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1日 星期日

2011年7月27日 星期三

我相信神蹟(使徒行傳四:30)

我相信神蹟(使徒行傳四:30)


奧古斯丁說:「神蹟並不是違反自然,乃是違反人所知道的自然。」相信有神的人,自然也相信神蹟。因為”神蹟”就是神的作為,是神能力的彰顯。在福音書中,主耶穌約行了三十五個神蹟,特別在約翰福音中記載耶穌的神蹟時,他稱之為”記號”(sign)。故此,耶穌的神蹟就是神的治權介入人類生活的記號!

一、神蹟的定義 :

1.神蹟的翻譯:奇事wonders、記號signs、大能mighty acts、異能 powers......等。

神跡之所以稱為記號,因為神跡指向一些比它本身更重要的事。神用神跡証明他的使者是有神的啟示(來二:3-4)。神賜給摩西行神跡的能力,為的是証明摩西是神所差遣的,同樣的,神 也借著耶穌所行的神跡,証明他的身份。換句話說,神跡就像一個指路牌,指示人要去的地方﹔人到了目的地,路牌就沒有用了。耶穌不會為了滿足人們的好奇心,不論是撒但建議耶穌行神跡(路加福音4:3,9)﹔法利賽人要求耶穌顯神跡(馬太福音12:38,16:1)﹔或是我們為著自身的利益,心中渴望看到神跡,耶穌都一概不做(太12:38-42),他不嘩眾取寵。

2.屬靈的意義:(約2:11) a、顯出神的榮耀 b、堅固人的信心

二、施行神蹟的原因

1.因著主的憐憫:如「給四千人吃飽」的神蹟 (可8:1-10) 「寡婦之子復活」的神蹟 (路7:11-17)

2.因著神的榮耀:如「水變酒」的神蹟 (約2:11 ) 「醫好生來瞎眼」的神蹟(約9:3)

3.有時由於人的禱告:如舊約「以利亞迦密山的禱告」(王上18) 新約「彼得禱告多加復活」(徒9:4)

4.有時由於人的信心:如「治百夫長的僕人」(路7:2-10)

(注意: #3、#4有時例外,因為人的信心和禱告固然重要,但神的旨意和主權更不可忽略,我們的信心和禱告不能命令神替我們成事。甚至有時候我們看見被醫治者連主耶穌都不認識,約9:1-11)

三、神蹟的原則和態度

1.絕對相信神是獨行奇事的神

在神絕對沒有難成的事,沒有不可能的事,祂能行超自然的事。人不可以有限的頭腦去限制無限的神。

2.不是為滿足人的好奇心

神蹟,並非為要滿足人的好奇心,是要使人認識神的權能、公義、榮耀等。這也是神蹟最基本的目的。

3.神可以借用工具器皿

神使用一些平常的工具和器皿,來彰顯祂的權能;如摩西手中的杖,保羅觸摸過的手巾或圍裙(徒19:12)。

4.神行神蹟沒有一定的公式

在聖經中沒有兩個神蹟是完全相同。我們不可固執抓住聖經中一個神蹟,好像非要神照樣行不可。

5.以啟示真理來衡量神蹟奇事

聖經寫成後,不斷用已完成的聖經對人說話。故此,若有神蹟奇事發生,應以聖經真理去判斷和衡量,不可因為是神奇的事而輕易動心,免得入了迷惑。

6.神沒有停止行神蹟

有時候神為要彰顯神的權能,和福音的傳揚,神會依祂的主權和旨意施行神蹟。但事後我們不可高舉神蹟,而忽略福音的重要。

7.神蹟有真也有假

末世混亂的事特別多,我們要小心分辨,真”神蹟”必定高舉神的榮耀、耶穌的寶血和救贖恩典,合乎聖經真理的原則,使人信心剛強,滿有平安和靈命

2011年7月16日 星期六

2011年7月14日 星期四

舊約的神(何西阿書六:3)

舊約的神(何西阿書六:3)


很多人讀舊約聖經時,對於神的殘暴、殺戮,動不動就是施以懲罰感到困惑。尤其是撒母耳記上,神命令掃羅王滅絕亞瑪力人,就連老人、孩童、婦女都不放過的做法似乎太過於殘忍,這和新約聖經中仁慈的神形成對比。

首先我們要瞭解,「毀滅」的動詞和名詞在希伯來文中翻譯為趕出和全部毀滅的意思。舊約聖經一直用同一詞彙使用在戰爭的背景中。比如在申命記二十:16-18,神吩咐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以後,必須全部消滅一切住在那裏的敵人,好讓他們承受迦南美地。要注意一點,「申命記」所有動詞表明,這些全部消滅的對象包括屬於當地的人和動物(凡有氣息的)、農作物等。

後來由於宗教信仰的變遷使今天「聖戰」的詞彙遭受誤導和濫用。其實在希伯來文聖經中,戰爭觀的來源是神帶領以色列軍隊進入戰場,因著神的帶領,使舊約中的戰爭成為宗教的軍事行動,這是聖戰的定義。特別是當以色列民族以事奉約櫃的態度來提供神的保護的時候,神就在聖戰中出現,幫助他們得勝。所以,神被描述為萬軍之耶和華,可以勝過一切仇敵和撒但。申命記二十三:9-10,那裏提供了以色列聖戰的要素,就是要保守道德和行為之聖潔,這樣神可助以色列民族克敵制勝,所向披靡。



如何看待聖戰中神的「殘暴」行為?

