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 星期三

耶和華是我的神(彌迦書七:18-19)


有何神能像祢(彌迦書七:18-19)


「彌迦」為「米迦」的簡稱,意即:「有何神能夠像祢」。與以賽亞是同時代的人,是南國的先知,與阿摩司預言北國將遭遇的相同,勇於指責社會不公!不過,彌迦所傳的信息更明確地描述了未來復興之時的美景。

主前第八世紀的後半期,即猶大王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在位時。正值以色列與猶大歷史上的危急時期。約坦登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義的事,但生活奢侈,大興土木,使貧者越困。外有亞述強國的壓力。亞哈斯在位時,被迫向亞述納貢,到猶大王希西家的初期,猶大仍靠每年納貢來換取暫時的安寧。希西家在位時,政治上有親亞述與親埃及之爭,北國於722 B.C.亡於亞述。 宗教上希西家有大力改革,但於事無補。猶大舉國道德和屬靈狀況普遍低落,宗教變得形式化,並受異教影響有獻人為祭的作法。地主則壓迫窮人,侵吞孤兒寡婦的財產。

首先,我們要知道他預言的主題是什麼?有些人認為讀彌迦書的時候,當知道他預言的主題乃是控訴罪狀;那就是說,呼召百姓們來聽主的審判。這固然是對的!你的確可以發現在他的預言中,呼召他的百姓們來並且聽主的審判。但若是你仔細的讀,就發現他預言的主題實際上一點都不是負面的,而是非常正面的。

在一開頭的時候就提到彌迦的意義乃是:有誰能像耶和華。那就是他的名字。在這裡你看見他認同於他的信息。他知道神是一位獨一的神,與諸神完全不同,他是獨一無二的,他是奇妙的、榮耀的、慈愛的。

我們的神乃是全能的神,他乃是創造天和地的那一位;但是,彌迦並不在這一方面提到神。換言之,他在一個非常特別的方面認識神,那就是他是那一位赦免罪孽的神。神作為那一位赦免者,是比神作為創造者更偉大;這顯出了我們的神是如此的獨特。因為,所有的神都是人所創造,所作成,所定義,並且把他限制在人的觀念裡;在人的觀念中,從沒有白白饒恕、憐憫的意念。

所以,我們的神乃是獨特的,因為神的本性乃是有憐憫的。確實有些時候他會審判,但他卻不以審判為喜樂;神所喜悅的乃是施慈愛。當他審判時,那乃是他奇特少有的工作;而他審判的時候是非常短,非常快的。他正常的工作乃是顯明他的憐憫;因為那才是神真實所是的。所以在這裡他說到:「神阿!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

主的靈不是一個報復的靈,縱使神來審判,縱使神會動怒;然而你發現,聖靈乃是一個擔憂的靈,乃是那愛的靈受到了傷害。他饒恕他產業之餘民的罪過。換言之,這些餘民就是那一些相信神在救贖裡已經為他們預備了的人。他不永遠懷怒,的確,因為我們犯罪得罪了他,神必然是發怒的;但他不永遠懷怒。因為那並不像他的性情;相反的,他喜歡施慈愛。那乃是他真正的性情。

他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意味著我們的罪孽已經受了審判並且解決了。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意思就是它們都消失了,不僅得著了赦免,並且完全忘記了。

他怎能饒恕我們的罪過而不使他自己陷於不義?為了表明他自己,他必須要審判;但是,他怎能赦免我們的罪過呢?感謝神!他差遣他的愛子,我們主耶穌到世上來為我們死,來為我們付罪債,為著我們的緣故受審判。因此之故,他就可以赦免那些因信主耶穌的人的罪過;就是那些相信他愛子的人。

「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你必按古時起誓應許我們列祖的話,向雅各發誠實,向亞伯拉罕施慈愛。」(彌七: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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