的定義,也就是說,「家」不再是以親屬關係作為必要基礎,而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在一起,無論是沒有血緣關係的朋友、情人,或具有血親、姻親關係的親屬,只要視彼此為家人即能共同成家。

  伴侶盟這三套成家制度的立法,將還給同性伴侶平等結婚的權利,相當程度矯正台灣社會長久以來存在的性傾向歧視,而透過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制度的創設,台灣現存「成家等同於婚姻、婚姻等同於幸福」的狹隘想像將被改變,國家與社會將透過這項法律改革,讓人民不再無意義地受苦、有機會合法地自由結合,自主選擇家人。

  雖然現存很多法律文件都能解決最切身需要的醫療決定權和財產繼承等技術問題,但「伴侶」之間並非只有財產或醫療要處理,也會需要用到減稅或社會救助、保險條件、子女教育補貼,這時就會需要用到「法定身份」了,多人家屬家庭中,負責經濟與財務供應者,也需要法定身份來申報扶養、申請所得稅減免。

  最後,也是同樣重要的一環,是「社會認可」。沒有法律身份的認可,就沒有社會的認可,就會繼續被當作「不正常」。法律永遠是社會進步的前沿,有了法律的認可,社會的歧視才能在教育配合下,逐漸弭平。的確,願意的人可以兩個人、三個人、五個人、十幾個人住一起,誰管的著?但是,我想要被稱作「家」,我想要被稱作「伴侶」,這是我的權利。

  何況,作為公民,我們有權要求國家制度保障所有基本權利。我並沒有義務去證明一種可以保障我的制度有效,相反的,是政府有責任、有資源,去研究或制定更有效的制度,而不是在做不到或研究結果出來前,先拿走我的權利;當事涉基本權利時,社會多數更沒有資格以現況的「穩定」,來否定改變的需求。好比言論自由,很多人會講亂七八糟的話,大家可以互相亂罵,讓社會看起來混亂,但是,可否說由此證明言論自由不好、無效,在每個人都懂得彼此尊重前,先取消大家的言論自由??法西斯和極權主義最穩定最有效率了,我們要不要支持那樣的政治制度算了?這就是權利和道德觀感之間的不同。

再來,回顧一下什麼是「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制度」

  伴侶制度:唯一的限制只有「兩個人」,其它沒有界定,雙方不必非得是情愛關係,也可以是兩個好友、親戚選擇一起生活、互相扶持。對於有情愛關係的伴侶,伴侶制度只是比交往更進一步,處理雙方共同生活的法律問題,卻沒有姻親、與雙方家庭往來照顧等責任。比方一個不想結婚的異女,和同樣不想結婚的男同性戀好友,因為生活習慣契合,想住在一起互相照顧,或是兩個喪偶的好友,想老來為伴;伴侶制度照顧的就是這樣的人。伴侶制度採分別財產制,但詳細分配由雙方議約決定。

  「多人家屬制度」是把非情愛關係的伴侶制度擴大,以互助模式,長久一起生活。在這個「家庭」裡,可以有已婚夫妻、伴侶、單親家長與孩子,以及各自還在世的父母、過世親友託付的孩子。也可能是一群修士、宗教修行者、神職人員,因為長年遠離原生家庭,卻彼此熟悉互相照顧,而組成的單位。多人家屬制度沒有人數限制,但仍必須遵守民法六等親內不得結婚,有婚姻關係者仍受通姦罪約束,而且也不能以「家庭」為單位領養小孩。(但組成家屬的個別夫妻或伴侶可以)

  家屬之間,無血親關係者則無財產繼承權,除現行民法對遺產的規定外,其它財產分配或經濟資源分配,則由家屬間自行議定。

  現在也有很多家庭是「組合家庭」,各自離婚、再婚的夫妻,帶著之前婚姻中生下的兒女住在一起,或是離婚後有新的同居伴侶,這些情況也不盡然就天長地久,也很可能再分開,這對孩童的衝擊又如何計算?沒有同性婚姻、沒有伴侶制度下,社會仍有這些問題,也就是說,伴侶制度或多人家屬制度,並沒有製造「新的」或是「更多」問題,相反它可能提供了解決問題的額外力量。

  "多元成家"真是以「照顧關係人」等互助概念為前提,那為什麼不取個不容易讓人誤會的名字呢?例如"照顧關係團體法案".....

