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 星期四

會幕(出埃及記25:9)

會幕(出埃及記25:9)


會幕(希伯來語:משכן,Mishkan,意為「神的居所」;拉丁語:Tabernaculum,意為「帳篷」)是自出埃及記中希伯來人離開古埃及以後一個流動的敬拜耶和華的中心場所,在士師記時代征服迦南地,直到前10世紀時最終按其樣式建造了耶路撒冷聖殿。

希伯來語在希伯來語中,Mishkan與居住或休息有關,指「上帝居住其中」的規定的神聖建築。在出埃及記中,耶和華指示摩西建造的詳細要求:「他們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出25:8-9)

摩西和以色列人按照神啟示有關建造會幕及其中一切聖物的條例(出埃及記 25-31 章),全面執行。摩西忠心的照著神指示的樣式去做(出埃及記 25:9)。所以在 39 章內,「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重複出現七次(出埃及記 39:1,5,7,21,26,29,31);同樣的字眼在 40 章內也出現七次(40:19,21,23,25,27,29,32)。

會幕,裏面有兩房,頭一間房叫聖所,內有金香壇、陳設餅桌子、和金燈臺。 只有祭司才可入聖所。聖所入口有一幅大門簾,掛在五根柱子上。 第二間房叫至聖所,內有約櫃。只有大祭司每年在贖罪日才可進入。 兩間房中間有一幅幔子相隔,幔子掛在四根柱子上。會幕一切物件都可攜帶,方便拆卸和搬運。

會幕所擔當的角色,與西奈山上的經歷十分相關。神命摩西上山,接受法版;當他進入雲中時, 神榮耀地顯現於山頂上,與此同時,摩西領受了造會幕的指示(出埃及記 25:9)。後來會幕建成, 神的榮耀及同在彰顯於會幕中,如同當日彰顯於西乃山上,可見會幕的經歷是西乃山經歷的延續。造會幕的指示是先由最中心的約櫃開始,然後逐漸向外描述;離開中心越遠,指示的細則越簡單。

(一)、會幕的意義

神要住在人所建造的會幕當中。神要與人常常相會(出二十九:42~43),這個相會就是神可以對人說話,『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出二十五:22),『我要在那裡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出二十九:43),會幕要因為神的同在成為聖,會幕裡面的器具因為抹了血也成為聖,會幕主要的用意就是神要親自降臨在那裡,使得神同在的地方都要彰顯神的榮耀。

神要住在人的中間(出二十九:45~46),所羅門王在建造好聖殿之後,他說:『神果真住在地上嗎?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王上八:27),所羅門知道神的偉大,他也知道神願意降卑住在人的中間,因為神愛世人,祂願意拉近神與人之間的距離,祂願意成為他們的神,祂願意作他們的王。

(二)、神要建造會幕的用意

會幕就是讓以色列人可以向神獻燔祭,以色列人還未到埃及以前,他們在迦南地,那些族長都會到一個定點築壇來向神獻祭,後來等到他們移居埃及以後,聖經沒告訴我們他們有否築祭壇。當摩西去向法老王爭取出埃及就是要去向神獻祭,尋求神的指引。

(三)、建造會幕的功能

從會幕到聖殿就成為以色列人敬拜神的中心,一直到主前586年聖殿被尼布甲尼撒王毀滅之後,他們才願意從聖殿崇拜變為律法的崇拜,會幕使十二不同支派有擬具力,成為一個國家。

(四)會幕的敬拜

外院的敬拜

外院的敬拜有兩種模式:一種是每一家在自己帳篷的門口敬拜;另一種是(像利未人)在會幕外面大聲吹角、大聲呼喊與跳舞。外院的敬拜是釋放而狂熱的,因為看著火柱臨到會幕,就知道上帝同在。外院的敬拜和今日的敬拜讚美頗為相同。



內院的敬拜

聖所裡面有三樣東西: 一進幕簾,左邊也就是南邊,有一個金燈台,共有七盞燈。它是用一他連得(約三十公斤)的精金錘出來的。從晚上到早晨,燈要常常點著(利24:1-4)。 右邊也就是北邊,有一個陳設餅桌,它是皂莢木外包精金做成的。祭司每安息日要擺十二個餅在桌上,祭司及家屬都可以吃(利 24:5-9)。最裡面的地方,正對著約櫃施恩座前擺著的是香壇,它由皂莢木外包精金做成,祭司每天早晚要在耶和華面前燒香。

至聖所裡面只有約櫃(2.5×1.5×1.5 肘),它是皂莢木外包精金做成的,上面有施恩座,由一對基路伯遮蓋著。約櫃裡面放法版、一罐嗎哪(出16:32-34)及 亞倫發芽的杖(民 17:1-11)。

約櫃上的施恩座是上帝和摩西相會之處(出25:22),施恩座原文是蔽罪的意思(來 9:5)。上帝樂意遮蓋我們的罪,與我們同在,這是何等地寶貴!但是上帝也曾吩咐亞倫,不能隨時進入至聖所(利 16:2),只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獻過贖罪祭之後才能進 去(來 9:7)。

祭司

摩西還在山上的時候,神對他說,你下去吧。摩西轉身下山,手裏拿兩塊法版,就是十條誡。摩西下山挨近營前,一看見他們的情形,就動烈怒,把兩塊版摔碎了。摩西站在營門中說:凡屬耶和華的,都要到我這裏來,於是利未的子孫,都到他那裏聚集。他對他們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在營中往來,從這門到那門,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不管是誰,只要是你所遇見的人,都要殺。因為他們拜偶像,因為他們拜金牛犢。不管他們對你個人的關係是如何,總要拔出刀來就殺。利未支派,他們拔出刀來,從營這一邊,一直殺到那一邊,再從營那一邊,一直殺到這一邊。那一天被殺的約有三千。(出埃及記三十二章)

祭司則為人民對上帝的代表,有朝見神之特權,乃是在神前面,代表人民說話和行事。惟在舊約時代,祭司也是教師;只是他的教訓和先知的教訓性質不同而已。先知所教者,乃是注重屬靈和道德之事;祭司所教者,乃是關于敬拜上帝的禮儀。

祭司真正的意義和主要的工作,最著名的經文,乃是希伯來書五:1「每一個大祭司都是從民間選出來,被指定替人民事奉上帝,為他們的罪獻上禮物和祭品。」。從這一節經文,我們可知︰(1)祭司乃是從人間挑選出來的代表;(2)祭司乃是奉上帝所派,沒有人自取(參看來五4);(3)祭司乃是替人辦理屬上帝的事;(4)祭司主要的工作,乃是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惟祭司的職掌,除此以外,還要替人代求(來七25),並為百姓祝福(利九22)。于此可知祭司的工作,共有兩種︰一為獻祭贖罪,一為替人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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