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 星期三

耶和華是我的神(彌迦書七:18-19)


有何神能像祢(彌迦書七:18-19)


「彌迦」為「米迦」的簡稱,意即:「有何神能夠像祢」。與以賽亞是同時代的人,是南國的先知,與阿摩司預言北國將遭遇的相同,勇於指責社會不公!不過,彌迦所傳的信息更明確地描述了未來復興之時的美景。

主前第八世紀的後半期,即猶大王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在位時。正值以色列與猶大歷史上的危急時期。約坦登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義的事,但生活奢侈,大興土木,使貧者越困。外有亞述強國的壓力。亞哈斯在位時,被迫向亞述納貢,到猶大王希西家的初期,猶大仍靠每年納貢來換取暫時的安寧。希西家在位時,政治上有親亞述與親埃及之爭,北國於722 B.C.亡於亞述。 宗教上希西家有大力改革,但於事無補。猶大舉國道德和屬靈狀況普遍低落,宗教變得形式化,並受異教影響有獻人為祭的作法。地主則壓迫窮人,侵吞孤兒寡婦的財產。

首先,我們要知道他預言的主題是什麼?有些人認為讀彌迦書的時候,當知道他預言的主題乃是控訴罪狀;那就是說,呼召百姓們來聽主的審判。這固然是對的!你的確可以發現在他的預言中,呼召他的百姓們來並且聽主的審判。但若是你仔細的讀,就發現他預言的主題實際上一點都不是負面的,而是非常正面的。

在一開頭的時候就提到彌迦的意義乃是:有誰能像耶和華。那就是他的名字。在這裡你看見他認同於他的信息。他知道神是一位獨一的神,與諸神完全不同,他是獨一無二的,他是奇妙的、榮耀的、慈愛的。

我們的神乃是全能的神,他乃是創造天和地的那一位;但是,彌迦並不在這一方面提到神。換言之,他在一個非常特別的方面認識神,那就是他是那一位赦免罪孽的神。神作為那一位赦免者,是比神作為創造者更偉大;這顯出了我們的神是如此的獨特。因為,所有的神都是人所創造,所作成,所定義,並且把他限制在人的觀念裡;在人的觀念中,從沒有白白饒恕、憐憫的意念。

所以,我們的神乃是獨特的,因為神的本性乃是有憐憫的。確實有些時候他會審判,但他卻不以審判為喜樂;神所喜悅的乃是施慈愛。當他審判時,那乃是他奇特少有的工作;而他審判的時候是非常短,非常快的。他正常的工作乃是顯明他的憐憫;因為那才是神真實所是的。所以在這裡他說到:「神阿!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

主的靈不是一個報復的靈,縱使神來審判,縱使神會動怒;然而你發現,聖靈乃是一個擔憂的靈,乃是那愛的靈受到了傷害。他饒恕他產業之餘民的罪過。換言之,這些餘民就是那一些相信神在救贖裡已經為他們預備了的人。他不永遠懷怒,的確,因為我們犯罪得罪了他,神必然是發怒的;但他不永遠懷怒。因為那並不像他的性情;相反的,他喜歡施慈愛。那乃是他真正的性情。

他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意味著我們的罪孽已經受了審判並且解決了。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意思就是它們都消失了,不僅得著了赦免,並且完全忘記了。

他怎能饒恕我們的罪過而不使他自己陷於不義?為了表明他自己,他必須要審判;但是,他怎能赦免我們的罪過呢?感謝神!他差遣他的愛子,我們主耶穌到世上來為我們死,來為我們付罪債,為著我們的緣故受審判。因此之故,他就可以赦免那些因信主耶穌的人的罪過;就是那些相信他愛子的人。

「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你必按古時起誓應許我們列祖的話,向雅各發誠實,向亞伯拉罕施慈愛。」(彌七:18~20)

2011年8月27日 星期六

2011年8月24日 星期三

真愛的等候(創世記二:18)


真愛的等候(創世記二:18)