如果是這樣,我們應該回到古代,讓有錢人可以合法三妻四妾,多元化家庭可能是時下面對許多家庭破碎或是不健全下的折衝之策,開放之後,不也就合法化甚至鼓勵家庭。

  「多元成家」是整套法案的總稱,其精神就是「家」不應該只有一種形式,每個成年人都有權在自由意志下,選擇家人與成家的方式。是媒體和各連署機構將第三套「多人家屬制度」誤傳為多元成家(然後扣上亂倫印象)。

.伴侶制的設計是否把社會更推向傳統家庭功能萎縮之狀況,然後再想用關係複雜多重的多元成家去彌補??(伴侶制中,伴侶兩方的親人沒有姻親關係,所以伴侶不會再被期待對對方長輩進行照顧,這樣的設計是不是更促成了長輩們無人照顧,才會需要多元成家??)

  A:傳統家庭的崩解,乃是源自於工商社會與壽命延長的趨勢,即便沒有伴侶制度的存在,選擇只同居不結婚的年輕人也已到了足以「萎縮」傳統家庭功能的數量。奉養不起父母、生不起孩子,這都不是結婚意願問題,是經濟能力問題,是國家政策沒有長遠性的問題。我個人反而認為,伴侶制和多人家屬制度一旦通過,將使婚姻的價值更突顯,雖然這不是三個法案設計時的初衷,但它反而會讓婚姻成為一種「經過深思熟慮」、「能滿足特定條件(經濟能力與意願)」、更具社會價值優勢的制度。

同性戀

    很多同性戀者試著到教會尋找出路,卻沒有找到,他們離開教會後,就會變成教會的敵人。教會一定要改變對待同性戀者的眼光和心態,不能再只是單單指責同性戀的行為和激烈的訴求,卻一直忽視要起來用天父的心去憐憫、接納、服事他們,把天父的愛與醫治帶進他們的生命。

    今天許多同性戀朋友面對教會的感受,就很像光光看到換新髮型的媽媽一樣,他們心裡疑惑著:「這是『真的』教會嗎?教會所表現出來的,是『真的』和所說的一樣嗎?」雖然基督徒常常會說同性戀者跟我們一樣都是罪人,都可以來教會信耶穌,但是我們其實會發現,教會中的氣氛經常是不歡迎同性戀者的。

教會應該要如何面對同性戀族群?讓我們從聖經來看四個原則:

一、檢視我們的內心 (路九56)

路加福音9:56「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

  耶穌說「你們的心如何」?也就是說,耶穌要我們檢視自己的「心」是什麼狀態。

  面對同性戀者,尤其是在今天這個同志運動風起雲湧的世代,性解放運動又常利用同性戀議題在社會中激進地發聲,我們的心確實很容易落入血氣、憤怒、反感、排斥的狀態裡;我們有意無意間,很容易對同性戀者產生對立、血氣、排斥的情緒。

二、調整我們的態度 (提後二24-26)

提摩太後書2:24「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

  面對同性戀朋友時需要調整我們的態度,不要落入情緒性的爭執裡;有時同性戀朋友不是覺得福音不好,而是受不了傳福音的人的態度。

  新舊約聖經都清楚指出同性戀行為是罪,違背神創造兩性的倫理界線;但是,同性戀只是眾多的罪當中的一項(林前六9-10),同性戀行為的罪並不是特別的大罪,和異性戀當中的婚前性關係、外遇、淫亂、雜交等一樣都是罪。