第一,以色列民族象徵神來施行審判,尤其是對於迦南人的審判乃是神的工作。第二,神的聖戰是將外族的宗教永遠從以色列居住的地區清除出去,以免日後繼續毒害以色列民族,從而保護以色列的信仰。第三:以色列民族的聖戰旨在提醒他們:戰爭不是為貪圖豐富有餘的奴隸資源,而是為了保障以色列民族家園的安全。當戰爭打響後,神不准有貪心和罪惡的事情出現,然而掃羅王違背神的命令,將亞瑪力王和美物留下,自吞惡果,最終遭神棄絕。掃羅的負面教材是今天基督徒要引以為戒的。



舊約講及上帝愛世人的地方很多:

創世記十八:20-33,亞伯拉罕為將被毀滅的所多瑪與蛾摩拉二城禱告,從五十個義人起一直討價,減至十個義人,上帝也不還價,一口答應:「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先知約拿因上帝不毀滅尼尼微城而生氣,在約拿書最後兩節中,耶和華對約拿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

不熟悉舊約的人,以為舊約精神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但熟讀舊約的耶穌和保羅卻把總結告訴我們:「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是愛神和愛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馬太福音廿二:35-40;加拉太書五:14;羅馬書十三:9)「愛人如己」這話,出自舊約利未記十九:十八。

「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你」,這話出自箴言廿五:21-22。主耶穌引何西阿書第六:6「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

顯然許多人都沒揣摩到,所以才說耶穌所講的天父,與舊約的不一樣。其實耶穌明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你知道嗎?神在舊約時代設律法的動機是愛:「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馬太福音九:13)

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

得應許地(約書亞記一:2-9)

得應許地(約書亞記一:2-9)


神的僕人摩西是何等重要的一個人,摩西行過多少神蹟,他向海伸杖,紅海就分開來;他拿杖敲磐石,水就流出來,創世以來,摩西行過十個大神蹟,神用他做了許多了不起的事情,但是再了不起,摩西死了,他的工作結束了。這段經文讓我們知道一件事情,再重要的人,終有一天他在地上的工作會結束,摩西死了,神要做的工作卻仍然在進行。

書一:1~3「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了以後,耶和華曉諭摩西的幫手嫩的兒子約書亞說,我的僕人摩西死了。現在你要起來,和眾百姓過這約但河,往我所要賜給以色列人的地去。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我都照著我所應許摩西的話賜給你們了。」「進迦南」是主要做的,是主的應許,是主叫約書亞起來,這是第一個關鍵。在我們人生的每個部份,都需要回來問自己:到底這件事是我想做的,還是主要我做的?上帝從來沒有把管理你兒女一生、決定你兒女一生道路的權柄給你,我既不可以決定我的人生,我也沒有權力決定我兒孫的人生。

如果你期望你的人生立於不敗之地,你要學會一件事情,就是面對職場、婚姻、兒女等等,把計劃的手先放下來,跪下來用膝蓋去尋求,去尋求神在你人生每個十字路口的心意。異象在原文裡是個picture,是個圖畫,是上帝把一個圖給我們看,讓我們看到神對我們的心意。保羅說,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林前三:10),工頭不是設計師,工頭是按照設計師所設計的圖畫來按圖施工。

「沒有異象,民就放肆」(箴二十九:18)。放肆就是隨便「做」,沒有異象就帶不出方向,如同保羅所說:奔跑無定向。(林前九:24~26),沒有異象就是白忙一場,正如詩篇127:1所說,枉然儆醒。有異象不保證一帆風順,但是有異象會幫助你堅持下去。

人生的路,你自己決定的,你硬拗的:這個婚我非結不可,這個工作我非要不可,這個機會我非抓住不可...,你決定的,你要自己負責任,上帝決定的,祂就負責任。為什麼「異象」重要?因為沒有異象,就沒有方向;有異象,就有清楚的方向,就會走在神的心意當中。

主不但樂意讓我們知道祂的心意,主也教我們怎麼樣可以知道祂的心意。「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耶三十三:3)。

牧師一直有個夢想,我一直把這個夢想存在心裡,為此來禱告好多年,當加恩教會第一次購堂,我們沒有成立「建堂委員會」,牧師只是和教會同工不斷物色許多的舊建築物,整個苗栗市的空屋、空地,我們幾乎也都看過了,直到看見這棟房子(加恩現址),不但是牧師連同工們,我們都很喜歡,在購買與整理期間,牧師每天至少都要來這裡禱告一次,一直到決定搬遷後的好幾個月,牧師一直有個很深的感觸,客家教會都太小了,北苗的地大,客家人純,可是卻沒有任何一間宗派教會能夠長存,這是馬階在苗栗的福音發展地,如果失守是很可惜的。

最近幾年,苗栗市的重心似乎都在北苗開始大型建設,這也是當初我們想不到的,牧師每次向神求給我們最大的客家教會,就在北苗,就在加恩教會時,神只回應我:”我的孩子,等候我!”作為牧師的,我想和你們分享一個故事:「一個小孩小時候跟爸爸要一台腳踏車,因為他太小,爸爸不給他,他每年生日都跟爸爸要,爸爸每次都說:再過兩年。他漸漸長大,有一天生日,他又跟爸爸要,爸爸就說:你來,我帶你去看,就帶他到家裡的倉庫,推出一台腳踏車說,你第一次跟我要時,我就答應你了,可是你還太小,不會騎,如果那時把禮物給你,會害你摔得很慘,現在你長得夠大了,可以把禮物給你了」。

我知道這個應許搞不好會在時機成熟時,成就~在你的人生當中,如果你也面對人生的十字路口,來到主面前,你尋求主的心意,祂就負責任,明白主在你個人、家庭、職場、教會......的心意,走在主所啟示的異象裡,一同「進迦南」。

2011年7月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