這世上沒有一個人是完全正常的!所存有的,都是帶點殘缺的非常男女,我們當如何去面對呢?首先,要把眼光由挑選對方,轉向看看自己,承認自己與旁人一樣,都是殘缺不全的,由此處著手,建立關係,接納彼此的殘缺,彼此饒恕。

許多由靈魂深淵呼求出來的不安,其實都在投射我們對上帝的渴望。但當我們尚未與天上的那一位建立垂直關係時,配偶,自然成了我們靈魂尋求滿足的對象。但人能提供的有限,人也會負人,於是許多的失望、苦毒與怨恨…便隨之而來。

奧古斯丁說:「我心不安,直到在祢裡面才能得著安息!」

把對上帝的寄託歸給上帝,把對人的寄託歸給人,這,也是我們在關係內需要分辨的智慧吧!好的婚姻不是”命好”,也不是押對寶,找對了人。我們彼此接納彼此的「非常」,靠的是我們的信仰,我們的上帝。我們也終身都在摸索、學習祂的婚姻藍圖。

許多時候,我們會被教導,要先列出一張「清單」,單上要清清楚楚寫出所有的條件,但這世上有誰真能十項全能,完全如你所訂購呢?如果他已符合單上的大部份條件,你是不是仍會為那不夠合格的幾條耿耿於懷呢?是否,這張「條件清單」,已成了你婚姻的一道「金箍咒」,每過一陣便唸,使對方永無翻身的餘地呢?

要知婚姻中的「兩人成為一體」(創二:24),在此便意味著挫折他,就形同挫折自己。愈對對方不滿,便愈使自己痛苦。在這種情況下,你的「能」,在你們關係當中反而成為一筆「債務」,壓得兩人都透了氣,這世上有多少破碎的婚姻,都是來自太太過強、眼光過高,老是不滿意先生?相對亦然!!

上帝為亞當造一個「配偶」,原文有「幫手」的意思,也就是說要拿我們的「有」,來補對方的「無」。而不是用我們的「有」,來一昧挑剔、抱怨、輕屑與辱罵。要知道兩個人間沒有一個贏家。

不可否認,我們都喜歡成熟的男人,但若要給「成熟」下個簡單的定義,便是「自信」,那麼幫助一個「男孩」走向「男人」的,常是來自他身後所愛的女人,不斷地給他鼓勵與建立。這是很多女人的盲點,我們渴望男人成熟有自信,卻不知男人的生命成熟,鑰匙是抓在自己手裡的,我們善作白馬王子夢,一方面還恨鐵不成鋼,想用眼淚與抱怨來澆灌,來多方調教。對肯定與讚美是那麼吝嗇,而這兩項往往可以點石成金。

愛情是有魔力的,大到可以充滿一個人的心思意念,但是同樣的,當愛褪色時,也可以毀滅一個人,在男女交往期間,愛是需要坦白的,「拖」和「躲」兩者階是關係中最不成熟,也最不仁慈的「凌辱」。也許男人不知道女人有一種可怕的能力,叫「死心蹋地」,你怕一提出分手,勢必帶來戲劇性的悲劇,也怕剪不斷理還亂的攤牌,怕要承擔總總的指責或不必要的爭吵,你選擇逃避,而逃避的結果往往會帶出更大的「夢魘」,很多情殺、自殺或是毀容等破壞性的行為,是被逼出來的。 一個坦誠的交待是責任感。也是交往的最基本義務。

甚麼是「親密」?這並非一般人想像的肢體往來、肉體親密,而是感覺上的靠近,心靈上的親近,是人在最深處的渴望--「瞭解、接受、幫補」,這種關係不會在一瞬間產生,它需要很多的摸索學習去提煉、去釀造,那是生活中有伴,有人關懷有人疼的感覺,也就是心靈上的一種依靠感,這種感覺的產生是沒有捷徑的。



擷取:非愛情書,陳惠琬著,宇宙光出版社

2011年8月20日 星期六

2011年8月13日 星期六

2011年8月10日 星期三

教會的服事(歌羅西書三:23-24)