三、堅持真愛與真理 (詩九十七10,耶三十一20;林前十三6,林後十三8)

詩篇九十七10  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

  基督徒應該要有一種「又愛又恨」的性格:愛神愛人,恨惡罪惡。基督徒需要體會天父憐憫的心腸,用永不放棄的愛接納、陪伴同性戀者;基督徒同時也要體會天父忌邪的心腸,敬畏神在聖經裡清楚的教導,不能有不聖潔的妥協。有些基督徒的錯誤在過於強調憐憫而犧牲真理,又有其些人的錯誤在過於強調真理而犧牲憐憫。

  不要反應太大,請把他當個「人」看:反應太大可能會讓對方感到自己已被拒絕(同性戀者通常都很敏感),把他當做一般人正常看待,而非只看他是個「同性戀」。用神的眼光去看待一個同性戀朋友,不論他現在是否認識神,他是天父創造的孩子。我們要去了解他生命的空虛、掙扎及困擾,讓他感到被愛和關心。

 

 

 

 

 

 

民調

  關於同性婚姻的議題有很多民調,包括一些在21世紀頭10年持續進行的跟蹤調查。全球民調呈現一個持續支持同性婚姻的趨勢。21世紀頭10年在很多已開發國家進行的民調顯示有過半數調查者對同性婚姻的支持。已開發國家對於合法化同性婚姻的態度依據不同的組別,在年齡、政治形態、宗教、性別方面各有不同。

  最近在美國的民調顯示,美國公眾對於同性婚姻的支持呈上升趨勢。2005年,當被問及「同性戀者間的婚姻是否應該受到法律認可,並具有與傳統婚姻相同權利」一題時,只有28%的受訪者給出肯定的答覆,68%的受訪者給予否定的答覆(剩餘的4%表示不確定)。當在2013年進行這個問題的調查的時候,50%的受訪者表示他們支持同性婚姻,41%表示反對,剩下的9%表示不確定。

  在幾個國家進行的一些更詳細的民調和研究表明受教育水平較高,以及年輕人通常更傾向於支持合法化同性婚姻。

 大部分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認為,無論異性戀或同性戀,婚姻權都是基本人權之一,然而, 有不少學者質疑人權或平權能否成為支持同性婚姻的有力理據,如哈佛學者麥可·桑德爾在《正義——一場思辨之旅》一書中指出從「平權」的理念證立同性婚姻的做法是難以成立的, 他認為婚姻的意義和同性戀是否道德才是討論的焦點, 他寫道「要決定政府該不該承認同性婚姻,怎可能不先為婚姻之目的、同性戀的道德地位,來一場道德辯論呢? 」

 對於以人權為由支持同性婚姻的局限性,有人認為應該由婚姻本身來思考同志婚姻的意義。指出同志婚姻帶來的思考不只是「(只有同性戀)要婚權」,也要反思「為什麼是異性戀壟斷了婚姻的意義?(為什麼我們社會是異性戀社會?)」這個更大的問題。他們質疑自由結合的權利為何只限於政治或公共事務(憲法上的自由結社),卻剝奪人們在私人事務例如婚姻方面的同樣權利。他們認為相對同志婚姻的「將婚權平等分配讓人們自由選擇」,反對同志婚姻「寸土不讓」、認為婚姻的傳統意義不能絲毫更動的姿態,是現代自由平等思潮與傳統保守壟斷之爭。[來源請求]

 但有論者認為這種說法仍然以人權作為支持同性婚姻的最終原因,因為所提及的「平等」和「自由選擇」正是人權的意思, 只是用其他字眼表達而已。有論者也質疑支持者「婚姻是私人事務」的理據,認為婚姻(或婚姻法)是社會法律中的一條法例,是當地人民認可及肯定的關係,所以會使用公帑給予已婚伴侶相關福利。因此,反對同性婚姻不是反對及干涉同性戀者的私人事務,而只是反對透過修改婚姻法使社會大眾認可及肯定同性戀關係。據此認為,討論焦點不應是「是否平等」,而是「社會應否肯定同性戀關係」。

