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6日 星期五

會員和會的意義


會員和會的意義
「你在許多證人面前從我領受了的教導,你也應該交付給你所信任而能夠教導別人的人。」(提摩太後書2:2)

  「教會憲法與法規」的精神,乃依據耶穌基督託付教會治理之權「我要給你天國的鑰匙,你在地上所禁止的,在天上也要禁止;你在地上所准許的,在天上也要准許。」(馬太福音16:19),「凡事要做得恰當而有次序。」(哥林多前書14:40)。
  「『會員和會』是由小會召開,聽取小會報告及辦理行政法所規定事項,其決議事項登錄在小會議事錄。」定期會員和會每年召開一次,於二月底以前舉行,日期由小會決定,應於召開日前兩個星期公佈時間及陪餐會員名單,並在該期間內之主日宣佈之。 
  「教會法規」的基礎是上帝的話語,重視上帝的主權。法規的基本原則是仁愛的精神,著重訓練和培育,保持自由和秩序的平衡。其運作是依照長老制,以代議制的議會來運作。教會議會中的多數決並非絕對,多數也必須合乎聖經的教導。藉著一年一度的和會,眾弟兄姊妹注目在「跟隨先人腳蹤,廣傳基督福音」。也就是說,召開會員和會是期待給我們屬靈的孩子們留下信仰生命的典範,讓他們「羨慕善工」(提摩太前書3:1),以便培育下一代成為接續事工熱心傳道的服事者。
  宗教改革之後,萬民皆祭司的理念在改革宗教會被大力倡導,以約翰加爾文 ( John Calvin, 1509-1564 )為首的長老教會,在其帶領下,引用民主、共和的代議制度,作為教會的管理機制。故此,長老教會的組織、人事與重要的議題,得經由長執會、小會、會員和會、中會、總會等各項會議進行討論和議決,絕非任何個人可以決定。就是因為這樣,地方教會也才會有選舉牧師、長老、執事、團契會長,以及會員和會的制度。長老、執事就任時須具有下列條件:
  執事:陪餐滿二年者。
  長老:曾任執事滿二任以上者,但情形特殊經中委會同意者,不在此限。
  受聘在教會或其附屬機構領薪工作者,不得擔任該教會長老、執事。
  按照法規的設計長老與執事受選都是上帝的僕人,應以謙卑服事的精神,共同藉制度的整合與協調興旺福音。就中會所屬教會的自立堂會而言,雖一般的決策皆由小會決定(中會的窗口),但因會員和會的位階高於小會,所以,教會的年度決預算和各項事工報告,得在會員和會被接納之後才能算數。
   會員和會,都得依《教會法規》的規範進行,且須達法定的人數出席才能成會。為遵行《教會法規》的規範,本會乃依法經由小會議決,將2018年的和會,選定在24日召開,以便讓大家能明白教會與各團契的福音事工及收支報告,同時審查教會2017年的決算,數算過去一年上帝對加恩教會的恩典,並瞭解 2018 年的預算,好讓所有所屬的會員,能起而共同致力教會事工的推展。
  《教會法規》<行政法>第 20 條所示的辦理事項:
「會員和會辦理下列事項:
    聽取小會及屬下機構之事工及會計報告。
   聽取小會報告有關總會、中會概況。
    聽取年度事工計劃。
    聽取查帳委員之報告。
    選派委員檢查該年度會計事務。
    接納當年決算、審核翌年預算。