教會的服事(歌羅西書三:23-24)


保羅說:「我憑著所賜我的恩…」,保羅想到基督拯救的恩典,想到上帝呼召他做外邦使徒的恩典,他想到這恩典也是給每一位使徒的,所以他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每一個人從神領受了不同的恩賜,一個人不要因他的恩賜而驕傲,也不要因領受的恩賜而自卑,儘量求其不要越界,越界是驕傲;不及是不忠。

自私的本能和個人主義,對彼此配搭的觀念造成不利的影響。信徒在教會裡有一個非常獨特的地位,每一個信徒都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每一部份具有不同的功能,雖有不同的功能,但他們仍是彼此互相關聯著。

每個人所領受的恩賜各有不同,保羅列舉了七項恩賜。他並沒有花時間去描述各個不同恩賜的功能和責任,卻集中注意力在行使恩賜的態度上,無論是先知、執事、教導、勸化、施捨、治理或憐憫,保羅提到使用這些恩賜所用的形容詞時,他似乎是在說:「不論你的使命是什麼,去做,努力去做吧!」讓我們再讀一次這幾句形容詞:「當專一」、「當誠實」、「當殷勤」、「當甘心」,他要求我們全力以赴,把神給我們的恩賜完完全全發揮出來。

在地方教會很有名的弟兄王明道,他在《天召》書中說到,他十四歲的時候立志作「大政治家」,十五歲到十八歲的三年間,一直和神抗爭,後來生了一場大病才打消當大政治家的念頭,想奉獻一生給神,二十歲的時候他又想當「大佈道家」。

神讓他在家中作了三年的家中瑣事,如掃地、擦桌、燒飯、刷碗、洗衣服、補襪子的小事,神挪去他一切作大事的野心。他說:「及至我在家中作了三四年勞苦的工作,被神完全征服了以後,我連作一個苦工頭的野心都沒有了。感謝神,到了這個程度,祂才開始把祂的工作交給我。」可見有時候,我們自己的野心,神也會漸漸的利用日常的瑣事來對付。

可以想像摩西在曠野四十年,每天作牧羊人的工作,不是帶羊到山坡吃草,到水邊飲水,晚上將羊群趕回羊圈睡覺,那是多麼單調的一件事。不要說四十年,可能一年半載,就會讓我們受不了羊騷味;翠綠的青草地、溪水旁也不再那麼浪漫,讓我們無法忍受,可能會早想辦法逃之夭夭,但是摩西卻忍耐那麼久,難怪上帝會重用他領同胞出埃及。

約瑟也是同樣經過不少年幹「瑣事」的歲月,才能當上埃及的宰相。那要經過多少日子的磨練啊!上帝並沒有呼召每一個人都當傳道人或當「全職」的教會服事者,上帝對每一個人的呼召都不同。上帝可能要讓你在工作中作光作鹽。甚至要整天面對客戶的無理取鬧抱怨,有時要讓主管刮鬍子,或受同事的氣,這些都是上帝要你學習,如何在工作中能夠作一個有馨香之氣的基督徒。除非你學好功課,否則上帝不會讓你輕易從公司「畢業」。

耶穌說:「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加福音十六章10節)基督徒應該先求將「小事」、「瑣事」做好,而不要只一心一意想作大事。耶利米書四十五章5節:「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嗎?不要圖謀。」上帝不要你去圖謀大事,祂只要你忠心。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提摩太前書三章5節)聖經上選同工的條件就是他的婚姻家庭和個人的品德方面都要有美好的見證,有淫亂有外遇的人,不可以碰教會的事工,個性方面要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爭競、不貪財,而且兒女要端莊、凡事順服,要好好的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參提摩太前書三章1~13節)。

所以,一個人在婚姻家庭方面及個人品格方面都要好的見證,才能成為教會的同工,服事人、做教導的工作、作眾人的榜樣,使教會更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