 

 

 

 

 

 

 

 

 

 

 

宗教

  同性婚姻辯論雙方的爭論焦點經常集中在宗教理由和/或宗教教義方面。爭論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同性婚姻是否會影響宗教自由。宗教人士的擔憂包括如果該宗教的教義反對同性婚姻,那麼其拒絕為同性伴侶主持宗教儀式的行為是否會引致反歧視法律訴訟,使得宗教組織必須違背教義接受同性婚姻,從而影響宗教自由。一些宗教組織會拒絕為同性伴侶提供就業,公共場所,收養服務及其他福利。一些國家的政府,保證宗教自由的條款被包含在婚姻平等法規之中。

   世界上的主要宗教對於同性婚姻抱持十分不同的立場。例如最大的基督教教派,羅馬天主教教廷對此的官方立場是反對。東正教、一些新教教會、大部分的穆斯林、印度教民族主義者和東正教猶太人都持相同的立場。佛教在這個問題常通常被認為持矛盾的態度。但也有很多教堂和教派,包括一些基督教徒、穆斯林、佛教徒、猶太教徒、印度教徒以及澳大利亞的現代印度教社區和佛教徒都支持同性婚姻。

   2012年,台灣舉行主題為「革命婚姻-婚姻平權 伴侶多元-」的同志大遊行。當中使用平權作基本論調。這是華人地區首次為以同志婚婚姻為主題的大規模遊行。主辦單位台灣同志遊行聯盟的表示,除了平等,應徹底檢視婚姻在制度、文化、社會各方面所造成的性/別壓迫與階級壓迫;打破以生殖為基礎的成家想像,豐富及肯定各類相聚與相愛的成家可能。

  主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花三年時間草擬了「多元成家草案」 ,於2013108日送進立法院[29] 。草案分為三部分:

 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

 伴侶制度草案

 家屬制度草案

其中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首先獲得足夠提案立委人數的連署,並在1025日通過一讀,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法國反同性婚姻大遊行

   法國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爭論引發法國社會的嚴重分化。很多人認為法國是一個對性十分開放的國家,但反對派卻在2013113, 324日及526日,號召起數以百萬計群眾參與的反同性婚姻的大遊行「Manif Pour Tous」(全民遊行,其中324日的遊行據稱有140萬人次)讓很多觀察人士感到吃驚的是遊行的主辨者不是保守的宗教人士和老年人,當中三名主要的發言人是金髮喜劇明星 Frigide Barjot,同性戀者及無神論者Xavier Bongibault及原本支持總統奧朗德,但對其硬推同性婚姻法案感到失望的Laurence Tcheng。他們堅持「兒童的權利凌駕擁有兒童的權利」,即使在同性伴侶領養兒童的法案通過後,仍會繼續抗爭。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推出「多元成家」方案後,隨即引起某些宗教團體和傳統觀念團體的反對。20131130日,「下一代幸福聯盟」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行了「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活動,反對「多元成家」方案。訴求維持傳統家庭定義,以及保護兒童權利。主辦方表示有20-30萬人參加了此次遊行

  同性婚姻在15個國家受到全國性的認可。在美國,同性婚姻也已經被聯邦政府承認,但各州仍掌握合法化同性婚姻的權利。目前在全美50個州中有15個州以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承認同性婚姻。在墨西哥,同性婚姻可以在墨西哥城、Quintana Roo以及Chihuahua舉行,並受到全國認可。以色列不承認在其領土上舉行的同性婚姻,但是承認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合法進行的同性婚姻。