    依法選舉牧師、長老及執事。
    不動產之購置及處分。 」還有 21 條:「會員和會中不接受提案。」之規定,而以「臨時動議」的方式,在會員和會中,以臨時動議為由,強行提案,進而發出情緒性的語言,致使會場出現爭執的情形,造成教會的傷害。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除了不瞭解會員和會的真意之外,以質問的態度代替商量,用監督的方式取代參與,亦是一大問題。
  或許,有人會問說,既然是會員和會,為何不能在會議中提出臨時動議案?當然,除了教會法規之行政法第 21 條有著清楚的規範外,最主要的原因,乃長老教會屬代議制度,若有問題和建議需要提出,可以經由牧師 或長老在小會中提案討論。若有意見,亦可直接告訴教會的任何一位牧職、長執與行政同工,小會或長執會必定會根據提問逕行討論,也會設法檢討與改進,並給予適當的回覆。
  雖長老教會的會員和會與社會上的一般社團大會,或是營業公司的股東大會有著諸多類似之處,同樣都得將前一年的收支及所推行的事工向社員與股東報告。然所不同的是,一般的社團與股東大會,幾乎都是以「利益」為依歸,以「監督」為導向;教會的會員和會,則是要藉此察看「福音的事工」、 「他人的需要」、「本身的奉獻」,進而反省是否有「不足之處」,以便能夠找出缺失,加以修正,繼續向前。易言之,長老教會的會員和會並非為「監督」(雖然含有報告與質詢兩部分),也非為「利益」(營收或是人數增長)而存在,乃是為了「傳揚福音」、「參與事工」、「真心奉獻」、「關心他人」、「尋求改進」而設立。如此的意涵,正是長老教會會員和會最為具體的信仰與民主、共和之精神。
  基本上,「會員和會」有如耶穌「按才幹受託付」(能力越大、責任越重、權力越小)所舉的比喻一樣,是上帝與我們「結帳的時候」(馬太福音25:14-30)。
  此次的會員和會教會舉行長執選舉初期教會因為管理及維護信仰的需要,設立7位執事(使徒行傳6:3);保羅提到選立教會長執的標準(提摩太前書3:2-12)。為了團結教會信仰,面對迫害與異端,初期教會形成以牧師、長老、執事的三層管理(照顧)模式。由於有形的教會是由人所組成,難免會出現麥子(健康)與稗子(不健康) 同時存在的問題,而形成教會發展的阻礙。(馬太福音13: 24-30「稗子與麥子的比喻」)無可否認的,有人的地方就有問題,然若稗子過多,就必須反省、思考、更新與改革。而要更新與改革,加爾文所提出的方法不外乎:1. 以上帝的話語為改革的基礎。2. 致力上帝的話語之研讀。3. 默想上帝的話語。4. 施行聖禮、宣揚上帝的話語。5. 實踐上帝的話語。加爾文之所以會提出這樣的方法論,乃他認為,唯獨上帝的話才能真正改變人心!
  教會並非指建築物或組織,而是一群得著救恩的人,用上帝的話語所建立的信仰生命共同體。當然,要讓教會成為教會,展現出真教會的功能,最主要的關鍵,還是得建立在「神的話語」的基礎上。
  長老教會的憲法與信仰告白,已清楚告訴我們,而且舊約的詩人,亦有明白的指示:「你的話是導引我的燈,是我人生路上的光。」(詩篇119: 105)端見,教會乃因上帝的話而立,脫離上帝的話,便無法立足。