  多元成家議題越炒越熱,已趨近白熱化。由成大學生會統計的「同性婚姻支持度民意調查問卷」,按照各學院人數比例對全校做抽樣調查,顯示同性婚姻的支持率高達91.80%;然而若依採樣較全面的民調指數,「中華21世紀智庫」委託「聯合報系民意調查中心」執行的民調數據指出,目前台灣民眾仍有63%反對同性結婚,主張一男一女的婚姻。

 那麼,雙方連署人數又如何呢?由伴侶盟推動的多元成家連署活動,截至1127日的連署人次為139400,其中包括網路連署126917人、紙本連署12022人、Line連署384人、手機連署77人;另外由護家盟推動,反對「同性婚姻」及「多元成家方案」的連署人數,已經突破五十萬人,達522635人,為多元成家連署人數的近四倍,其中包括網路連署189276人、紙本連署333359人。

 由以上四個數據可推測,支持多元成家者多屬善用網路社群的年輕人,因此透過網路連署的人幾乎為紙本的10倍;而反對多元成家者中,雖多為三十歲以上擁有家庭、子女者,仍亦不乏年輕人擁護一男一女婚姻,光透過網路連署的人數,就已超過支持多元成家的連署總數。

 修訂972民法草案雖然在許多民眾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但是數據會說話,經過數月的辯論與討論,支持一男一女婚姻的人數不斷增加,從一讀通過時只有二十餘萬人連署,至今已達五十萬人,而多元成家的連署人數卻持續停留在十三萬人。是否要繼續進行修法?恐怕立法委員必須重視這為數不小的民意。

 

關鍵的10年,關鍵的1/4

  然而,台灣社會對同性婚姻並非一開始就抱持正面態度,根據本次調查,民眾對於同性婚姻合法的態度在十年間有重大轉變,受訪民眾自陳在十年前無法接受同性婚姻或沒有意見,但現在轉而支持的比例高達29%(超過1/4),使得贊成同性婚姻的比例從十年前的25%翻漲一倍到53%,衝破五成。(註2

 而民眾自認轉變態度的理由,最高的兩項都與相信自由與平等的價值有關(「相信同性戀者應該擁有平等的權利」為76%、「每個人都應該有自由選擇與相愛的權利」為83%)。可見,台灣社會在同志運動與性別教育大力推展十年後(台灣在2003年第一次於台北舉辦同志大遊行至今,已經邁入第11年;性別平等教育法自2004年通過以來,也實施滿十年),民眾對於同性婚姻的看法已產生關鍵性的轉變,從過去認為同性戀是「不好的事」轉變為肯定同性戀者應享有平等成家的權利。

 至於哪些人容易成為關鍵的1/4?調查顯示,越年輕、學歷越高、越沒有明確宗教信仰的民眾,在對待同性戀者的態度上越趨開放,也越容易改變對同性婚姻的負面態度。20-29歲的受訪者高達78%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大學教育程度以上的受訪者則有超過七成抱持支持態度,沒有宗教信仰者則有58%支持同性婚姻合法。

 此外,越能贊同「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國家要立法保障」、「同性婚姻是時代趨勢,我國也應該順應潮流」及「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一樣,可以成為好家長」的受訪者,越容易從不贊成轉而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反對者的樣貌–少數的意見,巨大的聲響

 值得注意的是,擁有基督教或天主教信仰的民眾,反對同性婚姻的比例均明顯偏高(基督教有58%抱持反對、天主教有75%抱持反對),但若從人數來看,信奉基督教與天主教的民眾人數僅有6%,其中特別反對同性婚姻的宗教人士人數雖少,其在社會上製造的反對聲音卻非常不成比例的大聲,顯示其等佔據了特別的發言位置、資源與機會。

 自從伴侶盟公開宣布九月要將草案送入立法院後,已經接獲不少民眾投訴接到所屬教會的代禱通知,或是號召反對連署的動員信件,這些文件透露出教會對於同性婚姻與多元成家的恐懼與無知,甚至不惜採取抹黑、運用不實言論製造社會恐懼的手段,企圖阻擋台灣多元性別者爭取平等成家權利。

   我們不禁要問,當這些宗教人士不斷強調台灣應該堅守「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傳統家庭價值時,要如何回應台灣社會原本就存在的多樣家庭?當教會為了打擊同性伴侶家庭,而不斷強調家庭應該要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才正常時,要如何回應台灣社會逐漸增多的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難道這些非典型一夫一妻的家庭就不正常、不圓滿、不適宜養育子女?

 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憲法保障人民信仰宗教的自由以及各宗教的平等,因此,即使信仰基督的群眾再少,在我國法制下仍包容其宣揚教義的自由與權利。然而,當基督教義與台灣法制有所衝突時(例如:「性別平等教育法」明文保障多元性別學生的平等受教權,並規定各級學校均應推行性別平等教育,其中包含認識多元性別),我們必須堅持,台灣不是一個「聖經」治國的國家,任何宗教信仰都不能凌駕我國法制之上,任何教義都不能成為阻擋多元性別與多元家庭獲得平權的理由。

 從民調結果中,尚有35%的基督徒、25%的天主教徒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因此我們相信仍有許多教徒具有開放心胸,堅持多元性別者的平等權利。希望那些不斷動員群眾反對多元成家運動的宗教領袖,應多傾聽教友們的不同意見,不要再一意孤行偏執地反對。

 台灣自1986年祁家威先生孤軍奮戰,要求同性伴侶應當可以平等結婚的那一刻到現在,已經27個年頭過去,這多年來我國政府不斷以「缺乏社會共識」為由企圖推託其保障人權的責任。十年前,我們或許受困於民調支持度不到三成,但關鍵十年後的今天,所有的民調結果都已指向支持同性婚姻合法,我們看不出來台灣政府到底還能用什麼理由繼續延宕立法。

 伴侶盟歷經三年多,僅靠著民間微薄的資源,完成了台灣政府研究十多年也沒有寫出的民法修正草案,希望九月送入立法院後,朝野立委可以不分顏色,共同成就台灣人民多元成家的夢想。

 此份電訪民調是由伴侶盟志工擔任訪員,於聯合報民調中心執行,以全台家戶電話進行隨機抽樣,受訪者限定於20歲以上。總計有效樣本為627人,訪問成功率為32%,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約3.9個百分點。排除填答不完整的受訪者資訊後,總分析樣本數為567人,分析結果皆經過加權處理。

 

1130日「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集會順利平和落幕,但後續出來的新聞報導卻非常的「不平靜」。姑且不論這個活動的焦點,完全被主流媒體忽視與模糊,更有許多刻意抹黑的言論滿天飛。如同運團體要入場,卻遭到惡意攔阻;如有些人將海報弄成斗笠狀,以遮去艷陽,卻被某些有心人士說成「3K黨」,這狀況真的只能套句自古以來有名的成語:「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每年在台灣舉行的同志大遊行,不見任何人進入鬧場,或持反對標語進入遊行隊伍中,為什麼?反對者當然可以這麼做,但不做的原因是:那是人家的場子,為展現民主素養,他們有權去遊行。反過來要問,「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凱道集會,主辦單位也是合法申請,試圖進入鬧場者還能義正詞嚴的說:「糾察隊違法限制人權?」令人質疑的是,這法所為何來?安排糾察隊,能適用在台灣各式各樣的集會遊行中,唯獨就不能用在「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活動中?否則就等著法院見!?

 

活動當日,艷陽高照,民眾堅持在陽光下和平靜坐,為自己的立場發聲,不少人發揮創意,將海報弄成斗笠狀戴在頭上,以遮去炙熱的陽光,卻被有心人士說成「3K黨」。試問:在萬聖節戴著巫婆帽到處走的人,也是3K黨嗎?(擷取:今日基督教報)

4.最後,如本草案這般有同性婚,又有多元伴侶,且都能共同收養子女的狀況,全世界能夠媲美的大概只有荷蘭了,若再加上多人家屬,則我國大概是領先全球,舉世獨創。開放文明如歐洲,對於此類議題討論甚多甚久,社會風氣相較成熟許多,都未能如此。我國對於此類議題接觸時間與社會成熟度是否已與歐洲相當?本草案是否過於躁進?