2018年1月6日 星期六

唯有基督 唯祂是主


唯有基督 唯祂是主
「其實,基督已經終止了法律的功效,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以成為義人。」(羅馬書10:4)
 
  保羅被十二使徒確認他是被主親自呼召作使徒,為要傳揚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救恩,並繼續宣講天國的福音。保羅跟隨使徒學習基督教導給眾門徒的道理,並與使徒一起生活多年。主後五十年初,保羅與巴拿巴同被安提阿教會差派往亞該亞省,向外邦人傳福音。
  保羅從狂熱的猶太教徒,轉化為狂熱的基督徒,保羅自認為主「癲狂」。自被按首任命為宣教士,保羅與同工來到巴爾幹半島一帶傳揚福音,先後建立了腓立比教會、帖撒羅尼迦教會、庇哩亞教會,在往馬其頓傳道途中得見異象,於是去了哥林多傳道。
  哥林多現在被譯為「科林斯」,是希臘的名城,也是古時羅馬帝國亞該亞省的首府。哥林多因著商業繁榮與悠久的希臘歷史和文化,在古希臘時代,吸引了很多商人和旅客來到哥林多做生意及旅遊。漸漸地,哥林多由純樸的城市而成為荒淫、邪惡的中心,因為哥林多到處都是意大利雲石建造的廟宇,也因為哥林多人在古時一直供奉一位管理美麗、愛情和豐產的希臘女神亞富羅底特,人們更在上哥林多建築了一間宏偉的亞富羅底特神廟,神廟內住了千多名「廟妓」,這意味著每次有男信徒來到這間神廟祭祀之後,就會有一位「廟妓」來服侍他,我們中國人叫「廟妓」做「神女」,意思就是這樣來由的,當時哥林多人之宗教信仰及風俗,是何等荒淫與敗壞。
  猶太人於第一世紀時從聖地耶路撒冷移民來哥林多聚居,慢慢形成了一個猶太人社團。所以當保羅來到哥林多時,他先向城中猶太人傳講基督為人釘十字架的事蹟,主日也在猶太人會堂講道,保羅在哥林多傳道有十八個月的時間,雖然也曾遭遇到強烈的反對,終於建立了哥林多教會。
  保羅在哥林多教會中傳講他走了以後又有一些自稱使徒的人到哥林多教會講道和牧養,之後哥林多教會的人就開始比較這些新來的人所講的好像比比較屬靈、比較深奧,保羅用高言大智來形容那些對比的道;哥林多信徒之中就有很多人開始相信那幾個新來的"使徒"開始離開了保羅所傳講的十字架的道理所以保羅開始要在第二章當中提醒哥林多的信徒們。
  是保羅不知道天上的奧祕嗎?是保羅沒有被聖靈光照和啟示的奇妙經驗嗎?為什麼保羅不和哥林多人講那些奇異的事呢?是不是那些能講天國與地獄裡奇妙經驗的人要比只能照著聖經裡的教導傳講的人在靈命上高一點呢?不,保羅說「你們要謹慎,不要被虛妄的哲學迷住了;因為那種學說是人所傳授的,是根據宇宙間所謂星宿之靈,而不是根據基督。」(歌羅西書2:8)
  在保羅之後自稱是使徒的人的名字是什麼呢?聖靈感動保羅不要把他們的名字寫在他的書信當中後世的人竟然完全不知道他們的名字;更不用提他們自稱是使徒的這件事了;這就是神沒有真的揀選那些人成為使徒的證明神所揀選的就是只傳十字架道理的保羅。
   2017年末在為2018尋求教會的教導異象時神給我「唯有基督 為祂是主」剛開始領受我有點不以為然因為教會成立已邁向16信徒應該知道耶穌的真理當我感到這個標題實在過度平淡時卻發生了一件事情很傷牧師的心,也讓牧師去思想,加恩教會聚集了越來越多眾教派的兄姊我們很多來自不同的教會在教會中也受到不同的信仰造就或是主日信息對基要真理的認識應該會隨著信主年資而增加但事實上卻是不一定我們既然有兄姊帶領家人轉入天主教重新受洗這件事情對牧師的衝擊非常大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差異性在哪裡?為甚麼一位如此追求靈恩的信徒會分不清楚享受在那氛圍奉馬利亞知名禱告而覺得快活?為甚麼要重受洗?因為在基督教裡30年的信仰是不正確的嗎?還是不夠有力?為甚麼呼喊其它非耶穌的名會讓你覺得沒啥不對勁?我想最大的問題是真理了解不夠深這點推翻了主日講道不重要只要靈恩就好的論點「你們早就應該為人師表了,可是你們竟還需要別人用上帝信息的第一課來教你們。你們還需要吃奶,不能吃乾飯。凡是吃奶的都是嬰兒,還不會辨別是非。」(希伯來書5:12-13)信仰不能只滿足我們情緒上的需要而沒有帶給我們理智上的教導與訓練,在日常生活裡的歷練應該幫助我們有堅強的意志能力為此情感、意志、理智平衡發展是很重要的。