 

又多人家屬制度否定了「親屬」作為家屬的基礎,與我國固有的傳統家族文化落差甚大,且幾無實益(詳見另一篇專論多人家屬之文)。我國乃華人社會,此種傳統與家族文化是否要輕易揚棄?是否所謂傳統就是迂腐,過時,對社會沒有益處?昔日中國文化大革命,也舉著人權,文明,進步的大旗,將當時的傳統文化和價值倫理都破壞殆盡,當時看不出破壞傳統的後果,但是時至今日,不難看出文革對中國長久而深遠的負面影響。

 

或許,有些傳統文化,看似沒有益處,也說不出什麼道理,但還是值得我們保存與守護?希望讀者三思。

 

我們手上的聖經是可靠、無誤的神的話語嗎?若放棄聖經無誤的堅持,基督教的信仰就轉向以人為本,而非以神為本,真理的根基就崩潰了。受過神學訓練的信徒均知道,聖經無誤的意思是:聖經的原稿(底本)是聖靈所默示的,因此,是無誤的、神的話語。本書乃是希望華人教會能堅守無誤論,不被啟蒙運動的世界觀或方法論所動搖。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悔改(馬太福音3:2)



悔改(馬太福音3:2)

  我們常常都虧欠,我們所愛的人。若天國真是近了,你的遺憾是什麼?

 

笑話-最後想聽的話

在天堂的門口,有三個人在排隊等候進入。聖彼得問他們;「在進入天堂之前,你們希望聽到參加葬禮的人說些什麼呢?」

  第一個人說:「我是一個醫生,我希望有人說:他是一個偉大的醫生,他挽救了我的生命!」

  第二個人說;「我是一個老師,我希望有人說:他太好了,教會我們如何做人!」

  第三個人說;「我聽了前面兩個人的話,非常感動。不過,我希望有人大叫:瞧!他在動!」

 

(70多歲弟兄的見證)

十六年前太太因病去世,她在臨終前相信耶穌並受了洗。當時已是基督徒的第三及第四兒子, 多次鼓勵我到教會,但我對基督信仰不但沒有感覺,甚至感到沉悶,於是便輕易放棄了。但其實我當時的內心真是很空虛孤寂, 我只想用自己的方法來解決心靈上的痛苦, 尋求一些生活寄托。我結識了一些朋友,經常與他們一起吃喝玩樂、打麻雀、炒股票等,希望可以忘記對亡妻及兒子的內疚。日間在人前生活總算豐足,但是到晚上回家,對著四面冰冷的牆壁,感受真是有苦自己知!日子就是如此不知不覺的過了十幾年。

  自從我的大兒子也信主後,他經常邀請我參加教會的活動,在一次在教會的主日,台上的講者說人應該因為得到家人及神的愛而感恩,他的說話重新提醒我感受到兒子及媳婦們的愛,加上一班教友的關愛,內心豁然感到很釋懷,於是決志信耶穌。信主後,心情變得越來越輕鬆開朗,也漸漸不再抗拒教會生活,以往的壞習慣亦續漸減少。我家是住近黃大仙廟,雖然不是為敬虔,但從前路經我也會入廟走走求平安,但是決志信主後,我卻過門而不入。因為我認為人不能信了耶穌又去拜神,這樣是對上帝不信實的。

  如今我只是相信唯有上帝的愛及祝褔,能賜給我真正的平安,真正滿足豐盛的生活,健康及無悔的晚年。從今天起,我願意過敬虔的生活,一生跟隨主!

 

  弟兄姐妹們,不知道你們在這個見證裡聽到什麼?

  罪有致命的吸引力。如果不斷絕罪惡,最終會完全掉入撒旦的死亡陷阱裏﹔悔改的意思,就是離棄罪惡。每一個罪惡的發源地都是源自我們的心,因此悔改必須由心開始。當主耶穌受魔鬼試探之後,祂看見住在黑暗中的人需要看見大光,因此施洗約翰開始宣講祂的信息說:「離棄罪惡吧!因為天國快實現了。」(馬太福音三:2)

一、悔改的意義

1.敬畏神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敬畏在英文中是fear,意思是懼怕﹔當人真正細看自己、更深地省察,徹底的承認自己是罪人後,在上帝的面前必存有懼畏的心。「我細心地聽,可是你們不說出心底話。沒有人為自己的惡行懺悔;沒有人自省:『我究竟犯了甚麼錯?』每一個人都一意孤行,好像戰馬朝著戰場奔馳。」(耶利米書8:6)一個人若不懼畏神,他無法進入悔改當中,也就無法離棄罪惡。

2.倚靠主 

  悔改絕不是靠自己的力量。「彼得告訴他們:『你們每一個人都要悔改,並且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好使你們的罪得到赦免,你們就會領受上帝所賜的聖靈。』」(使徒行傳2:38)我們憑信心領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赦罪的恩典,與衪聯合起來,就能成為一個新造的人。(林後5:17)但也有很多人寄託在一種虛假的盼望:我不需要悔改,只要信耶穌就會改變。那是錯誤的想法!我們若不願意悔改,是無法完全倚靠主耶穌的。

3.進天國

  悔改的人,心中有天國降臨。「同樣,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的悔改,在天上的喜樂要比已經有了九十九個無需悔改的義人所有的喜樂還大呢!」(路加福音15:7)主禱文說:願你的國降臨,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英文是 your kingdom come, your will be done on earth as it is in heaven.意思是說一個悔改離棄罪惡的人,他不必等到死後才能進天國,而是在他生命中,就已經有天國降臨了。

二、悔改的過程

  「我今天授權給你;你要向萬國萬民做根除、拆毀、破壞、推翻、重建,和種植的工作。」(耶利米書1:10)悔改的過程有三個階段:

1.拔出拆毀  (根除、拆毀)

  我們的罪惡就好像是樹根一樣,密密麻麻而且是根深蒂固的,因為罪是會生長蔓延的。「你想一想,你已經墮落到甚麼程度了!你要悔改,恢復當初愛心的行為。如果你不悔改,我要來,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拿走。」(啟示錄2:5)。悔改要從找出犯罪的點來,什麼時候罪惡進入到我的生命當中,就從什麼時候悔改,徹底來離棄罪惡。

2.毀壞傾覆  (破壞、推翻)

  國家亂到一個地步,就必須改朝換代,生命中的王國若是敗壞了,終有一日也需要推翻。「那愛惜自己生命的,要喪失生命;願意犧牲自己在這世上的生命的,反而要保存這生命到永生。」(約翰福音12:25)。生命的罪要改革,悔改中必經歷到恨惡自己,對自己的破碎。心若不能被主破碎,是堅固的營壘,心裡雖舒舒服服,罪卻仍然繼續存留。

3.栽植重建  (重建、樹立)

  「所以,你們要悔改,轉向上帝,他就赦免你們的罪。」(使徒行傳3:19)。悔改與歸正常常是一起的。這是重要關鍵:悔改之後必須要進入重生,恢復生命中的萬事,包括家庭、事業、婚姻、教會等等,一切都要重生,恢復神起初的目的和意圖。

  神的救贖不是只在外面環境外貌的改變,而是有事情在你心裡改變﹔救贖是將原來破碎的東西,修整好,恢復到上帝原來的目的和意圖裡。因此,當我們悔改離棄罪惡,我們必須建立一個新的生命,是合乎上帝心意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