  律法師,這一族群裡面討論很久的議題.有誰覺得哪一條誡命是最大的,一定有人提出反對意見,覺得別的哪一條更重要,是一個難解,甚至無解的問題.況且誡命那麼多,本來就很難說那一條是最大的「其中一個法律教師想用一個問題來陷害耶穌。他問:「老師,在摩西法律當中,哪一條誡命是最重要的?」耶穌說:「『你要全心、全情、全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第一條最重要的誡命。」(馬太福音22:35-38)耶穌的回答,往往跳脫出一般人的思考模式,也讓我們學習,常常我們卡在一個問題裡面,因為覺得答案就只能有幾個,但是如果可以跳出框框,不再所有律法中選一條最大的,而是有一個更高的原則,可以總結所有的律法.這當然要從神來的智慧才能抓到愛神就是一切道理的總綱。
  保羅的傳講與希臘哲學的原則完全相反。按照希臘哲學,保羅傳講釘十字架的基督,既不合邏輯,也缺少哲理。這裏保羅告訴哥林多人說「弟兄姊妹們,我從前到你們那裏去,並沒有用甚麼華麗的詞藻或高深的學問對你們宣講上帝的奧祕。因為我拿定了主意,當我跟你們在一起的時候,除了耶穌基督和他死在十字架上的事以外,甚麼都不提。」(哥林多前書2:1-2)聖經與一般宗教的經典比起來實在是容易理解多了它的道理很平易大部分就算沒有牧師解釋也很容易抓得住意思。但它所傳遞出來的精神卻不是那麼容易完成若沒有神的幫助的話。
  可知人的智慧所探索的,只是人的經驗理性所認知的事物,和感官所觸及的範圍,對神國的事卻是一無所知。但神的福音卻是人未曾經歷,人心也未曾想到的,不能用人智慧委婉的言語來傳。十字架不只是基督教會的標誌,十字架也是福音信息的核心,就是神的愛借著十字架賜給世人。基督一生走過十字架的道路,在十字架成就贖罪,打破了人的罪性和撒但的權勢,不但如此,他要借著十字架的降卑,被神升為至高,得著榮耀。所以,十字架是他榮耀的記號。照樣,凡是要跟從他的人,也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借著十字架喪掉魂(己)生命,使自己能從老我中得拯救,勝過世界而得著永遠的生命和永遠的榮耀。因此,保羅對加拉太人說,「至於我,我不誇耀別的,我只誇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拉太書6:14a)因為十字架是豎立在通往榮耀的路上。
  在十九世紀的美國、有一個傳道人叫慕迪( D. L. Moody),他的傳道時常充滿了火熱,在那個沒有麥克風的年代裡,他可以一次對幾萬人講道,是一個全身心奉獻、又非常大有能力的傳道人;但是穆迪的出身很低,年輕的時候因為家裡貧困沒有辦法上學、因此他就在皮鞋舖裏做學徒、所以他沒有什麼學識。
  有一次他有機會在大學裡開佈道會,人家告訴他會有很多學者和教授會來聽、他的心裡的自卑感就坐誰,於是他準備了一篇講章,將他這一生所知道的所有的知識、高深的道理都放在那篇道裡面,結果他第一天上去講道,台下反應非常的差;當晚聖靈就感動他:「你為什麼要講那些世間的道理呢,你為什麼不講你平常講的那些道呢?」
  慕迪大大的悔改、跪下來禱告;第二天又再度上台,就像他平常對普通人傳道時那樣,在講台上大聲疾呼,指責這個世代的罪惡;結果在會後呼召時有許多大學生,教授以及學者都流著眼淚到前面來願意悔改信耶穌;神又大大的使用慕迪不是要用他講深奧高深的事,就是要他將神的道講出來而已。

  保羅是大有能力又有學問的使徒,他也曾有最奇妙的與神相遇的經驗,但是他傳道時不講那些保羅向崇尚哲學的人傳講基督和十字架時,話語非常簡單。按我們的意見,他該用他的知識,說出有哲學推想的高超言辭。但保羅特意避免這樣作。他去哥林多傳講基督和十字架時,曾定了主意不知道甚麼高超的發表。相反的,他使用簡單、明瞭的發表,就是崇尚哲學的希利尼人所看為愚拙的發表。儘管如此,保羅說,神用所傳之事的愚拙,拯救那些信的人。藉著簡簡單單傳揚基督和十字架,人就相信、得救了。這使我們有把握,他們所信的不是我們高超的言論,乃是我們所傳的基督和十字架。